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回 一批貨兩面旗
1811 年 9 月,英軍接管巴達維亞後第三個清晨,「廣順號」把英國旗升上桅杆。
旗才升到一半,陳月娘已把一面還帶潮氣的荷蘭旗塞進艙底。
「別壓燕窩。」陳福海低聲說。
「你還有心管燕窩?」
兩名英國東印度公司軍官踏上甲板時,夫妻倆已分站在艙口兩邊。軍官先封艙,再叫人拿出一張大清單。
「船籍、貨主、全體水手,寫在一起。」
陳福海沒接筆。
船上有西婆羅洲的金砂、鐵木、樹脂、燕窩,也有從馬六甲轉來的米、布、藥材。船籍剛在英方控制的馬六甲重辦,部分貨卻繳過荷蘭舊海關費。連一家人也被拆在不同旗底下:陳月娘掌馬六甲倉,長子在廖內學領航,陳福海弟弟仍在泗水替荷蘭舊商戶收貨。
軍官把筆推近。
「寫現在掛的旗。」
陳月娘按住紙角。「旗是今早掛的,貨不是。」
軍官抬頭。「那每一批分開報。」
「報到哪裡?」
「貨主、來源倉、轉運港、接貨人。」
陳月娘笑了一聲。「你不是查這艘船。你是要整條路。」
軍官的手往後一揮,兩名士兵上前。
陳福海立刻擋在妻子前面。
「她管倉。你要問貨,不問她問誰?」
「我問的是誰服從新官署。」
「那更不該問她。」陳月娘從丈夫身後探出頭,「我只服哪個港口讓貨進出。」
就在士兵要動手時,碼頭傳來一聲客家話:「先莫動人。」
江戊伯登上船。
他沒有帶大總制旗,只提一只舊木匣。1795 年後他曾任大總制,後來因病與內爭卸任,闕四伯接過職位;闕四伯去世後,公司又把熟河防與外約的江戊伯請回來。二十多年裡,他早知道一件事:旗換得比船快。他這次能上船,也不是因為大總制可以自己決定換哪面旗。出港前三日,十七館議已為巴達維亞爭過一輪:馬六甲商館主張把米船全押英方,泗水與廖內的人反對,怕一旦把舊契和貨主一併交出去,荷蘭復治時整條南線都會被清算。最後只給江戊伯三個月授權——可以用眼前的米、木料、領航與通事換當次港權;不得交出全網名冊,不得拿外港家屬作保,也不得替三個月後的船先承諾效忠。
「簽了沒有?」他問。
陳福海搖頭。
江戊伯把木匣放上甲板,抽出一張 1803 年馬六甲通行票。上面有威廉・法夸爾任馬六甲指揮官時留下的批示:廣順號繳清當次港費,可裝卸糧食與修船材料,沒有要求交出東萬律、廖內與爪哇全部貨主名冊。
英軍官看了一眼。「這是馬六甲。」
「所以證明一件事。」
「什麼?」
「你們早就知道,船進港不等於整個家族、整條航路都要交給官署。」
那張票是闕四伯在任時換來的。
闕四伯不靠軍功立威,反而最熟船牌、商館與各官署留下的紙。他任內故意把最快的船放到馬六甲辦英方船牌,婆羅洲貨主收據留在東萬律,荷蘭舊契放泗水,熟廖內水道的人繼續替當地王族與商館領航。
這套做法救過貨,也害過人。
陳月娘看著那張舊票,忽然對江戊伯說:「闕四伯拆的是船牌。你們後來拆的是人。」
江戊伯看她。
「我兒子在廖內,我弟婦在馬六甲,我丈夫若在這裡被寫成荷蘭人,我拿哪一張紙證明我們是一家?」
陳福海低聲道:「月娘。」
「我說錯?」
江戊伯沒叫她顧全公司。
他把通行票推給英軍官。「米可以先卸。金砂、鐵木、樹脂等貨主到場再認。船和人不能因其中一批貨一起扣。」
軍官笑了。「巴達維亞剛換主人,你替我決定扣什麼?」
江戊伯指向港外。
「今天扣完整船,明天還有沒有米船進來,這個我能決定一部分。」
兩個時辰後,三人被帶進舊荷蘭海關。
斯坦福・萊佛士正在看接管後的存糧、船數與軍需。桌上全是剛接收的荷蘭冊子。他沒先問蘭芳效忠英國還是荷蘭,只問:「港外還幾艘?」
江戊伯道:「四艘米,兩艘木料桅材。三個熟北岸淺灘的領航者。」
「為什麼不進?」
「看廣順號出不出得去。」
「如果不出?」
「轉廖內,或馬六甲。」
萊佛士翻那張法夸爾舊票。
「法夸爾說你們每次只肯交出眼前能用的一段。」
「因為每次接管的人都說只借一季。」
「英國不是來借一季。」
「荷蘭人以前也這樣說。」
萊佛士的手停住。
這不是一句機智話。巴達維亞此刻缺軍糧、木材、領航、修船匠、翻譯與重新開市的貨。蘭芳能在幾日內把它們送進來,也能在下一次政治翻轉時把人與契據轉走。
「所有進港的蘭芳船,改用英國通行票。」萊佛士說,「當次貨主、倉屋、領航者、可徵用船隻都登記。」
