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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回 自由港要有人住下

1825 年 2 月,張順成的屍身還停在長屋裡,工頭已把他家的床板拆到門外。

林月娥坐在門檻上,兩個孩子一左一右。香還沒燒完,床先沒了。

「明天有人補他的工。」工頭說,「床位要空。」

林月娥抬頭。「他今天才死。」

「所以今晚還能住。」

她沒哭,只問:「明晚呢?」

工頭沒答。

張順成從馬六甲來新加坡三年,在碼頭抬米、木材、船具。雇主墊過船費,也給一個長屋床位;妻兒後來跟來,一家四口仍只掛在張順成那個工位下。如今人被木樁壓死,工位空了,屋也跟著空。

林月娥會煮飯、洗衣、替鄰里帶孩子。這些活能換米、換錢,卻從來沒有替她換來一個自己的名字。

劉台二到時,工頭正叫人抬第二塊床板。

「放下。」

工頭認得他,手還是沒停。

「大總制,這裡是搬運行的長屋。」

「我知道。」

「她丈夫的工位沒了。」

劉台二看向林月娥。「這三年妳替誰煮飯?」

「誰付錢就替誰煮。」

「洗衣呢?」

「一樣。」

工頭道:「那是她自己的生意。」

劉台二轉回去。「既然是她自己的生意,為什麼丈夫一死,她的屋也跟著死?」

「因為屋是工位的。」

「那她三年住屋扣款算什麼?」

工頭愣了一下。

張順成每月工錢確實扣床位、船費。帳卻只寫張順成的名字。

林月娥突然伸手,把丈夫那張工票從桌上抽走。

「先把欠我的工錢算完。」

「妳的?」

「他的沒領完,我替他收。」

工頭道:「妳憑什麼?」

她看了眼停屍的房裡。「憑他沒別人了。」

旁邊幾個大埔、嘉應來的老工人開始用客家話低聲議論。有人說寡婦本就該由夫家或同鄉會接回;也有人說她若能自己賺,何必趕。

一個老頭直接問林月娥:「妳夫家在哪?」

「馬六甲。」

「那回去。」

林月娥用同樣的客家話回他:「我男人埋這裡,我孩子在這裡吃飯,我為什麼要因他死了就再逃一次?」

老頭不說話了。

劉台二沒有命令搬運行永久養她。

他只把拆下來的床板重新抬回屋。

「三十日。」

工頭立刻道:「床損算誰?」

「蘭芳先補。」

「三十日後?」

劉台二看向林月娥。「她自己選。」

「選什麼?」

「另租、找工、做攤,或上船走。」

「付不起呢?」

「搬。」

林月娥問:「誰趕?」

「屋主。」

「不是我丈夫的工頭?」

「不是。」

這句話隔天就帶來十多戶。

丈夫失蹤的、傷了不能再做原工的、換工後妻兒被原雇主扣住的。有人欠船費,有人欠米,有人根本說不清欠的是錢還是幾年工。

住屋原來不是睡覺的地方。

是工頭手裡的一條繩。

陳篤生帶劉台二走了兩排沿河店屋。

「你要把繩剪斷,先拿錢。」

「多少?」

「地、木料、修屋、欠租。最麻煩的是屋主找誰追。」

「住的人。」

陳篤生笑了。「你說得容易。」

他從馬六甲到新加坡後靠小宗販運、土地、店屋起家,熟的是岸上的日子。誰付租、誰欠租、誰死了房子空掉,都是錢。

「一個女人帶兩個孩子,沒有丈夫作保。」他說,「你若是屋主,租不租?」

劉台二沒有替林月娥回答。

「問她。」

林月娥被叫來時,直接把自己每月能賺多少說了。

煮飯、洗衣、帶孩子。

「不夠一間。」陳篤生說。

「我跟兩個人一起租。」

「誰?」

她把另外兩名寡婦叫進來。

屋主一看三個女人,立刻搖頭。

「三個都沒男人,我找誰?」

林月娥道:「找欠你錢的那個。」

「跑了呢?」

「另外兩個補,或找新的人。」

「憑什麼我等妳們找?」

劉台二說:「蘭芳押三個月。」

屋主轉頭。「你保?」

「只保三個月,不保一輩子。」

陳篤生出木料修屋,條件是附近市場優先向他的店取一部分米、木與日用品。

林月娥聽見,立刻問:「那不就是換一個人綁?」

陳篤生臉一沉。「我出錢,總有回報。」

「可以買你的東西。」她說,「不能欠你一袋米,就連屋也一起拿走。」

劉台二沒有替任何一方裝高尚。

最後寫得很細:採買承諾只到某個比例;租、米、船票、工契各算各的;一個人欠債,不能直接解除另兩人的住屋。

屋主拿到押金才把鑰匙交出來。

林月娥沒有立刻接。

她先問:「名字寫誰?」

書手道:「三個人。」

「不是張順成遺孀?」

「不是。」

她這才把鑰匙拿走。

