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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回 羅芳伯向兩邊借兵

十四家公司在木板上留下名字與印記之後,沒有一個人把兵交給羅芳伯。

第六日夜裡那塊木板還靠在倉牆上,最下面三條溝親手加的「破河之日,歸還」墨跡已乾。羅芳伯第二天去取兵時,和順總廳的首事只把倉門打開,沒把兵牌遞給他。

「木板寫的是你能調。」一名老首事說,「不是我們把整個總廳交給你。」

「我要的也不是整個總廳。」

「你最好記得。」

舊廳裡坐著大港、小礦、船戶與幾個早年從嘉應、大埔、惠州帶人來的老股戶。有人出礦,有人出船,有人靠同鄉與姻親才在河上站穩;彼此說的都是客家話,算的卻不是同一筆帳。

老首事先開條件:「共同倉、渡口、路,戰後還是總廳的。三條溝不能因這一仗兵多,就把小礦收進去。」

羅芳伯問:「這次出船的船戶呢?」

「照舊。」

「收傷者的聚落呢?」

「照舊。」

「新來的小公司呢?」

「照舊。」

羅芳伯把木板轉過來,指著上面十四個印。「那我只能借你們的倉,不能借你們的名。」

幾個首事一起抬頭。

「什麼意思?」

「這次出力的人,勝後要有位置。不是在你們門外等舊首事替他們說。」

「你拿六日封河改多年規矩?」

「不是我改。」羅芳伯把門外一只空米袋提進來,丟在桌上,「它改的。」

舊首事臉色難看,最後只答應:共同道路、倉與渡口可以借給羅芳伯調度;戰後重議席位,沒有誰先保證多拿。

「這不是我要的。」羅芳伯說。

「那就別借。」

他站了一會兒,收起那張只寫了一半的借用條件。

「先這樣。」

離開總廳,他直走三條溝。

護路頭目早把人排在河邊。四十多枝槍靠著棚柱,旁邊另有二十幾個年輕人正在磨刀。羅芳伯剛到,頭目便問:「總廳給你多少?」

「倉、渡口、路。」

「兵呢?」

「要自己借。」

頭目笑了。「終於像句人話。」

他讓人把四十名熟手叫到前面,卻沒有把名冊交出去。

「你要幾個?」

「四十。」

「我只有四十。」

「你後面還站二十幾個。」

「那是守家的。」

羅芳伯看了一眼。「所以你不是把三條溝借我。」

護路頭目走近半步。「我借的是兵,不是三條溝。」

「好。」

「不好。」頭目道,「你先說借去做什麼,誰指揮,死了誰養家,破河後幾時還。還有,三條溝出最多兵,下一個共同組織不能跟只出幾個挑夫的小礦一樣一票。」

羅芳伯沒有避開最後一句。「你要多席位?」

「我要我的人不是白死。」

「席位可以談。」

「現在談。」

棚裡幾個老人都走了出來。有人是嘉應同鄉,有人祖籍大埔,彼此早年合過礦,也為水路打過架。一名老人用客家話問護路頭目:「若羅芳伯死在前面,兵聽誰?」

頭目回:「聽三條溝的人。」

羅芳伯立刻道:「不行。」

「那聽總廳?」

「也不行。」

「你死了還想管?」

「我死了,借兵條件就失效。各家把人帶回去,再決定要不要續借。」

老人看著他,半晌才說:「這條寫。」

又有人問:「若總廳借你名義,打完不還權呢?」

「三條溝把尚未投入共同名下的兵、礦、金帶回去。」

「共同倉?」

「不能帶。」

「護路小舟?」

「已經算共同的不能。」

頭目冷笑。「你很會分什麼能帶、什麼不能。」

羅芳伯道:「不分清楚,我借的不是兵,是你們整家公司。」

最後,三條溝只交四十名熟手,另留半數武裝守礦。危機徵兵只到破河;羅芳伯若死或越出此次任務,兵可以撤;三條溝保留礦地、招工與日常武力;戰後重議共同河防席位,但不保證軍功直接換成單獨指揮。