江戊伯點頭。「進巴達維亞的,逐航次領票。」
「全部名冊。」
「沒有。」
「什麼叫沒有?」
「東萬律、馬六甲、廖內、泗水不合成一冊。」
「那我怎麼知道你下一批是不是替荷蘭人運?」
「追這批貨。」
「我要追整條路。」
「那整條路就不進來。」
萊佛士盯著他。
江戊伯繼續開條件:蘭芳先給四艘米船、兩艘木料船、三名領航者、一批通事;一座巴達維亞倉先供英軍使用。但持荷蘭舊票的船員不能因此被當戰俘,家屬不能因船旗換過而扣押,臨時徵船不能直接變船隻所有權。
「你要我准一群隨時能換旗的人進軍港?」
「你要的是旗換掉以後,港裡仍有船的人。」
萊佛士沒有全答應。
他只簽三個月。
進港逐航次查驗;英軍優先購米、木材、修船材料;蘭芳保留一座倉;船員不得只因荷蘭舊票而成為敵產人員。其他港口的名冊、家屬、貨權暫不追。
「三個月後呢?」江戊伯問。
「看你們是不是真能把港口開起來。」
江戊伯把紙收起來。「那我們也先給三個月。」
「什麼意思?」
「你會看到多少船,也是三個月一批。」
第一批只進兩艘米船和一艘木料船。
另外三艘停在外海,不升英國旗,也不掛回荷蘭旗。
英方催了兩次。江戊伯只回一句:第一座倉若沒有被軍人搶貨,第二批才進。
下午,巴達維亞重新開秤。米一袋一袋進城,船匠開始看英軍剛接收的舊船,市場第一次在換旗後恢復大宗交易。
第二天,萊佛士的人來說,倉沒有搶。
江戊伯才揮手。
外海又有兩面帆慢慢轉向港口。
陳月娘沒有因船進來而放心。
她把夫妻、孩子、弟弟的去處全部寫在一張紙上,拿給江戊伯。
「我要改。」
「改什麼?」
「以後商館不能為了拆風險,就自己把一家人分三個港。」
江戊伯道:「家屬可以自己選住處。不能拿來做人質。」
「船牌呢?」
「還是分。」
「倉貨?」
「分。」
「領航資格?」
「也分。」
陳福海問:「那我們若全住一起,公司還給不給最好船位?」
江戊伯沒有裝好聽。「未必。」
陳月娘看著他。「所以可以選,只是選完就知道會失去什麼。」
「是。」
「早這樣說就好。」
她當晚寫兩封信。
第一封給長子:離開廖內,到馬六甲與親族同住。第二封給泗水的弟弟:別回來,荷蘭舊契一張也不要燒。
兩封信用不同船送。
不是公司替她拆一家人,是她自己選擇仍留一個人在荷蘭舊網、一個人在英方港口。
「阿姆以前若知道我這樣安排,會罵死我。」她說。
陳福海問:「罵什麼?」
「客家人逃難是整屋整屋走。我現在反過來,自己把一家拆開。」
陳福海看她很久。「你不是拆。」
「那是什麼?」
「留兩扇門。」
她沒回答。
接下來幾個月,蘭芳船替巴達維亞運米、木、鹽、藥與修船材料。英國官署每蓋一張靠港票、每雇一個通事,就多拼出一點蘭芳的樣子。
江戊伯也在拆:巴達維亞知道哪些船會來;馬六甲知道可調哪些貨;廖內知道哪些水手能用;東萬律知道什麼時候停。沒有一個港口單獨握住下一季全部船流。
萊佛士很快要求更多通事、倉戶與沿岸船主留下替英方辦事。
江戊伯讓一批人進巴達維亞官署,卻把握著荷蘭地租、欠貨、船契的人留在泗水、三寶壟與廖內。
陳月娘看兩份名單時問:「留下替英國做事的人,知道荷蘭若回來,誰先抓他們嗎?」
江戊伯沒有答。
他只是叫人把兩份名單分船送,絕不放同一座商館。
1811 年末,他病得更重。
蘭芳這次沒等喪事才找接任者。江戊伯把巴達維亞、馬六甲、泗水三套名單交給宋插伯。
宋插伯同樣出自嘉應白渡堡,是早年一起南來的頭人之一;他沒江戊伯的軍中威望,卻長年跟船戶、商館、外港打交道。
江戊伯用客家話對他說:「英國要的是明天能開港的人。」
宋插伯問:「荷蘭呢?」
「要的是還記得昨天那張契的人。」
「那我要站哪邊?」
江戊伯咳了很久,才回:「別先站旗底下。」
「那站哪?」
「站船還能走的地方。」
不久,江戊伯去世。宋插伯被推為大總制。
英國官署在自己的冊上把陳福海列成「可續用船戶」;泗水一名荷蘭舊官員則在舊船冊旁添字:改事英人,日後復治須查。
兩份抄件最後都到了陳月娘手上。
她沒有把它們壓在同一只箱底。
英方那張送馬六甲,荷方那張送泗水。
兩艘船先後離岸時,陳福海的名字仍同時留在兩面旗的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