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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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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兵火萬商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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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害非因畏禍侵,
審機方見丈夫心。
進當有義退當節,
不負平生一片忱。

卻說光緒二十六年夏,北地那根繃了多時的弦終於斷了。拳民進京,使館區被圍,天津先受炮火與搶掠。街上兵勇、逃難者、車戶與趁亂抬價的人擠作一團,今日尚通的路,明日便可能斷絕。

周厚仁正式接任東家不久,平遙收到的已不是普通急信,而是一封封寫到半途、沾著灰土與雨水的殘報。此前留下的無證家款、失真保結、退回北款與未決寄存尚未清,兵火已把核證所需的人、路與底根一併打散。

天津交戰前夕,郭泰和命夥計將可攜票底分包轉移:有的託租界熟商,有的交章承海送上海,另有一包由在分號多年的老夥計貼身帶走。包中小票、家款底根與銀數逐項點清,封口旁按下手印;沒有人能保證,他出城後哪一條路仍在。

多數包件先後抵滬,老夥計所帶的一包卻連人失蹤。戰後只在河岸拾得一塊破腰牌,既無屍身,也無包袱。有人說他遭亂兵所害,有人說他攜冊逃走,也有人說包被搶,人躲進了鄉間。

郭泰和不肯在失蹤簿上寫死,只把幾種可能並列。失蹤包內牽涉多戶家款,有的另有家書可對,有的找到舊保人,其餘既無底根,也無能承責之人,只能待核。影本救回一部分人,也讓未能對回者更清楚地看見,自己缺的是哪一張紙。

天津城陷時,分號前堂與鄰鋪遭火。郭泰和原欲先搬銀櫃,再救寄存貨,門外卻已有人撞入。現銀被搶,寄存貨有的被軍隊徵作搬運與包紮材料,有的毀於火,只有少數由夥計抬入租界。

火後,貨主持回單來認箱。一人說裝細布,一人說是藥材;焦黑封皮只剩殘缺箱號。分號能證明曾經收箱,不能證明哪一方取走、哪一箱燒失。

郭泰和在臨時棧房逐箱問責,總號先按可核貨值賠付一部分。先賠款讓一些家戶得以買糧搭車,卻沒有清掉全部寄存責任;有人已離津失聯,也有人只剩一張沒有箱號的收條。

北京分號也未能完整送出帳證。盧守信原想夜裡分三包:一包交腳夫送天津,途中被截;一包藏進學堂器具箱,後來連箱被清兵徵用;一包留在後堂,等夜深再送。附近起火後,留包外皮焦黑,帳冊只剩部分可讀。報館訂戶冊、學會餘款與一戶寡婦家款的授權頁,都在火裡失去。

那名寡婦後來持舊票到上海。票面、印押與金額俱真,丈夫已死,身邊只剩幼女。蔣和生只敢先付少量路費,餘款列待核。

她一次次到櫃前問:「真票為何不能領真銀?」

蔣和生把焦邊索引與殘存印樣給她看,只能說不是疑票,而是找不到最後授權。原經手人始終未現,路費早已用完,餘款仍封著。

兵火中也出了錯兌。一名男子持天津小票、殘缺家書與收款人的舊名帖到上海,姓名、金額又與殘存影本相合。分號先付急款,讓他在受領簿按印。真正收款人多日後到達,才知前人是同鄉,曾替他保管行李,趁亂偷走票件與名帖。

冒領者已離滬,只追回少量。上海分號承擔一部分,原寄款人仍須等待餘款補足。票面、印押、影本皆真,持票的人仍可以是假;憑據與身分,原來也能被一同偷走。

香港總號同時收到多件京津殘票。羅德昌與梁紹修逐項核票面、印押、底根、收款人與路線。有的立即核付,有的只先付路費,也有待核或拒付者。一名從天津火場逃出的持票人手臂燒傷,印押被水與血污得模糊,第一次被香港拒付。他在客棧等了多日,靠同鄉賒食,直到上海送來副單才領到原款。

