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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回 公司不能姓羅

1795 年,羅芳伯斷氣不到半個時辰,書房門先被鎖了。

不是蘭芳的人鎖的。

羅氏族人把銅鎖扣上時,靈床還在隔壁,香才點第一炷。幾名破河舊部趕來,看見門上鎖,立即把大總制平日用的旗、傳令木牌與兩枝佩槍搬到院中,不准羅家再碰。

和順舊首事聽到消息,也派人去守共同倉;三條溝則直接傳話:羅芳伯死了,當年借的兵權、船位與外約要重新算。

每個人都說自己不是搶。

每個人都先把手伸出去。

床邊有一只木箱。

羅氏族人說那是家書、祖籍信件與私印,要抬進內屋。破河舊部攔住,說王廷、坤甸、曼谷與各商館的信也在裡面,誰把箱拿走,誰就能把蘭芳十八年的外約變成羅家遺產。

兩邊在門口拉住箱耳,誰都不放。

江戊伯到時,第一句不是「放手」。

他對木匠說:「拆門。」

眾人愣住。

「什麼?」

「門拆下來,抬到院裡。」

羅氏族人怒道:「這是羅家屋!」

江戊伯看著他。「所以我不進去搶。」

門板真的被卸下,橫放院中。木箱抬到上面,當著羅家、舊部、和順、三條溝幾方的面一件件開。

寫給親友、家眷的信放左邊;以羅芳伯私人名義買的田、屋契放左邊;蘭芳印、商館名冊、河防與航路文書放右邊;幾封既談私人交情又牽涉公司條件的信,誰也說不清。

「這封是給暹羅王的。」羅家人說,「信末寫芳伯私名。」

曼谷商館的人立刻道:「內容是船廠。」

「私人交情談成的。」

「用的是公司船。」

兩邊又要吵。

江戊伯拿一條白布把那幾封信包起來,當眾打結。

「先封。」

羅家長輩拍桌。「你憑什麼?」

「我沒判歸誰。」

「那你憑什麼不讓我拿?」

江戊伯看了看靈床方向。「憑他還沒下葬,你們已經在分他手上的權。」

院中安靜了一下。

同日下午,東萬律向各地發出一道急令。

凡以「羅芳伯本人」名義調兵、轉礦、改航路、交倉地、指定繼任者,一律暫停;已在走的糧船照走,河防照值,已簽外約照履行。

一名破河舊部拿著停令衝進來。

「現在最容易有人試我們,你把調兵停了?」

江戊伯道:「公司兵沒停。」

「那誰調?」

「按現有館議。」

「等人開完會,敵人都進河了。」

三條溝的人在旁冷冷道:「怕慢?把兵還我們,更快。」

和順老首事立刻接:「正好。大總制死了,原來各家的權先復原。」

江戊伯抬頭看一圈。

「你們看。」

「看什麼?」

「人還躺裡面,公司已經快被你們分完。」

喪禮辦得很大。

嘉應、大埔、惠州來的老客家穿著不同家族的孝服,有人按祖鄉規矩哭祭,有人已在南洋多年,只會幾句客家話,跟著長輩做。礦工、船戶、商館、家戶與長屋都派人來。羅氏族人抬祖牌走前面,破河舊部帶著當年的旗刀。