第一份三名寡婦共同簽的租約送到克勞福桌上時,他先問的不是女人能不能簽。

他問:「蘭芳是不是在做自己的住區?」

劉台二道:「不是。」

「押金你們出,木料你們出,市場你們接,住戶名字你們知道。」

「所以你怕什麼?」

「我怕十年後這裡有一座城,路歸英國,裡面的人卻先聽你們。」

劉台二看著他。「那就別給我整片地。」

克勞福沒料到這句。

劉台二只要幾個分開的點:碼頭附近短租屋;較內陸家庭屋和小菜地;市場旁水井、醫舍、學堂;墓地由不同會館一起出錢。

「道路、消防、治安你管。」

「租約呢?」

「屋主和住戶。」

「蘭芳呢?」

「先墊一部分,收回就退。」

克勞福問:「你為什麼那麼急著讓家眷住下?」

劉台二把那條跨界渡船的月表放上桌。

「因為現在新加坡每天都在要南方的手。」

「這不是很好?」

「只要手,不讓手的家留下,這裡永遠是工棚,不是城。」

克勞福沒有被說服。

他看的是人口、稅、治安。

劉台二於是拿另一張表——不是住戶冊,是下一季願意帶家轉居新加坡的船匠、攤販、小商戶名單。

「這批人若沒有能自己租的屋,不來。」

「你威脅我人口不來?」

「我告訴你,他們有別的港。」

最後,克勞福准商人按現行土地規則租地,准婦女作租戶,也不給蘭芳自治地。英國仍掌道路、消防、治安與土地轉讓。

劉台二拿到的不是一個「制度」。

只是幾把不在工頭腰上的鑰匙。

最先反彈的反而是客家工頭與同鄉會。

「自己人住自己人的宿舍,出了事有人找。」一名嘉應會館老人說,「你現在叫女人、年輕人各自租屋,以後誰還聽族長?」

林月娥正好在場。

她問:「我丈夫死那天,你們誰來替我守床?」

老人道:「會館可以接濟。」

「接濟多久?」

「看情況。」

「那我還是先要鑰匙。」

這話傳開後,更多婦女要求攤位、租屋、孩子入學能寫自己的名字。

一些男人非常不滿。

黃阿泉換去船廠時,原工頭拿欠船費來收全家住處。門一開,租約第一個名字卻是他妻子黃陳氏。

工頭拍著紙。「欠的是他。」

黃陳氏站在門裡。「那找他。」

「妳是他老婆。」

「房租是我在繳。」

「欠債一起算。」

她把門關到只剩一條縫。

「你去跟他算。」

黃阿泉站在屋內,第一次發現妻子能守住房子,不等於自己欠的船費消失。

他低聲罵:「妳把我關外面試試。」

妻子回頭。「你今晚若又去賭,我就試。」

孩子笑出聲。

住屋獨立後,雇主少一條繩;蘭芳卻多了一張很細的地圖。

誰住哪、誰欠租、誰換工、誰的孩子在學堂、誰去醫舍,商館愈來愈清楚。

林月娥第一個發現。

她去領市場攤位時,書手已知道她這月租差兩日。

「你們怎麼知道?」

「屋主報的。」

「我欠他的,關你什麼事?」

書手答不出。

她回去便叫另外兩名寡婦把租簿收自己手裡,只報是否仍住,不報每天生意。

劉台二知道後沒有阻止。

陳篤生卻不高興:「我們墊押金,總要知道風險。」

林月娥說:「你可以知道我有沒有欠你,不用知道我今天替誰洗了幾件衣。」

陳篤生看向劉台二。

劉台二道:「她說得對。」

「那壞帳算誰?」

「算壞帳。」

陳篤生氣笑了。「你拿我的錢教人怎麼不讓我知道。」

「所以我會還你。」

到 1830 年前後,新加坡已有更多市場、水井、醫舍、學堂、墓地,也有一批女人、寡婦與共同租戶直接列名的屋。

不是人人住得起。

租金漲時,最窮的還是回工棚。陳篤生的地也因常住人口增加而漲價,蘭芳從租屋、攤位、糧食、匯款都賺了錢。

一場夜火燒掉河邊長屋時,差別第一次看得最清楚。

雇主宿舍的人被工頭整批帶去臨時棚,快,卻沒得選。

獨立租戶拿自己的鑰匙、租紙四散找屋,慢,還得自己付押金。

林月娥家離火場不遠。

她衝進屋時,第一個拿的不是租約。

是米缸旁的祖牌和孩子衣服。

第二個才是鑰匙。

1836 年雨季,三名從甘蜜園丘逃出的工人半夜撞到她門前。

後面有人提燈追。

「欠工債!」追來的工頭喊,「把人交出來!」

林月娥已五十多歲,頭髮白了一半。

她看三個渾身是泥的人,又看那個工頭。

「屋裡先住三夜。」

「誰給你的權?」

她把門匙插進鎖孔。

「這把。」

門在工頭面前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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