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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回 三條溝要不要脫離

三條溝沒有先宣告脫離。

它只是從最不起眼的地方,把自己一件一件拿回去。

共同倉裡屬於三條溝的金砂不再按期送進總廳;下一季新招的礦工只向三條溝首事登記;最熟上游支流的護路者陸續調回自家礦區。和順總廳的三把鑰匙還在,門也照開,米也照發,可是羅芳伯很快發現:少了三條溝的金、兵與人,一張看起來完整的命令,出了門就可能沒人替它走完。

大港首事第一個要求動手。

「停它船位,停它火藥。檳榔河兩座共同倉也先封。」

三條溝護路頭目沒有拍桌。他從衣襟裡取出那張藏了多日的條件書,慢慢攤平。

「先念完。」

古斯蒂・賈米里爾願代表曼巴哇王廷直接承認三條溝礦地與武裝,降低部分金稅,准它自行招工、護路、報金;條件是往後不再借和順總廳名義對外談。對他而言,三條溝若單獨進入王廷秩序,便能把正在成形的共同道路重新拆回幾個可分別討價的礦區。

屋裡一下吵開。

大港首事指著河圖:「你可以帶走自己的礦坑,不能帶走共同修的路、共同守的倉。」

「路上死最多的是三條溝的人。」

「糧是大港和小礦出的。」

「那就各走各的。」

「好。」大港首事把自己的倉匙往桌上一扔,「明天開始,你的船不要走我的米路。」

三條溝頭目也把鑰匙放下。「你的米也別叫我的人護。」

羅芳伯沒有撿那兩把鑰匙。

先出聲的反而是門外幾個船主。

「你們分你們的,河只有一條。」

一名船主把兩張通行牌甩在桌邊。「三條溝一張,總廳一張。是不是下一季還要曼巴哇一張、坤甸一張?我一船米走三十里,要拜幾次碼頭?」

另一名婦人從後面擠進來。她丈夫替三條溝挖礦,自己和孩子卻住在總廳保護的聚落,弟弟又在小礦做鐵匠。

「你們若拆,先告訴我家算哪邊。」

三條溝頭目皺眉。「男人在哪做工,就算哪邊。」

「我男人上個月斷腿了。」婦人道,「現在是我養他。那是不是改算我?」

屋裡有人笑不出來。

羅芳伯看著那婦人,忽然問大港首事:「你真要按公司切人?」

「不切怎麼算?」

「那葉素娘那幾十戶呢?」

沒有人立刻答。

第二日,另一份條件從坤甸送到。謝里夫・阿卜杜拉赫曼・阿爾卡德里願給和順總廳穩定倉地、較低港口負擔與外海船位,也願把總廳當作上游多家礦公司的共同對口;交換是更多金產與新移民改走坤甸。

大港首事看完,眼睛亮了。

「正好。三條溝愛留曼巴哇就留。我們改走坤甸。」

三條溝頭目冷笑。「你昨天罵我拿王廷拆總廳,今天自己拿新港拆河路?」

「我拿的是整個總廳的條件。」

「誰授權你?」

這次羅芳伯仍沒讓兩人在屋裡吵出結果。他把曼巴哇與坤甸兩份條件都叫人抄了一份,送回原使者,只有一句回話:同日到檳榔河,當著會用這條路的人再說一次。

大港首事當場變臉。「你把我們談的東西拿去示眾?」

羅芳伯問:「你要拿總廳的名換港口,卻不讓總廳的人知道?」

三條溝頭目也怒了。「曼巴哇那張是給三條溝的。」

「裡面寫共同道路、共同倉、共同護路隊。」

「所以你替總廳沒收?」

「我只讓要付代價的人先看。」

三日後,兩邊使者真的同時來了。

羅芳伯第一個帶他們去的不是金坑,也不是總廳,是葉素娘的聚落。

她如今管著的已不只是幾十戶名冊。米倉、鐵匠棚、傷病屋同時替大港、三條溝和幾座小礦做事。她把幾戶人的頁面攤在桌上:同一家裡,丈夫領三條溝工錢,妻子替小礦種米,長子在共同護路隊傷了腿,女兒嫁到大港那一邊。

「你們要我把這家分給誰?」

曼巴哇使者答得很快:「按男子工作的礦場。」

葉素娘翻到下一頁,手指停在兩個寡婦名字上。「男人死了呢?」

使者停了一下。「土地與人口總要有人負責。」

「我就在負責。」

坤甸使者不想談人,只說新港能給貨流、倉地與較低負擔,上游各礦仍可自管。

葉素娘把名冊合上。

「船可以換港。人不能每換一個礦首,就換一次家。」

她用的是華語,最後那個「家」字卻帶著很重的大埔口音。屋裡幾個老人聽見,互相看了一眼。

第二站是共同護路營。三條溝的人接近一半,卻和大港、小礦及達雅克嚮導睡在同一排棚。受傷的人更分不開:有人領三條溝工錢,卻是在救總廳米船時挨刀;有人本是小礦挑夫,現在用的是三條溝配給的藥。