他收銀時沒有道謝,只問:「若副單也燒了,我是否便永遠成了假票?」

羅德昌將等待日數與新增食宿費寫在受領頁後,沒有把最後核付寫成全案無損。

上海棧房又收到北來書板、帳冊與學堂器具,部分進水,封條破裂,也有箱件沒有寄存人姓名。陳啟文只收下可辨書板修整;排字工先做後收,只領部分工錢,餘欠逐箱寫在修整單旁。另有一箱測量器具,雙方都來認領,卻無人拿得出寄存單。器具沒有燒、沒有被搶,仍因失去姓名與責任人而長久無法使用。

馬思誠改道漢口的藥材抵埠後,又被地方官差以救傷為名徵取一部分。官差只留一張含糊收條,沒有箱號、數量與價錢。藥號確有短少,卻無從憑這張官條追款。原本應付車腳的尾款也因可售貨再少一段而延後。

車腳問,官差拿藥救傷,為何自己的工食仍要等。馬思誠沒有拿公義二字作答,只將欠額附在官差收條後,承諾第一筆回款先清車腳。

八月聯軍入京後,盧守信終於離開後堂。他帶出的不是完整銀冊,而是一冊焦邊索引與數枚印押。同行書手途中走散,老夥計有人受傷,也有人失去家眷消息;前堂匾額、銀櫃與寄存私信盡失,學會公款另有一筆無法核明去向。

盧守信到天津後,先將印押逐枚排在桌上,再把焦邊索引翻到尚能辨字之處,只列可讀、殘缺、失蹤、被徵與待核。郭泰和問北京分號是否還能重開,他沒有回答,只道:「能讀的先查能讀,尚在的印先驗尚在。」

九月底,京津損失總報送到平遙:天津現銀被搶,寄存物只救出少數;北京帳冊與底冊失蹤、被徵或焚毀,只剩部分可讀;上海留下錯兌,香港只有部分票能立即核付;藥材遭徵,另有家款、避難餘款、未明公款與無主寄存待處理。

北京分號撤離自身支出另行清算,不與客戶家款、寄存物及未明公款混算:前堂現銀、家具與櫃具損失十一兩二錢;轉運車腳、護送、臨時食宿與傷藥八兩六錢;天津暫設櫃面及重製印冊六兩六錢,合計二十六兩四錢,由同裕自有資本承擔。

盧守信帶出印押,沒有帶出完整銀冊;未明公款又說不清最後經手。商戶中有人便傳他趁亂藏銀,只救對自己有利的帳。

薛守正將帶出印押、焦邊索引、未明公款與撤離支出分頁,主張不能因帶出印押便推定清白,也不能因銀冊失去便推定貪墨。周厚仁一度想搜抄盧家私產,以免接任後第一宗大疑案被指護短;薛守正只問,搜出的私物究竟能證哪一筆公款。

周厚仁遂令盧守信逐日補寫撤離路線、同車之人與每筆支出,並暫停三個月單獨核准北京舊票。他不再搜抄盧家,也不先定貪墨。主張嚴查者說他護短,盧守信又認為自己冒死帶出印押仍受疑。撤號主損可以結算,掌櫃是否清白卻不能同日結案。

周厚仁將原先「城可失,底不可失」改作:「城失之時,底亦會失;所存者只能減冤,不能消冤。」

失蹤老夥計的家人也在冬前到了天津,帶著他的舊衣與未寄家書,想憑破腰牌領分號所欠工食,卻不能證明人已死亡。郭泰和只先付已核清的當月工食,餘下撫恤與包內責任仍待查。

家人問,若永遠找不到人,是否便永遠不能結案。郭泰和將這句話抄在失蹤簿旁,沒有替未明的結局補上一個方便答案。

夜裡,案上只剩焦邊索引、殘票、未領名冊與破腰牌。少數人領到路費,少數物件被保存;也有人因底冊失蹤、身分無證、物資被徵或經手人走散而永久失去銀貨。

正是:

京師火起千門亂,殘票南來半線存。
欲知辛丑和約如何銀海深,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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