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回 自由港要有人住下
1825 年 2 月,張順成的屍身還停在長屋裡,工頭已把他家的床板拆到門外。
林月娥坐在門檻上,兩個孩子一左一右。香還沒燒完,床先沒了。
「明天有人補他的工。」工頭說,「床位要空。」
林月娥抬頭。「他今天才死。」
「所以今晚還能住。」
她沒哭,只問:「明晚呢?」
工頭沒答。
張順成從馬六甲來新加坡三年,在碼頭抬米、木材、船具。雇主墊過船費,也給一個長屋床位;妻兒後來跟來,一家四口仍只掛在張順成那個工位下。如今人被木樁壓死,工位空了,屋也跟著空。
林月娥會煮飯、洗衣、替鄰里帶孩子。這些活能換米、換錢,卻從來沒有替她換來一個自己的名字。
劉台二到時,工頭正叫人抬第二塊床板。
「放下。」
工頭認得他,手還是沒停。
「大總制,這裡是搬運行的長屋。」
「我知道。」
「她丈夫的工位沒了。」
劉台二看向林月娥。「這三年妳替誰煮飯?」
「誰付錢就替誰煮。」
「洗衣呢?」
「一樣。」
工頭道:「那是她自己的生意。」
劉台二轉回去。「既然是她自己的生意,為什麼丈夫一死,她的屋也跟著死?」
「因為屋是工位的。」
「那她三年住屋扣款算什麼?」
工頭愣了一下。
張順成每月工錢確實扣床位、船費。帳卻只寫張順成的名字。
林月娥突然伸手,把丈夫那張工票從桌上抽走。
「先把欠我的工錢算完。」
「妳的?」
「他的沒領完,我替他收。」
工頭道:「妳憑什麼?」
她看了眼停屍的房裡。「憑他沒別人了。」
旁邊幾個大埔、嘉應來的老工人開始用客家話低聲議論。有人說寡婦本就該由夫家或同鄉會接回;也有人說她若能自己賺,何必趕。
一個老頭直接問林月娥:「妳夫家在哪?」
「馬六甲。」
「那回去。」
林月娥用同樣的客家話回他:「我男人埋這裡,我孩子在這裡吃飯,我為什麼要因他死了就再逃一次?」
老頭不說話了。
劉台二沒有命令搬運行永久養她。
他只把拆下來的床板重新抬回屋。
「三十日。」
工頭立刻道:「床損算誰?」
「蘭芳先補。」
「三十日後?」
劉台二看向林月娥。「她自己選。」
「選什麼?」
「另租、找工、做攤,或上船走。」
「付不起呢?」
「搬。」
林月娥問:「誰趕?」
「屋主。」
「不是我丈夫的工頭?」
「不是。」
這句話隔天就帶來十多戶。
丈夫失蹤的、傷了不能再做原工的、換工後妻兒被原雇主扣住的。有人欠船費,有人欠米,有人根本說不清欠的是錢還是幾年工。
住屋原來不是睡覺的地方。
是工頭手裡的一條繩。
陳篤生帶劉台二走了兩排沿河店屋。
「你要把繩剪斷,先拿錢。」
「多少?」
「地、木料、修屋、欠租。最麻煩的是屋主找誰追。」
「住的人。」
陳篤生笑了。「你說得容易。」
他從馬六甲到新加坡後靠小宗販運、土地、店屋起家,熟的是岸上的日子。誰付租、誰欠租、誰死了房子空掉,都是錢。
「一個女人帶兩個孩子,沒有丈夫作保。」他說,「你若是屋主,租不租?」
劉台二沒有替林月娥回答。
「問她。」
林月娥被叫來時,直接把自己每月能賺多少說了。
煮飯、洗衣、帶孩子。
「不夠一間。」陳篤生說。
「我跟兩個人一起租。」
「誰?」
她把另外兩名寡婦叫進來。
屋主一看三個女人,立刻搖頭。
「三個都沒男人,我找誰?」
林月娥道:「找欠你錢的那個。」
「跑了呢?」
「另外兩個補,或找新的人。」
「憑什麼我等妳們找?」
劉台二說:「蘭芳押三個月。」
屋主轉頭。「你保?」
「只保三個月,不保一輩子。」
陳篤生出木料修屋,條件是附近市場優先向他的店取一部分米、木與日用品。
林月娥聽見,立刻問:「那不就是換一個人綁?」
陳篤生臉一沉。「我出錢,總有回報。」
「可以買你的東西。」她說,「不能欠你一袋米,就連屋也一起拿走。」
劉台二沒有替任何一方裝高尚。
最後寫得很細:採買承諾只到某個比例;租、米、船票、工契各算各的;一個人欠債,不能直接解除另兩人的住屋。
屋主拿到押金才把鑰匙交出來。
林月娥沒有立刻接。
她先問:「名字寫誰?」
書手道:「三個人。」
「不是張順成遺孀?」
「不是。」
她這才把鑰匙拿走。
