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回 香港成為北門
1841 年 3 月,陳啟安的船靠香港後,第一個不見的不是貨。
是人。
李阿海二十二歲,潮州人,十六歲被同鄉帶去新加坡園丘,後來從三夜住屋轉到碼頭。六年裡只收過一次家書。母親說父親死了,姐姐嫁到九龍附近一戶船家;若有機會北返,先去找姐姐,不必回已沒有田的故鄉。
船上還載著十幾封家書、三張尋人紙、兩筆匯款。
古六伯在新加坡船單背後寫過一句:「船到前,先找一個能收信、找人、兌錢的門。」
結果船到了,門還沒有。
英軍只准先卸米、木材、藥。乘客留船查驗。岸上是軍營、泥路、棚屋、臨時醫舍,沒有一個地方能回答「姓梁、住船上、九龍附近」到底在哪。
李阿海等不及。
趁水手搬貨,他下船去問。
兩個時辰後,潮漲,人沒回。
英軍軍官正好來要三箱文件。
「家書、匯款、尋人單都交。」
陳啟安站在箱前。「為什麼?」
「信裡可能有沿岸軍情。匯款沒有正式地址,也可能冒領。」
「所以全拆?」
「先查。」
陳啟安不敢說自己連一個乘客都找不到。
他先帶水手下岸。
姐姐沒有正式姓名,丈夫只知道姓梁,可能賣魚,也可能載水。官署要姓名、年齡、住址,海上的人卻靠別的東西認人。
陳啟安把人拆開。
兩名常跑澳門、香港的蛋家婦人去問水艇;船匠去問魚欄;通事拿母親那封信去天后廟附近,請人聽信裡的潮州村名與乳名。
英軍攔住。
「未登記不能亂走。」
陳啟安問:「你們能不能登記一個沒門牌、住在船上、只知道夫家姓梁的女人?」
「至少要姓名、年齡、居所。」
「她若有,我們就不用找。」
這件事很快報到查理・義律那裡。
義律要香港立刻能供應、翻譯、住人,也不會放任南洋船戶自己長出一套官署看不見的網。
他的回話很硬。
「日落前找到人。再給我一個辦法,證明信和錢經過誰。不然三箱都交軍方。」
陳啟安問:「逐封拆?」
「你提出別的。」
他真的提了。
三只木箱搬到岸邊一間空棚。
外牆掛木板,只寫三類:尋人、退信、待領匯款。
名字旁只留祖籍、親屬稱呼、最後消息,不掛完整南洋地址,也不掛款額。經手人留自己的記號;來領的人得說出木板上沒有的家庭細節,再找第二個無直接利益的人作證。
第一批來的不是收信人。
是廟祝、挑水工、魚販、船戶、替人寫信的書吏。
一個老人看到「大埔白渡」幾字,立刻用客家話念出另一個當地讀音,說這人可能不是廣州府那個同名村,而是嘉應州帶來的寫法。
陳啟安在旁邊問:「你認得?」
「不認得人,認得叫法。」
「能帶路?」
「能問。」
木板上於是第一次多的不是地址,是一個又一個「誰可能知道」。
日落前李阿海還沒回。
有人說他往九龍,有人說軍營附近抓過一個潮州青年,也有人說他借尋親逃債。
陳啟安沒有選一個最像答案的。
每一條都分開追。
最後是一名賣水婦人帶回消息:她找到一艘夫家姓梁的漁艇,船上婦人不是李阿海姐姐,卻記得三年前在澳門聽人說,李家女兒丈夫已死,帶孩子改嫁到香港島南面的石排灣。
另一頭,李阿海也聽到類似消息,自己搭小艇南下。船家把他丟在錯的灘岸,他走到天黑,才被沿途收到尋人木板口信的人帶回。
找到姐姐是第二天清晨。
她沒有屋契。
只在魚艇和岸棚之間住。
陳啟安問她父親小名。
答對。
問母親信裡沒公開的井在屋哪一邊。
也答對。
李阿海站在旁邊一句話沒說,先哭了。
義律第二天來看空棚。
「你找到一個人,就想留下這塊地方?」
陳啟安道:「你們若能找到,就關。」
「我可以派警察。」
