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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回 三夜重分人力

1836 年 7 月,林月娥把門關在工頭臉上後,屋裡三個男人才敢喘氣。

梁福生背上有藤條裂傷。

張阿水右腳腫得脫不下鞋。

最小的羅添貴一直抱著一只布包,裡面是船費收據、工錢記號和一把園丘量工的鐵尺。

門外,甘蜜園丘工頭和義興公司的人都在喊。

「偷工具!」

「欠船費!」

「欠糧!」

「同鄉保他來的,人要交回!」

林月娥隔門說:「三夜。」

工頭一腳踹門。「妳憑什麼?」

「住屋規矩。」

「規矩誰寫的?」

「你去找劉台二。」

劉台二當晚真的來了。

他沒先看契紙,先問三個人:「回不回?」

梁福生說:「不回。」

張阿水道:「換一處。」

羅添貴不說話。

工頭把契紙拍到桌上。

「船費、床位、工具、糧,哪樣不是我們墊的?今天這三個跑,明天三十個跟著跑。以後誰還敢出錢招工?」

劉台二問:「你要今晚拖回去?」

「當然。」

「三夜後再談。」

劉台二當晚只能先擋這一道門,不能憑一句話把三夜變成全公司的規矩。新加坡相關商館連夜把人、債、船位與醫藥支出送進二十四首事會;園丘、碼頭、船戶三邊都有人反對。最後只准七日試辦:三夜內不得強拖,債務不消失,暴力案照交官署;七日後由七首事公議,看蘭芳究竟是在給第二出口,還是在替自己搶熟工。