護路頭目這才把名冊遞過去。

羅芳伯沒有立刻收。他先在最上面補了一行自己的名字。

「第一路,我走前面。」

頭目皺眉。「你是來借兵,不是來逞勇。」

「我若要你把四十個人交給我,至少第一輪槍不是只打你們。」

三條溝頭目盯著那行字,終於鬆手。

大港談得更硬。

它不缺人,手上卻有最多能立刻用的火藥、鹽米和現銀。大港首事把十二桶火藥整整齊齊排在倉前,沒有讓羅芳伯碰。

「先算。」

「算什麼?」

「一桶多少銀,勝後先補。這批糧多少,先補。借去的船若是我們的,也先補。」

羅芳伯蹲下,拍了拍其中一桶。「人呢?」

「什麼人?」

「三條溝四十個人。船戶水手。聚落收傷者。長屋帶山路。」

「人怎麼算?」

「所以算不清的就不用算?」

大港首事道:「沒有火藥,你連算人的機會都沒有。」

兩人僵了很久。

羅芳伯最後點頭。「火藥與金先記,勝後優先補。」

大港首事伸手要他按印。

羅芳伯沒按。「後面加一句:補償不等於指揮權。」

「我出最多火藥,不能管怎麼打?」

「你可以派人盯發放。」

「只盯?」

「三條溝也不能因兵多就獨占前隊。」

「小礦出幾個嚮導,就跟我一樣?」

「不一樣。但山路若只有他的人懂,那一段他說了算。」

大港首事罵了一句,叫人把十二桶推過來,卻把火藥倉另外兩把鎖仍扣在自己腰上。

「十二桶。沒有第十三桶。」

「夠。」

「打輸了呢?」

羅芳伯看著他。「你會先來拿我的命抵帳。」

「知道就好。」

船戶的條件更乾脆。

十二艘熟淺水的船可徵此次戰事,四艘撤離船不列位置、不交船牌;沉船要補,死傷水手的家戶比照護路傷者長期供養;破河後,戰時徵船資格立即失效,日常船位仍由船戶自己排。

羅芳伯問一名老船主:「四艘藏在哪?」

老船主笑了。「你不需要知道。」

「我要安排撤離。」

「真撤的時候,我會讓它們出現。」

「若你先跑?」

「那你今天就別借我的十二艘。」

羅芳伯看了他半晌,沒有再問。

葉素娘的條件,幾個礦首最不耐煩。

聚落可以開屋、開灶、收傷者、藏孩子,也能替戰時隊伍煮食;但婦孺不得留在最後拖敵,欠債礦工不得趁亂被原礦首抓回,寡婦與孤兒不能拿來抵欠款。勝後第一批糧船先補家戶米,不准富礦一開工就把船全改載火藥與新工。

大港首事忍不住道:「打仗哪能先保每一家?」

葉素娘問:「那先不保你的金?」

「那不一樣。」

「你的是金,我的是人。當然不一樣。」

羅芳伯把她的條件抄進另一張紙。

葉素娘卻伸手按住紙。「還有一條。」

「說。」

「你可以借屋,不能借孩子。」

屋裡一下安靜。

「誰若要拿聚落當擋路的地方,」她說,「我先把人帶走。你們誰都不能攔。」

羅芳伯點頭。「寫。」

最後是長屋。

達雅克代表願給嚮導、藏糧點與繞過木柵的山路;戰時能走,不等於戰後能占。果林、獵地不能因這一仗被礦場擴成常路;新渡口要再談,固定集市的鐵器、鹽與布交換照舊。

一名大港管事低聲抱怨:「還沒打,就把勝後路都送掉了。」

羅芳伯回他:「那條路本來就不是你的。」

第三日晚上,羅芳伯回到總廳,桌上已擺滿不同的東西:三條溝的兵名冊、大港火藥封記、船戶十二艘船的木牌、葉素娘按過手印的收容紙、長屋代表留下的一截刻記木片。

沒有哪一張能單獨叫所有人動。

曼巴哇使者看了半天,說出了對王廷最省事的辦法。

「古斯蒂可以直接認你為上游唯一全權首領。」

大港首事抬頭。

三條溝護路頭目也盯著羅芳伯。

使者繼續道:「所有公司、聚落、兵、船先聽你。王廷只和你談。打完後你們自己再分。」

羅芳伯沒有立刻拒絕。

屋裡反而更靜。

三條溝頭目問:「你不是嫌我們條件多?這張最省事。」

羅芳伯拿起王廷準備的紙,看了一遍。

「它沒寫到期。」

「可以補。」使者說。

「沒寫我不能交別人的礦。」

「王廷既認你——」

「我不是問王廷認不認。」羅芳伯打斷他,「我問三條溝有沒有把礦借我。」

頭目立刻道:「沒有。」

「大港有沒有把火藥倉借我?」

「十二桶而已。」

「葉素娘有沒有把聚落的人借我?」

門外傳來她一句:「你想得美。」

幾個人忍不住笑了一聲。

羅芳伯把那張「全權」紙推回去。

「我能代表的,只有明寫借給我的兵、船、糧、火藥和這一次破河。」

使者皺眉。「那王廷怎麼知道誰能答應?」

「看我桌上少了哪一樣。」

「什麼?」

「你若逼三條溝,它的兵撤;逼船戶,船不來;動聚落,傷者沒地方放;占長屋的地,山路斷。你不用喜歡這套,只要知道哪一條被碰,哪些東西會一起停。」

使者沒有再勸。

第四日天未亮,十二艘船、混編護路隊與山路嚮導被拆成三路。

羅芳伯下的第一道命令卻不是進攻。

「所有金產,暫停外運。」

大港首事第一個跳起來。「你借我的火藥去打封河,先停我的金?」

「封河的人就是等你的金。」

三條溝頭目問:「停多久?」

「等我再叫。」

「木板寫破河,不是停產。」

「不准你停產。只停外運。」

第二道命令,是把一部分原定檳榔河下行的船流改去坤甸與其他支流。沒有金船、沒有新移民、沒有大宗貨,木柵就算守住,也只剩一條空河。

大港和三條溝這次一起罵他。

羅芳伯把三條溝那張兵名冊、大港火藥封記與船戶木牌並排放在桌上。

「你們借我的東西還在這裡。」

三條溝頭目伸手按住自己的名冊。「越界我就拿回。」

「你來拿。」

頭目看他一眼,把手鬆開。

天亮後,第一批混編隊伍沿河出發。羅芳伯背的不是自己的槍,而是三條溝借給他的一枝舊火槍。槍托上纏著一圈紅繩,表示只借這一仗。

他走出總廳門時,三條溝護路頭目在後面喊:「紅繩別拆。」

羅芳伯沒有回頭,只把槍往肩上提了一下。

紅繩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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