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回 四港競標
1818 年,馬六甲重新升荷蘭旗前一個月,宋插伯帶一艘只裝半滿的船離港。
沒有最值錢的金砂,也沒有瓷器。
船上是木材、桅料、米種、修船工具,兩戶船匠家眷,十二名熟婆羅洲、廖內與馬六甲水道的水手。
何振成站在船頭看了半天,問:「大總制,我們到底賣什麼?」
宋插伯道:「先賣不走。」
「什麼?」
「看哪個港肯讓人住下來。」
何振成是大埔出身的船匠,十多年前就在馬六甲灘地補縫換桅。荷蘭要復治,他最怕的不是換旗,是有人說那塊用了十幾年的工棚「重新申請」。所以他把妻、兩個孩子和三名徒弟全帶上船。
第一站檳城。
英國官員願給靠泊、倉地,也願保船不被荷方追舊帳。條件寫得整齊,租金、港費都清楚。
宋插伯問:「船匠家眷住哪?」
「依規申請。」
「灘地修船?」
「依規申請。」
「華船自己轉賣貨,不經指定洋行?」
官員看他一眼。「依港規。」
走出官署,何振成說:「他要我們的貨,不要我們的人。」
宋插伯把檳城條件折起來。「這裡本來就能活,不缺我們把它做成港。」
「那算輸?」
「先留一點桅料。」
他留下一名通事、一小批貨,主船向南。
馬六甲正好相反。
法夸爾熟蘭芳多年,知道少了華人倉戶、米船與修船匠,港口不是換一面旗就會自己轉。他願意保舊倉、減一部分港費,家眷也可暫留原街區。
可每一條好條件後面都跟著同一句:英國快交城了。
法夸爾帶宋插伯走到海邊,一排船正補縫。
「你想要一張不隨旗換的紙。」他說,「這裡沒人給得起。」
「那你叫我留下做什麼?」
「你把船全帶走,荷蘭人接到的只剩城牆。」
宋插伯笑了。「你是報復荷蘭,還是救馬六甲?」
「兩樣都有。」法夸爾看他,「你也是。」
宋插伯沒有撤空馬六甲。
一戶倉戶、幾名修船匠、兩艘小船留下。何振成不肯留,因為他一家都在船上。
一名同樣嘉應來的老船匠在岸上罵他:「你阿公在梅縣遇兵亂也是整家走,你現在也是一有風就跑。」
何振成回他:「我阿公走是因為沒得選。我現在就是在選。」
主船再往廖內。
廖內最像蘭芳熟悉的世界,也最麻煩。
水道、島嶼、船戶與婆羅洲貨源都近,當地王族和武吉士勢力也需要金、木材、海產與中國貨。修船、取水、靠小島都有人願談。
問題是每件事都有不只一個人能說「你還欠我一份」。
宋插伯把同一批木材拆三次卸。
第一次有人收岸租。
第二次另一名權力者說倉屬王室,再收一份。
第三次荷蘭官員的人來問舊許可。
何振成替一艘船換完肋木,船主才付工錢,另一批人就來說這片灘不准動火。
他氣得把槌子往木箱上一扔。
「這裡什麼都有。」
「嗯。」
「就是每樣東西都不只一個主人。」
宋插伯仍沒撤。
廖內的貨、船、領航太重要。他留一批水手與工具,只把兩戶家眷重新帶上船。
何振成問:「還去哪?」
「再看一個最不像港的。」
船最後停在新加坡南岸。
岸邊沒有檳城碼頭,也沒有馬六甲倉街。幾處馬來聚落、海人船隻、華人菜園散在泥岸,取水要走泥路,大修只能等退潮把船擱淺。
何振成看了半天。
「這裡?」
「嗯。」
「你叫我帶老婆孩子來住泥灘?」
宋插伯指外海。「你先看船。」
北上接馬六甲、檳城,南下進廖內、婆羅洲,都不用大繞。船沒理由一定要來,卻也沒有地理理由不能來。
掌握島上部分聚落、水域與收益的天猛公阿都拉曼派人問他們停多久。
宋插伯說:「一季。」
「租金。」
「可以。」
「每艘船通行抽分。」
「固定,不臨時加。」
「你們的人不能圈水源、漁場。」
「不圈。」
宋插伯再開自己的條件:兩戶家眷可搭屋;船匠用一段退潮灘地;米船靠泊不另收臨時費。
對方問:「你們要多少地?」
「先不要大地。」
「什麼意思?」
「一處倉棚、一處住屋修船、一處市場卸糧。分開。」
