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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回 金礦要帶家眷

1769 年雨季,福順號在曼巴哇河口放下跳板時,葉素娘先數鍋,再數人。

甲板上六十三個男人、八個女人、六個孩子,貨艙裡只有三口能讓一家人長久做飯的鐵鍋。船單卻寫著十二戶。真正帶著家眷來的只有三戶,其餘全是礦首在潮州、嘉應州與南洋各港臨時招來的單身礦工。

葉素娘把第三口鍋翻過來,看了看鍋底,對船主說:「不下。」

船主以為自己聽錯。「潮水快退了。」

「我說人先不下。」

「船錢都收了。」

「你收的是過海錢,不是把人倒在泥裡的錢。」

一名礦工把包袱甩上肩,從人群裡擠出來。「阿嫂,我們是來挖金,不是來替你種田。」

葉素娘指著那三口鍋。「六十三個男人,誰煮飯?誰種下一季的米?十個一起發熱,誰把你們抬回屋?」

那人笑了。「礦場管飯。」

葉素娘往旁邊讓半步,露出外面一片泥水。「那你先問哪一座礦肯養你到挖出第一粒金。」

四年前,她第一次到這條河時二十九歲,帶著八歲的兒子、一袋稻種和亡夫留下的欠債名冊。現在兒子十二歲,會在退潮時摸螺,也會替她扛曬稻架。最初的三戶人已變成十七戶,河邊有兩排高腳屋、一座鐵匠棚、幾塊勉強能自給的水田,伯公的小香爐則供在一棵大樹下,雨一大,香灰就得搬進屋裡。

那些東西沒有一樣比金砂值錢,卻讓人可以在礦脈變薄、工錢拖欠、瘧疾起來時,不必立刻把自己賣給下一個礦首。

賴石峯從上游趕到河口時,三家礦場的管事已在跳板下吵成一團。大港的人把預付工錢裝在竹籃裡,兩座小礦則爭著點木匠與鐵匠。福順號船主只想趕潮,見賴石峯來,立刻把船單塞給他。

賴石峯看了兩行,抬頭問:「十二戶,誰填的?」

一名勞力中介從後面走出來。「同住一艙就算一戶。王廷只問幾戶進河,又沒問有沒有老婆孩子。」

葉素娘冷冷看他一眼。「那六個睡一起的賭鬼也是一家?」

旁邊有人笑出聲。

中介漲紅了臉。「反正都是來做工。」

「你替王廷省了一個問題,」賴石峯把船單對折,「把剩下的問題全丟給我們。」

大港管事不耐煩地把竹籃往前推。「礦坑缺人。一個能揮鋤的男人,比一個只吃米的孩子有用。」

賴石峯看著他。「前年雨季跑掉那四十個人呢?」

「被別家搶走了。」

「去年斷糧,病倒的二十幾個呢?」

管事不說話。

葉素娘替他回答:「睡我家屋簷、吃同鄉米、死兩個,埋在下游。」

「那你現在再帶六十個男人進去。」賴石峯把竹籃推回去,「挖得出金是你的,病了、跑了、死了還是我們的。」

另一名管事問:「你想怎樣?」

「以後只收單身礦工的礦場,同鄉會不保結。南海船戶下一季也不替你留船位。」

「你敢拿船卡礦?」

「你也可以自己造船。」

這句話一出,三家管事都不再喊。礦坑真正缺的不是鋤頭,是能把人、米、鐵器和金砂帶進帶出的船。

河岸另一頭忽然傳來馬來語喝令。曼巴哇統治者古斯蒂・賈米里爾的官員帶著六名侍從抵達,要求福順號依舊例報人、報火器、報貨。幾乎同時,三發的使者也從另一艘小船登岸,帶來蘇丹烏瑪爾・阿卡馬丁二世的新條件:新採礦戶前三年少交一部分金稅,可自選管事,但火器必須登記在三發名下。

曼巴哇官員當場沉下臉。「船已經進曼巴哇河。人不能再走。」

賴石峯沒和他爭哪一段河水屬誰,只回頭對水手說:「把跳板拉起來。」

木板一離泥岸,船主立刻明白了,跟著喊:「淡水還夠到三發。」

曼巴哇官員向前一步。「你們敢把已進河的人帶走?」

葉素娘站在船舷邊。「人還在船上。」

「你是誰?」

「一戶。」

官員看了看她身旁的男孩,又看賴石峯。「女人也算戶?」

葉素娘笑了一下。「四年前你們也這樣問。」

賴石峯沒有替她說話。這件事要由她自己開口,才有用。

「我丈夫死了四年。」葉素娘說,「屋是我補的,田是我種的,金稅也從我屋裡出的。若我還不算一戶,那你們四年收的是死人的錢?」

翻譯把話說成馬來語後,幾名侍從彼此看了一眼。官員沒有回答。

葉素娘接著提出她要的條件:攜眷者各自列戶,寡婦不得再掛在亡夫名下;男人死後,只要家人還耕作,礦首不得直接把屋地收走;孩子、稻種、農具的船位不能臨時拿去賣給出高價的礦工;哪個王廷要差役、要金稅、要火槍登記,都先把誰有權收回屋地寫清楚。

