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回 破河而不付贖
封河的人第三天才發現,自己守住的是一條沒有金的河。
照往例,每隔幾日便有金砂船從東萬律下來;這一回,第一艘只載木材,第二艘只有幾袋發潮的米,第三艘船艙空得能聽見腳步回聲。守柵人把船翻了兩遍,連艙底都撬開,只找到一只破鍋和幾件故意留下的舊工具。
一名中間人把鍋踢進水裡,問船主:「金呢?」
船主攤手。「上面不讓走。」
「誰不讓?」
「你去問上面。」
真正的金已被拆成小包,先由長屋熟悉的山路送進支流,再換上沒有礦場旗號的小船轉往坤甸。謝里夫・阿卜杜拉赫曼・阿爾卡德里願意給兩座臨時倉、淡水與夜間靠泊,因為新港正缺的就是能被看見的船流。
坤甸使者在倉門前提出條件:「勝後,每季固定一部分金與新移民從這裡走。」
大港派去的人立刻道:「可以。」
同行的小礦首事卻伸手攔住。「你憑什麼替我們答?」
「金大半是大港的。」
「山路不是。」
一名達雅克嚮導更直接,把肩上的金包往地上一放。「你們談完再叫我。」
大港的人只好閉嘴。
最後沒有一家拿到坤甸船位。倉由船戶與幾座小礦共同用;金可以走,但任何一家若想獨占新港,其他參與改道的人便停交。這不是誰想出的漂亮制度,是因為沒有長屋的路、沒有船戶的小舟、沒有大港的金,任何一方都湊不成一條新出口。
河上的封鎖很快變成虧本生意。
守柵者照樣要養人、修船、分錢,卻只能向鹽、米和小販收費。原先跟著中間人賺錢的船主開始問:如果上游以後全走坤甸,大家守這幾根木頭做什麼?
於是價開始跌。
先是三條溝收到新條件:交一批金,保留直接外約與自己的河段。
接著是大港:只要承認自己是和順總廳唯一對口,先放米與火藥。
三條溝護路頭目把信送到羅芳伯面前。
「他們退價了。」
「嗯。」
「現在付,比打便宜。」
大港首事也在場。「公開米見底。你真要拿餓的人等他們再降?」
羅芳伯沒有立即答。他肩上仍背著三條溝借給他的舊火槍,槍托紅繩沒拆。
「這次付,下一批金還走不走這條河?」
「走。」大港說。
「那下一次他們在哪裡等?」
三條溝頭目不耐煩。「你總是拿下一次嚇現在的人。」
「你總是拿現在的人替下一次買路。」
頭目往前一步。「打輸了,死人不會因為沒付贖金活回來。」
「我知道。」
「你知道就好。」
羅芳伯把三條路線攤開。
正面河道由三條溝主攻,大港火藥支援;小公司與船戶走兩條支流;達雅克嚮導帶混編隊繞山路,先切補給與退路。被扣在下游的幾名船戶則在約定時刻割橫河繩,讓空船順流撞障礙。
三條溝頭目看完第一眼就罵:「最硬的一段給我。」
羅芳伯道:「你要更大的戰後份額,也要更大的這一段。」
「大港呢?」
「守火藥、支援支流。」
「他們坐後面算桶?」
大港首事立即拍桌。「火藥是我的,我的人也走支流。」
羅芳伯指著自己名字。「我走三條溝前船。」
兩邊都停了一下。
三條溝頭目盯著他肩上的紅繩槍。「你死了,我的兵撤。」
「照借兵條件。」
「別到時總廳說戰事未完。」
「你自己把人帶走。」
進攻前兩日,老人、孩子與傷者開始往幾處家庭聚落移。葉素娘照六日糧限那晚寫下的撤離順序排屋位,不准哪一家礦首先把自己的妻兒塞進乾燥屋。
一名大港管事把兩個孩子帶到她面前。「這是首事家的。」
「後面排。」
「他出最多米。」
葉素娘指著屋裡一個肩膀綁木板的三條溝護路者。「他替最多人挨過刀。要不要先比?」
管事臉色發青。
「不是比功。」她說,「就是不比。」
她把能煮食的人拆到不同聚落,還特別叫幾個懂客家話的婦人不要全待在同一處。來自嘉應、大埔、惠州的家戶雖然彼此能用鄉音求救,卻各有姻親、債務與所屬礦場;真出事時,不能讓一處聚落倒下便斷掉所有照應。
改道也開始傷到別人。
檳榔河下游幾個沒有參與封鎖的小市集很快冷下來。替船修槳、賣飯、賣鹽的家庭突然沒生意。坤甸那頭則開始抬倉租與運費。
一個老船戶在總廳門外堵住羅芳伯。「你把金改道,木柵的人少賺,我也少賺。」
「你不是跟著改走坤甸?」
「我有船走。岸上賣飯的沒有。」
「你要我怎麼辦?」
老船戶啐了一口。「我就是來讓你記得,破河不是只打壞人。」
羅芳伯看著他走,沒有叫書手另開一張表。
1777 年一個無月的夜晚,十二艘船從三處支流同時離開。
正面船隊不熄燈,三條溝旗掛得比平日還高,大港火藥船故意跟在後面讓人看。支流小船貼林岸走,槳葉包布。山路隊下午就已經出發。