葉素娘五十九歲,站在聚落隊伍裡。她兒子穿蘭芳河防衣服護棺。

兒子低聲問她:「阿姆,要不要上香?」

「要。」

「你不是常罵他?」

葉素娘看他一眼。「罵過就不能拜?」

她走到靈前,香插下去,只說了一句客家話:「該記的記,該算的算。」

旁邊幾個人沒聽懂。

她兒子聽懂了。

喪隊走到共同倉屋前,幾名破河舊部突然要求把蘭芳公司旗降下,只拿大總制旗送靈。

「他創的公司,今天先送他。」

江戊伯走到旗繩旁,伸手按住。

「大總制旗可以走。」

「公司旗也要。」

「不走。」

羅氏族人怒道:「你連喪禮都要跟他分?」

江戊伯道:「就是喪禮才要分。」

「什麼意思?」

他看著靈柩。

「他今天出殯。公司不出殯。」

有人當場罵他無情。

公司旗最後留在倉門前,風裡一直動。大總制旗跟棺走了。

真正的爭位在下葬後爆開。

羅氏族人第一個提出:大總制由羅家先推一人。

「不是世襲。」族中長輩說,「只是創辦人的家,至少有先議的資格。」

三條溝頭目當場笑了。「那當初何必把「蘭芳不姓羅」寫進規約?」

羅家人拍桌:「沒有羅芳伯,哪有你今天坐這裡?」

「沒有三條溝四十個人,他當年連第一道柵都過不了。」

「你現在是在喪後討軍功?」

「你現在不是討血緣?」

兩邊一下站起來。

大港沒有幫任何一方,只問一件事:「新大總制能不能立即調兵?」

破河舊部道:「當然要。」

和順首事立刻反對:「不能再有第二個人靠名望一句話調所有共同資源。」

曼谷商館的代表則把幾份外約推到桌中央。「你們慢慢吵。暹羅只問下一批米誰簽。」

這時坤甸使者也到了。

他更乾脆:「給我一個人。」

「什麼?」

「一個能保證港口、金產、船流照舊的人。若三日內沒有,坤甸暫停部分倉地與船位,我們分別找各礦談。」

三條溝頭目立刻瞇起眼。「分別談也可以。」

大港首事看了他一眼。「你又想來一次?」

使者不管他們內鬥,只說:「王廷不跟一屋子人簽。」

江戊伯第一次被正式提名,就是在這句話後。

羅家嫌他沒血緣;三條溝嫌他太靠近東萬律掌印的人;大港怕他背後是破河舊部;和順則怕他一上任就接走舊總廳權力。

江戊伯自己沒有先說要做。

他問:「你們要我繼承什麼?」

羅家長輩道:「大總制。」

「大總制裡有什麼?」

「還用問?」

「要問。」

江戊伯拿出幾塊空木牌,一塊一塊往桌上放。

「羅芳伯的私人田屋,算不算?」

「不算。」

「他的家書?」

「不算。」

「他的公司份額?」

羅家立刻道:「那是遺產。」

「好,另外算。」

「河防?」

破河舊部道:「大總制要有。」

「三條溝日常礦兵?」

頭目道:「沒有。」

「外約?」

商館說:「要有人簽。」

「能不能指定兒子接任?」

屋裡忽然靜了。

羅家長輩臉色最難看。

江戊伯把最後一塊木牌放下。

「你們不是在選一個人。」

沒有人接話。

「你們是想把羅芳伯身上原本混在一起的幾樣東西,再塞回下一個人身上。」

他把代表家產、股份、河防、外約、家族、危機徵調的木牌推開。

「那不是大總制。那是再造一個創辦人。」

這次爭了兩天。

先分家產。

羅芳伯私人田屋、家書、私人份額歸羅家承接。羅氏可以因那些股份進股戶總會,不能因姓羅多拿和順、三條溝、大港、船戶、商館的共同份額。

羅家一名年輕人怒道:「我伯公創的東西,現在我還要跟別人一樣投票?」

葉素娘在旁邊道:「我丈夫死後,我也沒因為是寡婦多拿一塊田。」

年輕人轉頭:「這不一樣。」

「每個要多拿的人都說不一樣。」

再分武器。

破河舊部保管的公司槍、旗、傳令牌全回共同倉;私人武器仍歸私人。三條溝、大港日常礦兵仍不因大總制換人自動變公司兵。

再分職位。

大總制管共同河防、已授權外約、危機調度;不能拿羅芳伯私人份額,不能替家族增股,不能指定血親繼任,不能把共同礦權與航路用個人名義送人。

三條溝頭目還加一句:「危機徵兵,要寫期限。」

江戊伯點頭。

船戶也加:「徵船一樣。」

「寫。」

和順首事說:「地方舊規不能因新大總制一句話全廢。」

「寫。」

葉素娘最後才開口。

「羅芳伯時代承認的寡婦列戶、屋地、收容與撤離,不准因換人重談。」

江戊伯問:「若有新問題?」

「可以談新問題。」

「舊的呢?」

「別叫每一個新大總制都來問一次我算不算一戶。」

「寫。」

這些話一寫下去,江戊伯若上任,就不是接一張空白桌。他接的是一堆別人已經握住的門匙。

坤甸使者仍不滿。

「我要江戊伯個人保證。」

江戊伯問:「你和羅芳伯簽的倉地,是給他家用?」

「當然不是。」

「那為什麼他死了,要我用私人名義重簽?」

使者道:「王廷要知道誰負責。」

「可以。」

江戊伯把新文書推過去。

簽名處不是「江戊伯」三字單列,而是「蘭芳公司大總制 江戊伯」。旁邊另有公司印與商館確認。

使者皺眉。「若你被撤?」

「下一個大總制履行。」

「若下一個不認?」

「那是蘭芳違約,不是我死了就自動失效。」

「這樣王廷更難控制。」

江戊伯道:「所以才叫公司。」

坤甸沒有立刻答應。

港口倉位真的停了兩日。

第三日,金船沒到,幾個依賴上游貨流的倉商先去找王廷。第五日,坤甸使者回來,把印蓋在「公司延續」旁邊。

不是因為他突然理解蘭芳的制度,而是港口也要吃金與船流。

江戊伯就任那天,羅家把大總制公務屋裡最後幾件私人東西搬走。

一張羅芳伯睡過的竹榻被抬到門口時,有人問要不要留下作紀念。

江戊伯說:「抬走。」

「那屋裡剩什麼?」

「桌、印、旗。」

「太空了。」

「正好。」

他沒有搬進羅芳伯私宅,也沒有把羅氏護衛變成自己的親兵。

羅氏族人保留祖祀與私人遺產;舊部失去可以靠創辦人威望直接調動公司的首領;三條溝與和順也沒趁機退出。每一方都覺得少拿了一塊。

這反而讓誰都不能說自己完整繼承了羅芳伯。

幾年後,一份更新坤甸倉地與船期的文書送回東萬律。

羅家祖祠那天正祭羅芳伯。香案上有他的名,家族後人用客家話讀祭文。

同一時間,公司公務屋裡,江戊伯在另一張桌上簽字。

文書末尾沒有「羅芳伯」私名,也沒有「江氏承繼」一類字樣。

只有蘭芳公司的印、坤甸商館與船戶代表的確認,以及「大總制江戊伯」的職名。

簽完後,書吏把公司印收回匣中。

江戊伯伸手想順勢把匣子拿進自己房裡。

老書吏沒鬆手。

「大總制,印睡公房。」

江戊伯愣了一下,笑了。

手便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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