第一份三名寡婦共同簽的租約送到克勞福桌上時,他先問的不是女人能不能簽。
他問:「蘭芳是不是在做自己的住區?」
劉台二道:「不是。」
「押金你們出,木料你們出,市場你們接,住戶名字你們知道。」
「所以你怕什麼?」
「我怕十年後這裡有一座城,路歸英國,裡面的人卻先聽你們。」
劉台二看著他。「那就別給我整片地。」
克勞福沒料到這句。
劉台二只要幾個分開的點:碼頭附近短租屋;較內陸家庭屋和小菜地;市場旁水井、醫舍、學堂;墓地由不同會館一起出錢。
「道路、消防、治安你管。」
「租約呢?」
「屋主和住戶。」
「蘭芳呢?」
「先墊一部分,收回就退。」
克勞福問:「你為什麼那麼急著讓家眷住下?」
劉台二把那條跨界渡船的月表放上桌。
「因為現在新加坡每天都在要南方的手。」
「這不是很好?」
「只要手,不讓手的家留下,這裡永遠是工棚,不是城。」
克勞福沒有被說服。
他看的是人口、稅、治安。
劉台二於是拿另一張表——不是住戶冊,是下一季願意帶家轉居新加坡的船匠、攤販、小商戶名單。
「這批人若沒有能自己租的屋,不來。」
「你威脅我人口不來?」
「我告訴你,他們有別的港。」
最後,克勞福准商人按現行土地規則租地,准婦女作租戶,也不給蘭芳自治地。英國仍掌道路、消防、治安與土地轉讓。
劉台二拿到的不是一個「制度」。
只是幾把不在工頭腰上的鑰匙。
最先反彈的反而是客家工頭與同鄉會。
「自己人住自己人的宿舍,出了事有人找。」一名嘉應會館老人說,「你現在叫女人、年輕人各自租屋,以後誰還聽族長?」
林月娥正好在場。
她問:「我丈夫死那天,你們誰來替我守床?」
老人道:「會館可以接濟。」
「接濟多久?」
「看情況。」
「那我還是先要鑰匙。」
這話傳開後,更多婦女要求攤位、租屋、孩子入學能寫自己的名字。
一些男人非常不滿。
黃阿泉換去船廠時,原工頭拿欠船費來收全家住處。門一開,租約第一個名字卻是他妻子黃陳氏。
工頭拍著紙。「欠的是他。」
黃陳氏站在門裡。「那找他。」
「妳是他老婆。」
「房租是我在繳。」
「欠債一起算。」
她把門關到只剩一條縫。
「你去跟他算。」
黃阿泉站在屋內,第一次發現妻子能守住房子,不等於自己欠的船費消失。
他低聲罵:「妳把我關外面試試。」
妻子回頭。「你今晚若又去賭,我就試。」
孩子笑出聲。
住屋獨立後,雇主少一條繩;蘭芳卻多了一張很細的地圖。
誰住哪、誰欠租、誰換工、誰的孩子在學堂、誰去醫舍,商館愈來愈清楚。
林月娥第一個發現。
她去領市場攤位時,書手已知道她這月租差兩日。
「你們怎麼知道?」
「屋主報的。」
「我欠他的,關你什麼事?」
書手答不出。
她回去便叫另外兩名寡婦把租簿收自己手裡,只報是否仍住,不報每天生意。
劉台二知道後沒有阻止。
陳篤生卻不高興:「我們墊押金,總要知道風險。」
林月娥說:「你可以知道我有沒有欠你,不用知道我今天替誰洗了幾件衣。」
陳篤生看向劉台二。
劉台二道:「她說得對。」
「那壞帳算誰?」
「算壞帳。」
陳篤生氣笑了。「你拿我的錢教人怎麼不讓我知道。」
「所以我會還你。」
到 1830 年前後,新加坡已有更多市場、水井、醫舍、學堂、墓地,也有一批女人、寡婦與共同租戶直接列名的屋。
不是人人住得起。
租金漲時,最窮的還是回工棚。陳篤生的地也因常住人口增加而漲價,蘭芳從租屋、攤位、糧食、匯款都賺了錢。
一場夜火燒掉河邊長屋時,差別第一次看得最清楚。
雇主宿舍的人被工頭整批帶去臨時棚,快,卻沒得選。
獨立租戶拿自己的鑰匙、租紙四散找屋,慢,還得自己付押金。
林月娥家離火場不遠。
她衝進屋時,第一個拿的不是租約。
是米缸旁的祖牌和孩子衣服。
第二個才是鑰匙。
1836 年雨季,三名從甘蜜園丘逃出的工人半夜撞到她門前。
後面有人提燈追。
「欠工債!」追來的工頭喊,「把人交出來!」
林月娥已五十多歲,頭髮白了一半。
她看三個渾身是泥的人,又看那個工頭。
「屋裡先住三夜。」
「誰給你的權?」
她把門匙插進鎖孔。
「這把。」
門在工頭面前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