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回 公司不能姓羅
1795 年,羅芳伯斷氣不到半個時辰,書房門先被鎖了。
不是蘭芳的人鎖的。
羅氏族人把銅鎖扣上時,靈床還在隔壁,香才點第一炷。幾名破河舊部趕來,看見門上鎖,立即把大總制平日用的旗、傳令木牌與兩枝佩槍搬到院中,不准羅家再碰。
和順舊首事聽到消息,也派人去守共同倉;三條溝則直接傳話:羅芳伯死了,當年借的兵權、船位與外約要重新算。
每個人都說自己不是搶。
每個人都先把手伸出去。
床邊有一只木箱。
羅氏族人說那是家書、祖籍信件與私印,要抬進內屋。破河舊部攔住,說王廷、坤甸、曼谷與各商館的信也在裡面,誰把箱拿走,誰就能把蘭芳十八年的外約變成羅家遺產。
兩邊在門口拉住箱耳,誰都不放。
江戊伯到時,第一句不是「放手」。
他對木匠說:「拆門。」
眾人愣住。
「什麼?」
「門拆下來,抬到院裡。」
羅氏族人怒道:「這是羅家屋!」
江戊伯看著他。「所以我不進去搶。」
門板真的被卸下,橫放院中。木箱抬到上面,當著羅家、舊部、和順、三條溝幾方的面一件件開。
寫給親友、家眷的信放左邊;以羅芳伯私人名義買的田、屋契放左邊;蘭芳印、商館名冊、河防與航路文書放右邊;幾封既談私人交情又牽涉公司條件的信,誰也說不清。
「這封是給暹羅王的。」羅家人說,「信末寫芳伯私名。」
曼谷商館的人立刻道:「內容是船廠。」
「私人交情談成的。」
「用的是公司船。」
兩邊又要吵。
江戊伯拿一條白布把那幾封信包起來,當眾打結。
「先封。」
羅家長輩拍桌。「你憑什麼?」
「我沒判歸誰。」
「那你憑什麼不讓我拿?」
江戊伯看了看靈床方向。「憑他還沒下葬,你們已經在分他手上的權。」
院中安靜了一下。
同日下午,東萬律向各地發出一道急令。
凡以「羅芳伯本人」名義調兵、轉礦、改航路、交倉地、指定繼任者,一律暫停;已在走的糧船照走,河防照值,已簽外約照履行。
一名破河舊部拿著停令衝進來。
「現在最容易有人試我們,你把調兵停了?」
江戊伯道:「公司兵沒停。」
「那誰調?」
「按現有館議。」
「等人開完會,敵人都進河了。」
三條溝的人在旁冷冷道:「怕慢?把兵還我們,更快。」
和順老首事立刻接:「正好。大總制死了,原來各家的權先復原。」
江戊伯抬頭看一圈。
「你們看。」
「看什麼?」
「人還躺裡面,公司已經快被你們分完。」
喪禮辦得很大。
嘉應、大埔、惠州來的老客家穿著不同家族的孝服,有人按祖鄉規矩哭祭,有人已在南洋多年,只會幾句客家話,跟著長輩做。礦工、船戶、商館、家戶與長屋都派人來。羅氏族人抬祖牌走前面,破河舊部帶著當年的旗刀。
葉素娘五十九歲,站在聚落隊伍裡。她兒子穿蘭芳河防衣服護棺。
兒子低聲問她:「阿姆,要不要上香?」
「要。」
「你不是常罵他?」
葉素娘看他一眼。「罵過就不能拜?」
她走到靈前,香插下去,只說了一句客家話:「該記的記,該算的算。」
旁邊幾個人沒聽懂。
她兒子聽懂了。
喪隊走到共同倉屋前,幾名破河舊部突然要求把蘭芳公司旗降下,只拿大總制旗送靈。
「他創的公司,今天先送他。」
江戊伯走到旗繩旁,伸手按住。
「大總制旗可以走。」
「公司旗也要。」
「不走。」
羅氏族人怒道:「你連喪禮都要跟他分?」
江戊伯道:「就是喪禮才要分。」
「什麼意思?」
他看著靈柩。
「他今天出殯。公司不出殯。」
有人當場罵他無情。
公司旗最後留在倉門前,風裡一直動。大總制旗跟棺走了。
真正的爭位在下葬後爆開。
羅氏族人第一個提出:大總制由羅家先推一人。
「不是世襲。」族中長輩說,「只是創辦人的家,至少有先議的資格。」
三條溝頭目當場笑了。「那當初何必把「蘭芳不姓羅」寫進規約?」
羅家人拍桌:「沒有羅芳伯,哪有你今天坐這裡?」
「沒有三條溝四十個人,他當年連第一道柵都過不了。」
「你現在是在喪後討軍功?」
「你現在不是討血緣?」
兩邊一下站起來。
大港沒有幫任何一方,只問一件事:「新大總制能不能立即調兵?」
破河舊部道:「當然要。」
和順首事立刻反對:「不能再有第二個人靠名望一句話調所有共同資源。」
曼谷商館的代表則把幾份外約推到桌中央。「你們慢慢吵。暹羅只問下一批米誰簽。」
這時坤甸使者也到了。
他更乾脆:「給我一個人。」
「什麼?」
「一個能保證港口、金產、船流照舊的人。若三日內沒有,坤甸暫停部分倉地與船位,我們分別找各礦談。」
三條溝頭目立刻瞇起眼。「分別談也可以。」