「三夜後人跑了呢?」

「我不准蘭芳船今晚帶走。」

「換工呢?」

「新雇主願接可證明的船費,再走。」

義興的人插嘴:「我們的保護費呢?」

劉台二看他。「三夜內你來說,保過什麼。」

「沒有義興,他初來連床都沒有。」

「那就把床、藥、船費一項項寫。」

「同鄉情分怎麼寫?」

「寫不了的,先別拿來綁人。」

門外立刻有人罵他忘了客家、潮州人在南洋怎麼靠自己人互保。

林月娥從灶邊回了一句:「互保是有人要走時還能問他去哪。不是拿繩綁回去。」

第一夜,醫者洗傷。

梁福生說園丘排水溝塌了,工頭仍逼人下坑清泥;一個工友被木架壓傷沒送醫,三人才逃。

工頭承認有人受傷,卻指著布包:「還偷鐵尺、刀。」

羅添貴終於抬頭。

「尺不是偷來賣。」

他把鐵尺拿出來。

「每天量工都用這把。」

劉台二叫工頭把另一把拿來。

兩把一樣長,刻痕卻差半寸。

梁福生立刻指出,木柄上都是同一個工頭記號。

工頭臉色變了。

「不同工段。」

「那你昨天為什麼拿這把量我們?」羅添貴第一次把聲音抬高。

工頭又拿出船費、藥錢、工具單。

那些是真的。

三個人不是完全沒欠。

劉台二沒有替他們把債一筆抹掉。

「量工重算。」

「重算完還欠呢?」工頭問。

「欠多少算多少。」

梁福生怒了。「還要還?」

劉台二轉頭。「你坐的船不是自己划來的。」

「那他少算我半年工呢?」

「也還。」

兩邊都不滿。

第二日,佘有進來了。

他經營胡椒、甘蜜園丘,靠招工與潮州網絡做大,也最怕一件事:一個工頭把人逼跑,最後整片園丘變成械鬥和逃工。

他先看兩把尺,再看梁福生背傷。

「工頭換掉。」

原工頭立刻站起來。

佘有進沒理他。

「三個人回去一季,工錢重算,傷先養。」

梁福生說:「不回。」

「你要去哪?」

「碼頭。」

「碼頭也死人。」

「至少船到,我知道下一站在哪。」

佘有進手指在桌上停了一下。

「你以為蘭芳收你是慈善?」

梁福生看劉台二。

劉台二答得比他快:「不是。」

「碼頭缺熟手。」佘有進說,「他轉走,你們多一個人,我少一個。」

「對。」

「你還收介紹費。」

「對。」

「那你現在是拿三夜屋搶我的人。」

劉台二沒有否認。

「你若把人留得住,他未必走。」

佘有進盯著他。「很好。那我也可以不用你們的船招人。」

「可以。」

「不用你們的米。」

「也可以。」

兩個人都知道完全脫開很貴。

這才是真正的價。

第二夜,義興再來。

這次沒有棍棒,帶了一名羅添貴的同鄉長輩。

老人一進門就用客家話問:「你來南洋第一晚睡哪裡?」

羅添貴低頭。「義興屋。」

「發熱誰找藥?」

「義興。」

「工作誰找?」

「義興。」

「那你現在一句不要,就全不算?」

羅添貴抱著布包,很久才說:「住處、藥,我還。」

「還有兄弟出力。」

「那不能沒有數。」

老人沉下臉。

羅添貴抬頭。「我欠你們幫我活下來,不欠替你們打架。」

義興的人立即罵。

原來羅添貴逃工前,結社正要求幾個年輕人準備在下一場地盤衝突出人。

老人說:「沒有人出力,誰保你?」

林月娥坐在灶邊突然道:「我那把門匙也保過三個人。是不是三夜後他們都得替我打架?」

老人被堵住。

劉台二只認可證明的錢:床、藥、船費。

不認一筆沒有數目的「保護」可以換走身體。

第三夜,屋裡像一座臨時市場。

原雇主、新雇主、結社、船戶全來出價。

張阿水最先決定回園丘。

妻兒已住在河邊,他不想離新加坡。佘有進換工頭、重算工錢,先讓他治腳。

「我回去不是原諒。」張阿水說。

佘有進道:「我也不是求你原諒。」

梁福生轉碼頭。

新的搬運行願接剩餘船費,但工錢先扣一部分。梁福生看完條件罵:「還不是欠。」

林月娥道:「你可以不簽。」

「不簽去哪?」

屋裡沒人替他答。

他最後還是按了手印。

羅添貴要離港。

去檳城。

義興要求先清床、藥、船費;蘭芳船戶又要途中工換部分船位。

他看著兩張單子,苦笑:「我從一張債走進另一張。」

劉台二問:「那你還走?」

「走。」

「為什麼?」

羅添貴把那把鐵尺放在桌上。

「因為第二張我自己選。」

第三夜過後,三個人全離開林月娥的屋。

沒有一個完全自由。

張阿水回同一產業;梁福生進蘭芳獲利更深的碼頭;羅添貴上蘭芳的船。

工頭失去當晚抓人的權,結社失去把「保護」直接換成身體的權。

蘭芳卻得到另一樣東西:誰會什麼、欠多少、下一站去哪。

林月娥看書手把三個人的資料抄進商館冊,當場把筆按住。

「三夜住我屋,不等於你能知道他以後所有事。」

書手道:「不記,下次怎麼找工?」

「記他同意給你的。」

「那債呢?」

「債主自己留。」

劉台二到場後支持她。

這讓三夜屋更難管,也更不方便蘭芳自己。

佘有進事後提出交換:三夜屋不得收偷竊、縱火、暴力後逃避官差的人;園丘願重新核工債,也可優先給下一季糧單,但不能每次有熟工不滿就被碼頭搶走。

劉台二道:「你不能把逃工直接寫成偷竊。」

「那你也不能把三夜寫成免債。」

「好。」

殖民官署很快也來。

「你們是不是私設審判?」

「不是。」

「為什麼不交人?」

「三夜內自願暫住。」

「暴力案件呢?」

「交警察。」

「債務?」

「自己談。」

官署警告:蘭芳只能收容、調解,不能拘留,也不能靠自己處罰。

三夜屋還是出了醜事。

一名首事收雇主銀子,第二夜就把人名送出去;一個船戶故意勸逃工上船,收高價船費。

劉台二把首事撤掉。

林月娥問:「屋還留?」

「留。」

「你不怕再出事?」

「怕。」

「那為什麼?」

劉台二看她門上的鑰匙。「關了,外面那把手就又只剩工頭能抓。」

1837 年劉台二病逝。

梁福生已成碼頭小工頭,開始替新來者墊床、墊工具。

有天林月娥看見他扣一個少年的工錢,站在旁邊問:「像不像以前那把尺?」

梁福生臉色一下很難看。

「我沒少算。」

「那就讓他看。」

他最後把帳遞出去。

張阿水仍在園丘,工錢高了些,因妻兒已定居,也更難說走就走。

羅添貴去了檳城,再沒回信,義興仍保留他的欠債。

劉台二死後,各派推古六伯接大總制。

古六伯從西婆羅洲礦區、河防一路上來,比劉台二更不信「先開門再說」。

1838 年他到新加坡看三夜屋,第一句就是:「第二條路在哪?」

林月娥問:「什麼?」

「進來的人,三夜後去哪?」

「換工、回去、上船。」

「若都沒有?」

她沉默。

古六伯說:「沒有第二條路,就不要開門假裝能救人。」

所以三夜屋沒有普遍擴張。

只留在蘭芳真有第二個工作、第二張床或一艘能走的船的地方。

1840 年,一名從園丘逃出的青年在第三夜選了北行船。

目的地不是檳城。

船單寫著:香港。

古六伯拿到船單時,另外看見同一袋裡塞了十幾封家書、三張尋人紙、兩筆要匯回廣東的錢。

他把船單翻過來,在背面寫:

「船到前,先找一個能收信、找人、兌錢的門。」

那張紙跟船一起向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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