「警察知道大埔一個乳名怎麼念嗎?」
「可以問。」
「那你也在做這件事。」
義律沒有跟他吵。
他真正需要的是:香港剛起來,官署連很多華人姓名都寫不準,卻每天有人、信、錢從華南與南洋進出。
「三個月。」
「什麼?」
「棚留三個月。每批信、款、乘客留香港經手人。兵器、軍情接受查驗。」
「南洋完整親族名冊不交。」
「我沒答應。」
「那船也不答應。」
義律看了他一眼。
最後只拿香港這一段。
空棚很快擠滿。
有人找失蹤船員,有人退無人可領的款,也有人來冒領。
兩個同名男子同時來拿一筆錢,差點當場打起來。
陳啟安把兩人分開。
「寄款人平常叫你什麼?」
「阿三。」
「上一封信寫什麼?」
一個說母親病,一個說弟弟娶妻。
真正那個又講出家裡伯公壇旁一棵被雷打過的樹。
還是只先領一半。
「為什麼?」他怒問。
「南洋回信到,再給剩下。」
「你不信我?」
「我怕信錯一次,把你全家幾年錢送給另一個同名的人。」
澳門舊商人開始不滿,英國洋行也來搶匯兌。
陳啟安沒有停米、撤船。
他把各家的費用、時間、追索方式寫上木板。
洋行快,但要正式票據和地址;商館慢,可用親族、方言、多港接力找人。
誰都可以選。
這一下香港變成的不只是蘭芳北邊的一間商館,而是一個比較入口。
古六伯收到消息時,西婆羅洲已因荷蘭壓力失去公館與物資。
公司內部有人說他連本部都守不住,卻把力氣放香港找人。
古六伯沒有辯。
1842 年辭任前,他只留一條很窄的授權:香港可以辦尋人、匯款、工匠與家屬接送,不能拿南洋完整船位、股戶、家戶冊。
謝桂芳短暫接任,病中只多加一句:找不到的人,錢要退得回原港。
八個月後,他去世。
英方也換了。
璞鼎查接手後,不喜歡一塊掛滿華人名字的木板不在政府手裡。
他要求待領款、返鄉者、招工者全部改用英方統一編號,警務留抄本。
陳啟安沒有再拿自由港來爭。
他帶來一個真人。
那人被英方寫成「無主華工」,英文拼名只有幾個音,年齡大概三十。官署準備把他轉去另一工地。
尋人木板卻查到:大埔人,有乳名,來港前妻兒仍在新加坡,還欠一筆船費。
璞鼎查問他:「你要我相信你們的私冊比政府準?」
陳啟安道:「我只要你把他妻子的信給他看。」
信拿來。
男人看到第一行就跪下去。
官署最後保留自己的編號;商館保留親屬辨認、原港回覆、退回路線。遇到爭議,兩邊交叉核。
不是英國突然尊重華人網絡。
是它自己的冊子正在把有家的人送成無主人。
1842 年《南京條約》後,香港正式成為割讓地。
葉騰輝接大總制時,沒有問香港賺多少。
他問三件事。
「找到多少人?」
「退回多少錢?」
「香港若封,信從哪裡繞?」
答案是澳門、新加坡、西婆羅洲、船戶與一堆彼此不完整的名單。
葉騰輝點頭。
「那就別合。」
1843 年,空棚正式掛上香港商館牌。
新牌匾下面,原來那塊尋人木板沒有拆。
李阿海也沒回潮州。
他找到姐姐後在香港替小船補網、載水,偶爾替不識字的人認名字。他還欠一部分北行船費,卻成為最早替商館跑尋人的人。
同年,西婆羅洲急信到了。
荷蘭正在坤甸索取各公司礦路、人口與海外商館名冊。幾家不願整併的舊公司開始想送走礦師、治水工、醫者與家屬。
名單上很多人沒有正式名字,只有乳名、礦場稱呼、誰的女婿、誰的師傅。
陳啟安把名字一個個釘上木板。
在「尋人」旁邊,他第一次另加兩個字。
「技術。」
木板被風吹得一直晃。
北門就這樣先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