大港首事看了他一眼。「你又想來一次?」
使者不管他們內鬥,只說:「王廷不跟一屋子人簽。」
江戊伯第一次被正式提名,就是在這句話後。
羅家嫌他沒血緣;三條溝嫌他太靠近東萬律掌印的人;大港怕他背後是破河舊部;和順則怕他一上任就接走舊總廳權力。
江戊伯自己沒有先說要做。
他問:「你們要我繼承什麼?」
羅家長輩道:「大總制。」
「大總制裡有什麼?」
「還用問?」
「要問。」
江戊伯拿出幾塊空木牌,一塊一塊往桌上放。
「羅芳伯的私人田屋,算不算?」
「不算。」
「他的家書?」
「不算。」
「他的公司份額?」
羅家立刻道:「那是遺產。」
「好,另外算。」
「河防?」
破河舊部道:「大總制要有。」
「三條溝日常礦兵?」
頭目道:「沒有。」
「外約?」
商館說:「要有人簽。」
「能不能指定兒子接任?」
屋裡忽然靜了。
羅家長輩臉色最難看。
江戊伯把最後一塊木牌放下。
「你們不是在選一個人。」
沒有人接話。
「你們是想把羅芳伯身上原本混在一起的幾樣東西,再塞回下一個人身上。」
他把代表家產、股份、河防、外約、家族、危機徵調的木牌推開。
「那不是大總制。那是再造一個創辦人。」
這次爭了兩天。
先分家產。
羅芳伯私人田屋、家書、私人份額歸羅家承接。羅氏可以因那些股份進股戶總會,不能因姓羅多拿和順、三條溝、大港、船戶、商館的共同份額。
羅家一名年輕人怒道:「我伯公創的東西,現在我還要跟別人一樣投票?」
葉素娘在旁邊道:「我丈夫死後,我也沒因為是寡婦多拿一塊田。」
年輕人轉頭:「這不一樣。」
「每個要多拿的人都說不一樣。」
再分武器。
破河舊部保管的公司槍、旗、傳令牌全回共同倉;私人武器仍歸私人。三條溝、大港日常礦兵仍不因大總制換人自動變公司兵。
再分職位。
大總制管共同河防、已授權外約、危機調度;不能拿羅芳伯私人份額,不能替家族增股,不能指定血親繼任,不能把共同礦權與航路用個人名義送人。
三條溝頭目還加一句:「危機徵兵,要寫期限。」
江戊伯點頭。
船戶也加:「徵船一樣。」
「寫。」
和順首事說:「地方舊規不能因新大總制一句話全廢。」
「寫。」
葉素娘最後才開口。
「羅芳伯時代承認的寡婦列戶、屋地、收容與撤離,不准因換人重談。」
江戊伯問:「若有新問題?」
「可以談新問題。」
「舊的呢?」
「別叫每一個新大總制都來問一次我算不算一戶。」
「寫。」
這些話一寫下去,江戊伯若上任,就不是接一張空白桌。他接的是一堆別人已經握住的門匙。
坤甸使者仍不滿。
「我要江戊伯個人保證。」
江戊伯問:「你和羅芳伯簽的倉地,是給他家用?」
「當然不是。」
「那為什麼他死了,要我用私人名義重簽?」
使者道:「王廷要知道誰負責。」
「可以。」
江戊伯把新文書推過去。
簽名處不是「江戊伯」三字單列,而是「蘭芳公司大總制 江戊伯」。旁邊另有公司印與商館確認。
使者皺眉。「若你被撤?」
「下一個大總制履行。」
「若下一個不認?」
「那是蘭芳違約,不是我死了就自動失效。」
「這樣王廷更難控制。」
江戊伯道:「所以才叫公司。」
坤甸沒有立刻答應。
港口倉位真的停了兩日。
第三日,金船沒到,幾個依賴上游貨流的倉商先去找王廷。第五日,坤甸使者回來,把印蓋在「公司延續」旁邊。
不是因為他突然理解蘭芳的制度,而是港口也要吃金與船流。
江戊伯就任那天,羅家把大總制公務屋裡最後幾件私人東西搬走。
一張羅芳伯睡過的竹榻被抬到門口時,有人問要不要留下作紀念。
江戊伯說:「抬走。」
「那屋裡剩什麼?」
「桌、印、旗。」
「太空了。」
「正好。」
他沒有搬進羅芳伯私宅,也沒有把羅氏護衛變成自己的親兵。
羅氏族人保留祖祀與私人遺產;舊部失去可以靠創辦人威望直接調動公司的首領;三條溝與和順也沒趁機退出。每一方都覺得少拿了一塊。
這反而讓誰都不能說自己完整繼承了羅芳伯。
幾年後,一份更新坤甸倉地與船期的文書送回東萬律。
羅家祖祠那天正祭羅芳伯。香案上有他的名,家族後人用客家話讀祭文。
同一時間,公司公務屋裡,江戊伯在另一張桌上簽字。
文書末尾沒有「羅芳伯」私名,也沒有「江氏承繼」一類字樣。
只有蘭芳公司的印、坤甸商館與船戶代表的確認,以及「大總制江戊伯」的職名。
簽完後,書吏把公司印收回匣中。
江戊伯伸手想順勢把匣子拿進自己房裡。
老書吏沒鬆手。
「大總制,印睡公房。」
江戊伯愣了一下,笑了。
手便放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