大港管事忍不住插嘴:「你們這樣談下去,金都讓別人挖完了。」

葉素娘轉頭看他。「你急著挖的是金,我急著埋的是人。」

賴石峯忽然問三發使者:「你們願不願意讓女人列戶?」

使者遲疑了一下,說可以回去問。

賴石峯點頭。「那船可以等。」

曼巴哇官員立刻道:「不必等。」

這一句,才是他們真正等的。

兩個王廷原本都只在搶礦工,現在第一次為「一家人能不能留下」互相加條件。船沒卸,人沒下,金稅反而一條一條往下談。

但河口另一場爭執很快把所有人從金礦拉回土地。兩座達雅克長屋的代表沿支流下來,其中一人把一截削過的木樁扔在泥地上。過去一年,華人聚落沿小支流砍樹築田,已壓到長屋取藤、捕魚與運山產的路。

他指著木樁說了一串話。翻譯只翻了一半,葉素娘便聽懂意思:再往上開田,木樁全拔;山米和木料也不再送礦區。

一名嘉應礦工低聲說:「山這麼大,他們少走一條路會死?」

葉素娘回頭瞪他。「你少吃十日山米會不會死?」

賴石峯叫所有人下船,沿河走了半里。低處可種水田,高處可搭屋,最靠近支流轉彎的林地卻正是達雅克人下船與轉運的地方。大港管事主張拿銀子買斷,長屋代表直接把銀錠推回泥裡。

最後沒有誰畫出一條筆直的界線。葉素娘的兒子先跑去摸出三棵大樹的位置;長屋老人又指出一條舊水溝與公共下船點。華人聚落不越過舊水溝開田,長屋保留支流通行與捕魚;長屋繼續供山米、木料與嚮導,聚落鐵匠替他們修刀與農具。

「那金礦呢?」大港管事問。

賴石峯看著他。「你先讓米進得去。」

潮水開始轉向時,曼巴哇官員終於把新條件一條條說出來:先給二十戶一段可搭屋、開田與試採的河岸,前三年按較低份額收金;家戶可以由寡婦或成年女子列名,但每戶仍須有人承擔王廷差役;聚落可保留十二枝火槍輪值守夜,槍數、持有人與火藥由王廷與聚落各記一本。

賴石峯聽完,故意又把三發的條件念了一遍。

曼巴哇官員咬了咬牙,補上最後一條:「男人死後,家人若仍耕作,礦首不得自行逐出。要由王廷官員和你們的管事一起查。」

葉素娘這才對水手說:「放跳板。」

第一個衝下船的不是礦工,是她十二歲的兒子。他抱著那口最小的鐵鍋踩進泥裡,差點整個人滑倒。

然而並不是所有人都高興。福順號上的單身礦工很快發現,已付過海錢並不等於立刻能進礦。木匠、鐵匠、醫者和願意加入既有家戶共同開田的人先下,其餘要等礦場寫出口糧、住處與病傷照應,客家同鄉會才肯保結。

一名年輕礦工氣得把包袱摔在甲板上。「窮人才沒有老婆孩子帶。你們這樣是有家的人先吃金。」

賴石峯沒有回他。

葉素娘走過去問:「你哪裡人?」

「嘉應。」

「家裡還有誰?」

「阿姆,一個妹。」

「想不想接來?」

年輕人沉默。

「你若只想挖一季金,去找肯養你的礦首。」葉素娘說,「你若想把阿姆接來,把名字給我。」

那人罵了兩句,最後還是從懷裡摸出一張被汗浸軟的家書。

日落前,第一批真正下船的是三戶家眷、七名工匠和十八名願意共同開田的礦工。另有三十多人仍留在船上,有人咒罵,有人轉投別家,也有人把母親、妻子、弟妹的名字交給賴石峯,要求下一趟船先去接人。

兩日後,新來的人還沒摸到金砂,先搭屋、曬稻種、修灶,把火槍和農具分到乾燥處。伯公香爐旁多了一只從嘉應帶來的小瓷杯,葉素娘嫌太破,仍叫兒子洗乾淨放好。

第三日清晨,上游兩艘運米小船卻退了回來。船夫說往東萬律的河段突然多了三處收費木柵,大港、三條溝與其他礦場各守一處,誰都不認別家的通行牌。

大港的人說先拆三條溝的;三條溝的人說先拆大港的。兩座小礦誰也不肯跟在別人後面。

當日下午,四艘小船第一次一起停到葉素娘聚落的公共下船點。每艘船都有自己的旗、自己的火槍、自己的頭人。

葉素娘把一袋剛曬乾的米放上最前面那艘船,問:「你們到底誰先走?」

四個頭人互看,沒有一個肯讓。

潮水已經開始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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