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回 和順總廳先有路
四艘小船那年一起拆掉最靠下游的木柵,兩年後,河上反而多了七道柵。
大港只認大港的牌,三條溝只護三條溝的船;兩座小礦付不起兩次護路費,只能挑夜裡偷走。家庭聚落愈來愈多,米、鹽、火藥、藥材卻仍被各礦當成自己的貨。一艘船在哪一道柵被扣住,上游斷的不是一家生意,是幾百張嘴。
1772 年初,九艘米船在第三道木柵前停了一夜。最前面的大港船把火槍架上船舷,後面三條溝的護船者也把槍口抬起來。米袋擱在中間,一夜潮氣把最上層的麻布全打濕。
「再收一次?」三條溝的頭目站在船頭問。
守柵的大港人指著木牌。「這一段是大港守的。」
「昨晚河彎那兩批劫貨的是誰趕走的?」
「你們自己說的。」
「我船上還躺著一個肩膀中刀的。要不要抬給你看?」
「護自己的船,算什麼守路?」
兩邊罵著罵著,槍口開始往人身上移。
羅芳伯便在這時從最後一艘客船走過來。他三十四歲,從嘉應州到西婆羅洲不久,原本只是受人請去東萬律教幾個礦首的孩子識字,順便替不識官文的同鄉讀信。他的船上只有紙墨、藥材和兩袋書,沒有礦,也沒有哪一家願意為他開槍。
他先摸了一把最上面的米袋,手掌全是水。
「你們再吵一個時辰,這一船就不用搶了。」
大港的人瞪他。「教書的,別管。」
羅芳伯問:「要收費,可以。你們保到哪裡?」
守柵人指向下游。「河口到這裡。」
三條溝的人立刻笑出聲。「你昨夜連第二個彎都沒過。」
羅芳伯看了兩邊一會兒,解下一艘小舟的纜繩。「大港一個,三條溝一個,跟我走。」
「去哪?」
「把昨夜的路重走。」
「你憑什麼查?」大港人問。
「我不查你。」羅芳伯已經坐進小舟,「我看火堆、繫纜、槳痕。你真走過,河會替你說。」
兩邊原以為他在拖時間,直到他真的把竹篙撐離岸,才各派一名水手跳上去。三人沿下游走了一個多時辰。第二處轉彎後,大港昨夜留下的火堆已經冷透,再往前只有三條溝小舟繫過的繩痕。回到木柵時,大港守柵者一句話沒說,先把橫木抬起。
三條溝的人卻沒有趁機羞辱他。頭目把兩艘武裝小舟撥到大港船隊後方。「我們護到下一站。到了那裡,你的人接。」
羅芳伯剛要回後船,葉素娘從一艘家庭聚落合買的米船上遞給他一碗熱水。
「羅先生,袖子都濕透了。」
「船也濕。」
「你一個教書的,怎敢坐到兩家槍口中間?」
羅芳伯喝了一口。「米再停一天,最先少一頓的不是拿槍的人。」
葉素娘沒有稱讚他,只看著前面河道。「上面還六道柵。每一道都有人覺得自己的道理最大。」
這一輪加收並不是河口中間人自己起意。曼巴哇統治者古斯蒂・賈米里爾(Gusti Jamiril/Panembahan Adiwijaya Kesuma)看見上游人口、金產和火器都在增加,最怕的不是少收一船稅,而是幾家礦公司逐漸能繞過王廷,自己決定誰可以進河、誰可以帶槍。因此他命沿河重新報數,並要求把零散公司收束成一個可追責的對口。
第四道柵不是礦場的,是曼巴哇王廷中間人的。人口與金產這兩年都增加,王廷便要求上游貨物報數、交金稅,再由指定中間人代收通行。那人只認自己的紅蠟封條,大港、三條溝、小礦的牌一概不算。
「九艘各報,三日。」中間人說,「若只派一人統報,今日放。」
大港首事立刻道:「那就我來。」
三條溝頭目冷笑。「你報我的火槍數?」
「我礦最大。」
「你礦大,路是你一個人守的?」
兩座小礦更不肯。有人拍桌:「你們兩家誰拿到對口,明日第一批扣的就是我們的貨。」
王廷中間人不耐煩地說:「我只要一個能負責的人。」
就在這時,下游送來一封坤甸的信。1771 年剛在卡普阿斯河口建立新港的謝里夫・阿卜杜拉赫曼・阿爾卡德里願意給較低入港負擔、臨時倉地和外運位置,只要上游金產與人口改從坤甸進出。
送信人沒有把信藏起來,直接在河岸上念。
念到「較低入港負擔」時,曼巴哇中間人的手已按住紅蠟盒。
賴石峯問:「還要三日嗎?」
「規矩不能因一封信就改。」
「那我們也不改船頭。」賴石峯說。
船主們開始往纜繩旁走。曼巴哇中間人叫住他們:「你們到底要什麼?」
大港說要自己當對口;三條溝立刻反對;小礦說誰都不可信。爭了半天,羅芳伯忽然問那名中間人:「你要的是一個人的名字,還是每月收到該收的金?」
「兩樣都要。」
