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回 王朝倒下,公司留下
1782 年春,吞武里商館同一天收到兩張紙。
第一張蓋的是鄭信舊軍印,要四艘快船、兩百石米、火藥,接走仍願效忠舊王的人。
第二張沒有求東西,只命令三日內所有華商船重新登記,不得私載兵器與舊朝官員。送來的人屬昭披耶卻克里・通鑾——那個此刻手上有兵,也最可能把新王朝坐穩的人。
兩個信使前後腳離開,碼頭上卻已有人開始搬米。
何潮生一腳踩住跳板。
「誰叫搬的?」
商館管事道:「新朝要盤船。」
「新朝還沒坐穩,就先替他裝米?」
「不裝,三日後可能連船都沒有。」
何潮生把那袋米踢回倉裡。
林海安六十四歲,眼睛仍利。他把鄭信舊部帶來的調船令翻了一遍,指甲停在舊印上。
「真的。」
何潮生道:「真的就走。」
「走去哪?」
「哪裡能把人送出去就去哪。」
「四艘快船?」
「對。」
「兩百石米?」
「對。」
「火藥?」
「也給。」
林海安把那張紙放下。「你是救人,還是替他復辟?」
何潮生瞪他。「當年若沒有他,哪來吞武里倉、船廠、靠泊?」
「當年若沒有我們的船,他也未必走得到這裡。」
這一句讓何潮生沉默了。
十五年前,他們把船放在東岸等一個人;後來鄭信真的沿那條路起兵、拿尖竹汶、進吞武里。如今那個人要倒了,何潮生第一次發現,當年那場賭若只記成「鄭信給了華商位置」,很多人的船、命與等待就全被抹掉。
「所以更不能現在就切。」他說。
林海安道:「我沒說交人。」
「那你要什麼?」
「先把蘭芳從他的名字下面拿出來。」
羅芳伯三日後到吞武里。
他沒有先進商館,先沿碼頭走了一圈。十二艘能立刻出海的船,七艘正在替王城運米,三艘裝木料,準備送去新城工地,只有兩艘空著。船上很多老水手替鄭信打過仗,也有一半是這幾年才來的客家、潮州、廣府船戶。
他走回商館時,何潮生已等得不耐煩。
「你來決定救不救舊王?」
羅芳伯把鞋底河泥在門檻上刮掉。「十七館議已經決定一件事:蘭芳不能拿整條暹羅灣船路替一個王陪葬。」
何潮生臉一下沉了。「所以西婆羅洲的人替我們決定?」
「不是西婆羅洲。」
羅芳伯把一張蓋了多個館記的紙攤開。曼谷商館、船戶、潮州商幫、坤甸、東萬律都有人留下意見;支持舊王的也在上面。
「這是蘭芳第一次遇到王朝倒在自己面前。」羅芳伯說,「若還是林海安、何潮生兩個人憑舊情調船,那當初成立公司做什麼?」
何潮生指著自己的胸口。「當年等十五個月的是我。」
「我知道。」
「船爛掉的是我的。」
「我知道。」
「那你拿什麼告訴我不救?」
羅芳伯沒有說「公司利益」。
他走到門外,指向碼頭。
「拿那七艘米船。」
再指三艘木料船。
「拿那三艘。」
最後指附近一排華人住屋。「拿那些根本沒見過鄭信的人。」
何潮生道:「所以欠人的,最後都拿沒欠的人來算。」
羅芳伯看著他。「若要還,我們可以還自己的。」
「什麼意思?」
「一艘不載武器的船,送家眷、傷者、沒帶兵的人走。誰真要繼續打,用自己的旗,不用蘭芳。」
「軍職呢?」
「不上蘭芳船。」
何潮生笑了一聲,笑得很冷。「當年需要鄭信時,我們把他的路先鋪好。現在他要倒,你連一個軍官都不載。」
「對。」
「你承認?」
「承認。」
這反而讓何潮生一時接不上。
鄭信舊部的信使聽到結果,當場把調船令撕成兩半。
「你們當年叫他王。」他說,「現在新王還沒坐上去,你們已經先把他寫成舊人。」
羅芳伯沒有攔他。
「你說得對。」
信使盯著他。「你不怕這句話傳出去?」
「傳。」
「以後誰還敢信蘭芳?」
羅芳伯道:「至少他會知道,我們的船不是陪一個人到死。」
那天夜裡,一艘商船真的送走了二十多名家眷與傷者。沒有火藥,沒有軍旗。兩名舊軍官換便衣想混上船,被何潮生自己攔在跳板前。
其中一人認得他。
「何船主,十五年前你替我們運兵。」
何潮生握著跳板繩,手背全是青筋。
「今天不運。」
「為什麼?」
他沉默很久。
「因為這艘船現在不是只有我的。」
話說完,他像自己也厭惡這個答案,轉身走了。
但他把兩艘自己能控制的舊船扣在碼頭,不肯立刻交新朝登記。
羅芳伯沒有奪。
「你若私載武裝舊部,暹羅所有蘭芳船位都可能被取消。」
何潮生道:「公司成立後,我只是換一個能徵我的人?」
「所以我不命令你交。」
「那你來做什麼?」
「告訴你,其他船戶不陪你。」
兩人站在碼頭很久。