天猛公的人更疑惑。「你們不要連成一片?」
「現在不要。」
宋插伯只付一季租。
何振成帶人挖井、搭棚、用木頭拖出一條上岸斜坡。妻子拿舊帆布圍灶,孩子一天內在泥地跌了三次。
第二天,她終於罵丈夫:「這就是你選的?」
何振成一身泥,指著剛靠來補水的三艘小船。「至少槌子下去,沒第二個人來收火錢。」
十二名水手被拆三組:一組留新加坡接船,一組回廖內帶貨,一組回馬六甲通知舊商戶,下季需要修的小船可以送來試,原港倉不要撤。
幾周後,四港的差別已經看得很清楚。
檳城最穩,卻只想接一條成熟商路。
馬六甲市場最熟,但新旗又要重談。
廖內最接近貨源,卻每一項權利都有競爭者。
新加坡什麼都缺,反而缺到誰願意先把井、棚、斜坡、船期放下去,誰就能先決定港口長什麼樣。
宋插伯沒有把這話寫成報告。
他只叫人把下一批最容易移動的貨多送兩船到新加坡。
1819 年 1 月,萊佛士來海峽找新據點時,法夸爾先帶他到那片灘地。
已有修船棚、井、住屋、高架木材,外側十多艘區域小船等補給。
萊佛士看了一圈,問:「誰准你們在這裡做這些?」
宋插伯道:「每一樣都有人收過租。」
「我問誰允許你建一個港。」
「還沒有人。」
「那這是什麼?」
「試出來的。」
萊佛士看著外海。「你能帶多少船?」
宋插伯沒有報最大數。
他拿出四港船期。
「檳城能帶英國貨與印度棉布,馬六甲有舊市場與倉戶,廖內把婆羅洲和群島貨帶上來。這裡現在只有修船、取水、轉裝。」
「我問數。」
「你若保自由轉口、低負擔靠泊,商人可租地築屋,下季先二十多艘。」
「三年?」
「米、木、桅料、樹脂、海產、一部分金貨可以在這裡換船。」
「三年後呢?」
「看你們有沒有把自由港變成只對幾家洋行自由。」
萊佛士盯他。「英國要一個打破荷蘭壟斷的港,不要另一個不受管的公司。」
宋插伯道:「蘭芳要一個荷蘭不能隨時關門的港,也不要換英國來關。」
這時談判的順序已經反了。
不是英國先宣布自由港,再等商人來。
蘭芳的井、船棚、家眷、木料與那二十多艘可改道的船先擺在岸邊,英國若想讓新據點立刻成形,就得把「自由」寫得足以讓那些船真的過來。
但英國也不是唯一能拍板的人。
柔佛王室繼承主張的蘇丹胡先沙、實際掌島上地方權力的天猛公阿都拉曼都在談。天猛公要漁場、船路、地方收益不被吃掉;胡先要王權名分與固定收入;英國要港口;蘭芳要倉、修船、低負擔轉口。
一天會面時,天猛公直接問宋插伯:「你們華人要哪一片?」
宋插伯在沙地畫三個分開的圈。
「這裡倉,這裡住,這裡市場。」
「中間呢?」
「照舊。」
「為什麼不連?」萊佛士問。
「你們哪天封一塊,我還有兩塊。」
天猛公笑了。
萊佛士沒笑。
1819 年 2 月協議簽下後,宋插伯當天就發船。
不是宣布新加坡贏了,而是命令檳城、馬六甲、廖內:下一季最容易移動的貨先多送新加坡;舊倉、貨源、領航者留原處。願意到新港的家眷給屋料,單身水手只給短床位。
何振成問:「為什麼帶家的人反而拿屋?」
「因為要有人留下。」
「你又用家眷占地?」
宋插伯看他。「你若不願,一季後走。」
何振成妻子在旁邊先說:「屋先搭。」
第一批改道船到時,碼頭還不存在。
人踩泥搬米,木匠雨裡鋸板,婦女用舊帆布搭灶。法夸爾在岸上催清卸貨地,英官要求所有船重登記。
宋插伯交當次船單,不交廖內貨主與馬六甲親族。
何振成一邊拉纜,一邊問:「四港比完,到底誰贏?」
宋插伯指外海。
又一艘帆正轉向他們這邊。
「還沒。」
「那什麼時候算贏?」
「等其他三港都還有用,船卻自己先來這裡。」
季風轉向前,蘭芳把固定船期分別寫在新加坡、馬六甲、廖內、檳城四本靠港冊上。
新加坡那一本,第一次最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