「若那個人死了呢?」
中間人一怔。
「若他拿著你的章,先扣自己仇家的貨呢?」羅芳伯又問。
大港首事臉色變了。「你什麼意思?」
「我意思是,別把十幾家的命綁在一個人的腰上。」
他把九艘船的貨單攤開,不寫新的總名冊,只讓每家把總數放到同一張紙上。王廷看總貨與應交份額,各公司仍保留自己的貨主、礦場與火槍;護路、倉費由共同船隊分攤。任何一家少報,其他船可停護;王廷若任意扣其中一家,另外八艘一起停。
大港首事當場反對:「我的貨最多,為什麼跟小礦一起停?」
小礦的人回他:「因為你明天也可能是被扣的那一家。」
三條溝頭目說:「我只答應這一批。」
「就一批。」羅芳伯說,「下一批再吵。」
曼巴哇中間人看了一眼坤甸來信,又看九艘船的纜繩,最後把紅蠟按在「本批共報」四字旁邊。
「一個月內,給我共同對口的名單。」
九艘船當日下午過柵。
再往上游,真正把各家逼到一起的卻不是王廷,是一條被雨沖斷的岸路。原有小徑穿過兩座達雅克長屋使用的林地,幾家礦場為了抄近路,先後砍過界樹,長屋便把路封了。
護路的人想拿槍清道,葉素娘先跳下船,把槍管壓回去。
「你今天打開路,明天誰替你帶山米?」
大港的人道:「給銀。」
長屋代表把銀錠推進泥裡。
葉素娘認得其中一名老人,跟著他沿舊水溝走。老人指出一排標記過的果樹,又比出可以讓挑夫通過的高地。條件是路只能走,不能自己擴寬;果樹不得砍;固定集市用鐵器、鹽、布交換通行與嚮導。
大港嫌條件多。三條溝急著把米送上去,先卸一箱鐵器。
「你們不跟,」三條溝頭目說,「以後這條路我先走。」
大港首事罵了兩句,還是叫人搬鹽。兩座小礦補布。最後連家庭聚落也出修路人手。
九艘船抵達東萬律時,上游幾個聚落只剩兩日米。孩子抱著空甕等在倉屋外,礦工乾脆停半日工,先把受潮的米袋拆開晾。大港的人要先把自家礦份搬走,葉素娘站到秤前。
「家戶先。」
「我的人也要吃。」
「你的人吃飽是替你挖金。這些孩子吃飽是活到明天。」
首事不服,轉頭找羅芳伯。羅芳伯只問:「你要不要他們餓著肚子先回坑裡?」
沒有人再開口。
卸完米後,眾人沒有去會館,也沒有事先準備章程。大港一座舊火藥倉空著,他們就圍著那張燒黑一角的長桌坐下。
大港願交兩座倉和部分巡船,但要共同路線優先保最大金產;三條溝願出最多護路人手,要求河防與外部交涉有較大聲音;小礦只肯交少量金砂,換取不被大公司隨意停運;船戶要求木柵改成共同查貨,不再每段付一次;葉素娘代表幾個家庭聚落,只說一條:糧船不得因礦場臨時加價,就把米換成金砂。
大港首事拍桌。「那我們為什麼要把倉交出來?」
葉素娘道:「因為你上個月也差點餓到。」
三條溝頭目則盯著羅芳伯。「你坐哪一邊?」
羅芳伯沒有坐。他站在桌尾,把每一家願意拿出來的東西分別寫在幾張紙上:倉、渡口、護路小舟、修路人力、一部分河防金產。礦坑不交,私人火槍不交,各家首事不交。
「只把路交出來?」有人問。
「先把大家都會死在上面的那一段交出來。」羅芳伯說。
最後,共同名下真的只有那條檳榔河—東萬律走廊上的幾座倉、渡口、小舟與修路人。各礦仍是各礦,大港仍能罵三條溝,三條溝仍藏著自己的槍,小礦也沒有突然相信任何人。
王廷卻需要一個稱呼。船戶也需要在木柵前喊得出一個名字。
有人提了幾個舊社名,都被別家嫌偏。最後,一名老嘉應礦工用手掌抹掉門板上的煤灰,寫下四個字:和順總廳。
大港首事看了半天,先問:「誰管?」
三條溝頭目道:「先問誰拿鑰匙。」
羅芳伯笑都沒笑。「你們還沒成立就先搶門。」
「門在誰手裡,米就在誰手裡。」
這句話沒有人反駁。
總廳成立後送出的第一批文書,一份給曼巴哇:共同報數、交金,但不讓王廷中間人代管全部外約;一份給坤甸:接受倉地與外運位置,卻不把所有金產改走新港。兩邊都沒有拿到想要的完整控制。
文書送出當晚,三條溝把兩艘護路小舟停在總廳倉前,要求保管其中一把門匙。大港說鑰匙應按礦產份額分;三條溝頭目把一路留下的傷者名單拍在桌上。
「你那份額裡,有沒有算誰替這條路擋過刀?」
羅芳伯伸到半空的手停住,沒有去接鑰匙。
門外兩艘小舟仍掛三條溝的旗。屋簷下,「和順總廳」四個新字還沒乾透,一滴墨正沿著最後那個「廳」字往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