第二日,何潮生讓兩艘船去登記,卻不准拆舊船牌。新朝軍官只好在旁邊另釘王府木牌。
兩塊牌並排,像十五年前鄭信拿下吞武里後那一次。
何潮生站在岸上,用手摸了摸「廣裕」舊字,沒再提調船令。
羅芳伯接著去見通鑾。
不是等新王召見。
他帶著十二艘船的清單、米價、木料數、船匠名單與一張西婆羅洲金產可作信用的供應承諾,直接到預定築新城的昭披耶河東岸。
通鑾來時,河灘上正有人打木樁。
他第一句便問:「舊王的人,你們送走多少?」
「家眷與傷者二十多人。」
「軍官?」
「蘭芳沒有載。」
「沒有,還是你不知道?」
羅芳伯道:「我只替蘭芳知道的事回答。」
通鑾看了他一眼。「你比你們的船更難管。」
「船也不好管。」
通鑾竟笑了一下。
他指向對岸吞武里舊堡。「鄭信把權放得太靠海。好處是外援與中國貨快,壞處是掌船的人也太重要。」
羅芳伯沒否認。
「所以你若把新城搬到東岸,還是需要船。」
通鑾道:「你倒替我決定新城了。」
「你已經在打樁。」
兩人都看了一眼河灘上的木樁。
羅芳伯把條件開出來:蘭芳立刻調十二艘船運米與木料,派船匠、翻譯與商館書吏,並以西婆羅洲金產作信用,讓建城物料可以先到、後結。
通鑾問:「換什麼?」
「不要全面清算港口華商。吞武里商館與船廠留位置。沒參加武裝抵抗的舊人繼續做事。米糧承運,同價先給原船戶。」
「還有?」
「王朝換,舊商債不自動作廢。」
通鑾停下腳步。
「你來不是求保。」
「不是。」
「你拿十二艘船買我新朝的規矩。」
「你可以不要。」
通鑾回頭看河面。此刻曼谷還不是後來那座城市,東岸只是工地。新王朝最缺的確實不是一道漂亮詔書,而是能在幾個月內把米、木、工匠、翻譯與中國貿易一起接上的人。
「若我不要?」
羅芳伯道:「船照做生意。木料去別港。米有人買。只是你的新城慢一點。」
這句話比效忠更接近威脅。
通鑾問:「你要我公開承認蘭芳?」
「不用。」
「那要什麼?」
「讓港口看見,不跟著清算。」
兩人的交易最後沒有誰完全拿到。
新朝要求所有蘭芳船隻在暹羅境內重新登記,戰時軍需有優先徵調權,商館接受查驗;羅芳伯只接受有期限的徵調,不接受一次軍需就永久沒收商船,也不接受內陸官員藉查驗重新包辦全部華商稅與船路。
通鑾只先留兩處倉地、一半船廠位置與同價承運優先。
「其他等城起來再談。」
「可以。」
「鄭信舊部名單呢?」
羅芳伯把一張短名單遞過去。
只有已公開帶兵集結的人。
通鑾翻了翻。「就這些?」
「就我能負責的這些。」
「普通船員、商館雇員呢?」
「你自己查。」
「你不怕我全抓?」
「那十二艘船明日可能只剩六艘有人開。」
兩人又僵住。
最後,新朝沒有全面抓。
但那張短名單也不是沒有代價。幾名舊部離開商館後被捕;另一些人改名、投降或逃往別港。蘭芳保住船路,是拿「不再替這些人提供公司名義」換來的。
林海安後來問羅芳伯:「名單誰決定的?」
「館議。」
「你同意?」
「我投同意。」
「那別老拿館議擋自己。」
羅芳伯看著他。
林海安把一個舊木匣推到他面前。裡面是十五年前鄭信那封短札、最早的靠泊條件、幾張船損記錄。
「你可以換王。」林海安說,「別把欠的也換掉。」
羅芳伯沒有把木匣收進大總制房。
他留在曼谷商館。
通鑾即位為拉瑪一世後,新都移到昭披耶河東岸。蘭芳的米、木料、船匠與信用比許多人預期更快進入新城;吞武里時期的海上人力沒有被整批清掉,而是被重新登記、監看、使用。
幾個月後,一艘蘭芳米船第一次在新城東岸卸貨。
一名新朝官員站在岸上問商館管事:「你們是鄭信留下的人,還是新王的人?」
管事回頭看了一眼船頭並排的舊船牌與新王府牌。
「我們是送米的。」
官員冷笑。「少裝聰明。」
管事沒有再答,只叫挑夫繼續卸。
王朝換了,米沒有停。
這也讓曼谷商館愈來愈大。往後十餘年,它希望更多船、金與信用留在暹羅;東萬律、和順、三條溝與大港出身的股戶則愈來愈不滿,覺得公司正在替一個警惕自己的王朝建城、供軍、養港。
1795 年,羅芳伯病重的消息傳到曼谷。
商館裡第一個被人打開的,不是喪服箱。
是林海安留下的那只舊木匣。
管事把十五年前鄭信的短札放到桌上,又把現任大總制簽過的幾份外約排在旁邊。
有人問:「若羅芳伯死了,這些還算嗎?」
屋裡沒人先回答。
窗外,兩塊並排了十幾年的舊船牌,正被雨打得一塊比一塊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