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裕
9
卷
留洋少年看世界
66
回
識微方可避將危,
見著先當察細微。
莫待風高帆欲折,
平時早已定安機。
光緒三十一年冬,上海碼頭上提木箱、夾書卷的年輕人愈來愈多。有人已考定東京的學校,有人只帶著一紙同鄉介紹,連下船後住在何處也說不清。客棧門外掛起「候船赴日」的木牌,書局把留學指南擺到最顯眼處,貨棧裡則一排排堆著寫往橫濱、神戶的箱子。范敬之看著少年們在櫃前報姓名、學校與用途,沒有另抄一張萬事齊備的新式匯單,只叫人將後來的回信、校印與領款記號逐件附在原案後面。海路尚未走穩,紙寫得再整齊,也管不住人轉校、價錢變動,更管不住生死。
最先送回來的是一封死訊。祁縣一名學生病故東京,家中匯款抵達時,人已入殮。學生會拿來棺殮與寄信的支出,家屬卻要全數退回,說從未准人動用。學校能證明死訊,不能替每一筆治喪費作證。同裕先退一小部分急款給家屬,其餘封在匣中。那只銀封過了年仍未拆開,校印、名冊與死訊都是真的,卻沒有哪一張紙能替死者說出最後的意思。
海那頭的信札接著一封封回來。湖南學生轉往大阪,家款仍到東京,舊代收人怕擔責,不肯轉交;新校又沒有原來的家戶印押。學生在同鄉處借住多日,直到往返信札補齊,才把餘款領到。另一名廣東學生把匯單託給同窗,同窗換了信封,拿學生會公印與舊簽名在橫濱領走款項。真正學生趕到時,只追回一小部分,家中還得再補銀。王新鳴將兩案放在一起:一案人未變,學校與路變了;一案票面未變,領款的人卻被偷換。
真名真校也未必能把銀原樣送到。沈仲衡替長子匯學費,上海收銀時與日本交付時的日圓牌價已不同,兩地匯費一扣,講義費便短了一截。長子向同學借錢,沈家再補一筆,蘇州織戶的工錢也因此往後挪。梁紹謙承認沿用舊價估算,沒有拿「匯價變了」四字替自己卸責。遠路上沒有假人,仍能讓一筆真款變薄。
也有人借「學費」藏別的心思。一名商人怕長輩反對合印時論譯本,便借學生姓名匯款。陳景初查出學生既非股東,也不是收款人,要求另立出版契;經手人不肯,銀款只得退回,電報與往返匯費卻已耗去。幾乎同一時候,橫濱送來的日語課本、簿記書與公司章程譯本又少了箱件:有書在轉船時進水,有箱號前後重複,兩地回單互相抵牾。濕書攤在啟文書局後院,紙頁一翻便帶出潮味;承運行只先賠一部分,陳景初停了原定節本,譯校人也少做多日工,少領一段酬銀。
鄭宗和派去日本的茶業夥計,一人按月寄回茶價、包裝與檢驗記錄,紙上雖粗,仍有幾筆可用;另一人卻把大半公費花在學生集會與報刊,只寄回零星宿費收據,連商社查驗費的回單也遺失。公所減去他的考察費,他索性退出,返程船票由家中負擔。許維業送出的織布局學徒也各有落處:有人到了工場才知外人不得接近主機,數月後空手回國;有人留下學修機,卻將日文規格中的寬度譯錯,依信訂來的皮帶樣品到了上海,竟無一架機器可用,只能折價賣去。新式帳手能把款分清,面對機器尺寸仍可能一字看錯。
學生寄回的報紙與書信裡,同盟會、孫中山、黃興、宋教仁、章炳麟和《民報》的消息,常與梁啟超、康有為的立憲、保皇文章夾在同一包裹中。某學生會送來一張會費表,只有部分出資戶寫真名,其餘只留代號。攜帶者說,若逼人具名,銀便改走別處。范敬之沒有問是哪一派,只問王新鳴:「換作另一派,這些代號便能收麼?」王新鳴搖頭。櫃上只收具名款,餘銀退回;退途中仍有一部分失落。無名款沒有進櫃,卻也沒有因此平安回到每個人手中。
王新鳴曾寄出一批空白回單,想讓東京、橫濱、神戶的同鄉會與華商會館留下可追的收款線。回來的只是一小部分:有的改過幣別卻未重押,有的只蓋學生會章,沒有真正收款人,也有幾名學生的款合成一筆,再分不清誰已領過。少數可核者仍只是熟戶舊款,銀數不大。那些空白紙沒有鋪成一條新路,只讓幾樁舊案不至於全落進海裡。
香港另有一宗鐵路材料樣品訂金,契紙只說「供中國新路參考」,既無省份,也無路段與買主。商人說新路尚在商議,正因未定才要先送樣品;王新鳴將契紙推回,問若各家路局都不收,究竟誰來認貨。商人轉往別行匯出。樣品到滬後,果然各處都說規格不合,貨主自付棧租,最後折售也只收回少量。那箱材料在棧房角落放了許久,像一段尚未鋪設便先失去去處的鐵路。
到了年末,這批留學與考察款只有約一半按期收匣。桌上留下的不是一種錯誤:有病故後無人能說清的銀封,有轉校後追著舊地址跑的家書,有被同窗取走的款,有被匯價削薄的學費,也有濕書、失箱與不合機器的皮帶。王新鳴把能核的回單放在一邊,未清的信封和貨單仍留原案,不拿幾筆順利交付去遮住其餘人的困境。
周厚仁看完那一疊日本匯票、學校收據、商社買單與失敗回單,只在案邊寫道:「遠路須多證,證多亦不能保人不變、價不變、命不變。」墨跡未乾,香港櫃上又送來一封山西家信。信裡談的不是失箱,也不是錯校,而是一名已進東京女子學校的女學生,究竟能不能親手領到自己的生活款。
信是山西一名女學生寫來的。她已考入東京女子學校,家中原寄三兩八錢,卻另添一句:生活款須交在日表兄代領,女兒每月再向表兄取用。王新鳴翻出那名轉校男學生的舊案,裡面只有學校收據與本人回信,從未多出第三個代領者。他把兩案並排,卻沒有替誰先落筆,只回信東京,請女學生親自說明是否接受。
女學生很快回信。她願讓同裕將一兩六錢學費直接付入學校,不肯把其餘生活款交給表兄;表兄已明說,要替家中查她讀甚麼書、見甚麼人。照家命全交表兄,銀路最清楚,商號也最不易受原寄戶追責;照男學生舊例付校與本人,卻實實在在越過了父兄的指示。王新鳴沒有替她改寫家命,也沒有替家中逼她接受代領。他只付出一兩六錢學費,把二兩二錢原封退回山西。女學生少了生活款,典去冬衣,與同學合住,輪流供飯。她沒有回國,也沒有補簽監護書,後來進了女學生互助會,替新來者查學費、宿舍與匯款去處,也參加了帶有政治議論的讀書聚會。
山西家中隨即斷去後續匯款,來信責同裕越過父兄、助女兒違命。東京的回函則寫道:「男子只查學校,女子為何還要查誰管她?」王新鳴把兩封互相指責的信與退回的二兩二錢銀封收在同一案內。這一筆銀沒有被冒領,櫃上也沒有替任何人得勝;只是東京已入寒冬,那件被典去的冬衣不在案裡,家族、學生與商號之間的裂口卻留了下來。
正是:
少年渡海開新眼,遠路多歧責未完。
欲知鐵路國權如何起波瀾,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