羅芳伯問曼巴哇使者:「只承認三條溝,這些人還能走共同路嗎?」

「可以另談。」

「另向誰交?」

使者沒有正面答。

他又問坤甸使者:「只承認總廳,三條溝是不是要把自己的礦和槍交出來?」

「我們只管港口。」

「所以真打起來,你也不管。」

「坤甸不替上游內爭出兵。」

三條溝護路頭目在旁邊聽到這裡,第一次沒有替曼巴哇說話。

第三站是檳榔河共同渡口。羅芳伯故意挑換船日,把礦工、船戶、家戶、長屋代表全留在岸邊,才請兩名使者把自己的承諾再念一次。

大港首事忍了半天,還是罵出來:「羅芳伯,你把談判拿來做戲?」

「不是做戲。」羅芳伯說,「你們昨天都說自己代表大家。我只是把大家叫來。」

三條溝頭目一掌拍在木樁上。「三條溝從沒說代表大港。」

「那你接受曼巴哇條件後,共同路怎麼辦?」

「路照走。」

「誰准?」大港首事立刻問。

「誰敢不准?」

兩邊又對上。

這一次,葉素娘沒有讓羅芳伯插嘴。她從人群後面走出來,把自己聚落那三把備用門匙中的一把放到渡口木樁上。

「先說清楚一件事。」

她看三條溝頭目。「你要走,可以。你家的人、你的金、你的礦,你帶走。」

再看大港。「你也一樣。」

「但我們這些屋、井、傷病棚、米路,不跟你們任何一家走。」

大港首事道:「沒有公司出金,誰養?」

「那就看誰還想吃這條路的米。」

三條溝頭目問她:「你這是總廳的人?」

葉素娘笑了一聲。「我四年前上船時,你們還沒叫和順總廳。」

這句話讓渡口安靜下來。

原本的選擇忽然變了。三條溝可以脫離,但不能把共同道路與聚落自動帶走;大港可以投坤甸,也不能把所有人一起改港。曼巴哇與坤甸兩邊使者原先都只想對一個強對口出價,如今被迫當著所有人承認:他們保的只是自己想得到的金、船與人口,剩下的風險沒有人包。

大港趁勢要求三條溝交回共同倉匙與護路小舟。

三條溝拒絕,當夜把更多武裝調進自己的河段。一座小礦站到總廳一邊,另一座則靠向三條溝,因為它的糧路與坑口都靠三條溝守。幾個船主開始拒絕預訂下一季船位。

檳榔河第一次不是被外人封,而是自己先慢了下來。

羅芳伯在總廳門外把幾方叫到一起,只說自己的條件。

「共同護路隊不解散。船仍照原路送米。家庭聚落不給任何一家單獨徵用。」

三條溝頭目問:「我的金呢?」

「你可以扣。」

「我的兵?」

「你可以調回。」

大港首事立刻怒道:「那你還算什麼總廳?」

羅芳伯看著他。「總廳可以不認三條溝單獨拿共同名義簽的約。三條溝也可以不交自己的金。但誰先在共同路上開槍,我就帶護路隊走,船戶也可以不接。你們自己打。」

「你憑什麼?」三條溝頭目問。

「憑我做得到。」

這不是法律,也不是誰授的印。可在場的人都知道他確實做得到:小礦跟他走,家戶聽葉素娘,幾個船主不願替任何一家單獨送命;三條溝若先開槍,連自己的米也可能進不來。

三條溝頭目盯著他很久。「你拿外面兩個王廷逼我留下。」

大港首事在旁冷冷道:「他也沒讓我把你踢出去。他現在最想要的,就是兩邊都離不開他。」

羅芳伯沒有否認。

幾天後,下游回來兩艘空船。沒有鹽,沒有米,只帶回幾塊被拆下的船牌。

曼巴哇河口與幾處中間人控制的支流同時設卡:上游公司必須重新選一個對口——承認三條溝直接外約,或承認和順總廳共同報單,不能兩張牌都拿來走。

船主把被拆的木牌往總廳地上一丟。

「有人等你們先私下付金買路。」

大港首事看三條溝。

三條溝頭目也看他。

誰都沒有先說話。

葉素娘當夜把各聚落存糧重新數了一次。孩子、傷者照原量,礦工若停工減半配給,上游公開糧倉只夠六日。

她親自把數字送到東萬律。

「六日。」

羅芳伯問:「你算過幾次?」

「三次。」

「第七日呢?」

葉素娘把算籌收進布袋。「第七日就不是算米,是算誰先搶。」

羅芳伯轉身對船戶說:「所有還沒被扣的空船,今夜藏進支流。」

大港首事抬頭。「你怕誰搶船?」

羅芳伯看了看他,又看三條溝。

「先怕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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