羅芳伯登上第一艘正面船。
三條溝頭目把他往後拉。「你站第二艘。」
「借兵時寫了第一路。」
「第一路不是第一個送死。」
羅芳伯把紅繩槍橫在膝前。「你若覺得我越權,現在拿回去。」
頭目盯著槍,最後鬆手。「活著還我。」
第一道木柵沒有立即放箭。
一艘小船先靠過來。中間人站在船頭喊:「羅芳伯,下來談。」
「可以談。」
「那就停船。」
「船不停。」
「再往前,燒河。」
「你燒。」
對方愣了半瞬,火把還是扔下去。
橫在河心的舊船剛著火,下游被扣的船戶同時割斷固定繩。兩艘早塞滿濕木與泥土的空船順流撞上火船,把它頂歪。窄水口露出來時,三條溝前船幾乎沒有等命令便加槳。
「現在!」頭目吼。
第一輪槍響得很亂。
大港控制火藥的人原先只准前船帶少量,見羅芳伯所在的船被打穿一塊船舷,才放後方火藥船靠近。三條溝礦兵從船側跳進腰深的水裡,爬木柵;支流隊在第二道柵後登岸,先割補給船,再從內側抬門。
山路隊沒有衝河岸。他們先占了後方高地。
幾名守兵回頭時,看見本來以為能逃的那條路上已站著長屋嚮導與混編礦兵,動作立刻慢了。
封河者本來就不是一支願意共同死守的軍隊。有人是中間人花錢雇來的,有些船主只想收費,有人還在等三條溝或大港私下贖路。當正面、支流、山路同時出現人,中間人第一個帶金和帳簿後撤。
一個受雇船主看見他跑,直接把槍扔在甲板上。
「船給我留著!」
三條溝的人想衝過去砍,羅芳伯在水裡吼:「沒扣過貨的船留!」
「你還替他分?」
「我要河,不要屍體堵河!」
他的船在第一道柵前擱淺。水手下水推,羅芳伯也跳下去。泥一下沒到大腿。
三條溝頭目從後船趕來,劈頭就罵:「你站錯地方!」
「借兵時說了。」
「你死了我現在就撤!」
羅芳伯把肩上的紅繩槍往他懷裡一塞。「那你先拿回。」
頭目沒接,反而抓住船舷一起推。
船終於脫泥。
天亮後還剩最後一處營地。守兵背靠高岸,三條溝主張硬上,大港的人看火藥只剩幾桶,拒絕再燒。
兩邊在低坡後吵到差點先互罵開槍。
羅芳伯卻叫山路隊放開一條往下游的窄路。
三條溝頭目立刻問:「你放他們跑?」
「中間人已經跑了。剩下的是拿工錢的人。」
「他們剛剛打死我的人。」
「所以你要再死幾個,把他們全殺完?」
頭目握刀的手一直沒鬆。
船戶朝營地喊:放武器,可帶衣物與沒有參與扣押的私人船;木柵、帳簿、扣貨、收費所得全部留下。
第一個人走出來時,三條溝的人一片罵聲。
護路頭目沒有叫他們開槍。
午後,最後一批守兵從那條窄路退走。
河破了。
三條溝第一個占炮位,大港的人直奔火藥與扣貨倉,小礦去找被扣船戶。三邊幾乎同時開始把東西往自己船上搬。
羅芳伯還在按左臂傷口,看到後直接叫混編隊封三處出口。
三條溝頭目火了。「炮是我們打下來的。」
大港首事也喊:「我的火藥耗最多,扣貨先補我!」
「都先放下。」
「你憑什麼?」
羅芳伯把肩上的紅繩槍取下,扔回三條溝頭目手裡。
「破河了。兵還你。」
接著他把大港火藥封記也撕下來交回去。
「十二桶用多少,自己點。」
大港首事愣了一下。
羅芳伯指著炮、木柵、扣貨與帳簿。「這些不是借給我的。誰都先別拿。」
「為什麼?」
「因為你們若按軍功分,明天三條溝在這裡設一道,大港在下一道設一道。我們只是把收贖金的人換成自己人。」
三條溝頭目抱著那枝剛收回的槍,臉色難看,卻沒有再命人搬炮。
勝利消息往上游傳時,家庭聚落先收到的是傷者。
葉素娘騰屋、燒水、拆布。被同一艘船送回來的人仍穿不同公司的衣服,腰上掛不同標記。她沒有問誰打下哪一道木柵,只問船戶:「米什麼時候恢復?」
船戶搖頭。「還不知道誰能簽新的通行。」
「河不是開了?」
「河開了,人還沒合。」
當晚,坤甸使者來討改道承諾,曼巴哇的人來問往後誰報金、報人口、報火器。兩邊都不想再聽十四家公司各講一套。
三條溝則拿軍功要更大位置,大港拿火藥與金要先補償。羅芳伯看著傷者還在往聚落抬,沒有等大家回家。
他叫人把第六日那塊共同木板搬到第一道被拆下的木柵旁。
木板上仍有十四個印,最下面「破河之日,歸還」六字旁,多了一道新鮮血手印——不知道是哪個傷兵抬過時碰上的。
羅芳伯把木板立好。
「明早,全來。」
三條溝頭目問:「又要借什麼?」
羅芳伯看著河邊堆著、誰都還不能搬走的炮與扣貨。
「這次不借。」
「那要什麼?」
「要問這條河到底姓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