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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回 兩個官署搶一個苦力

1877 年 6 月,郭順發被人從新加坡河裡撈起來時,腰上還纏著半截麻繩。

不是投河。

他從一艘準備開往柔佛的苦力船旁跳下去,想游回岸上。

招工中介追到三夜住屋,第一句就是:「欠船費、床位、兩個月飯錢。人是我的。」

郭順發濕衣還沒換,立即罵:「我答應在新加坡碼頭做半年,沒答應去柔佛!」

中介把契紙摔到桌上。

中文寫「做工抵船費」。

英文多一行:剩餘債務與勞務可轉讓給另一雇主。

郭順發不識英文。

林雪琴問:「誰念給他聽?」

中介道:「他按了手印。」

「我問誰念。」

沒人回答。

第二天,兩批人同時來。

胡璇澤的人先進門。

「郭順發仍是大清子民。領事可以替他向英方交涉,也能通知祖籍親屬。」

話才說完,畢麒麟的人也到了。

「案件發生在英國殖民地。船、中介、契紙、雇主都歸華民護衛司查。」

兩邊站在同一張床前。

郭順發看來看去。

「哪個能先讓我不要上那艘船?」

兩邊都說可以。

林雪琴忽然笑了。

畢麒麟皺眉。「妳笑什麼?」

「昨天只有一個中介說他能決定這個人去哪。今天突然兩個官署都說能。」

胡璇澤的人道:「領事保護本國人民,本就是天經地義。」

郭順發問:「那你們會不會叫我回中國?」

對方停了一下。

「這是另一件事。」

「我阿姆在廣東。我錢寄回去,人不想回去。」

「你既是大清子民——」

郭順發立即打斷:「我錢寄回去,不是說我要回去。你們到底是幫我留在這裡,還是又要送我走?」

屋裡靜了。

林雪琴沒有替他答。

她把事情拆開。

人先留三夜。

契紙、船費、中介交英方查。

家書、匯款、籍貫讓領事館核。

任何一方要把人帶出屋,另一方先留抄件。

畢麒麟臉沉下來。

「蘭芳沒有權把殖民地案件切成幾塊。」

「那你現在把他交回中介?」

「不會。」

「很好。」

「但我要帶去護衛司詢問。」

郭順發立刻問:「問完送哪?」

「看查驗。」

「那我第三夜以前回這裡?」

畢麒麟看了林雪琴一眼。

「可以。」

胡璇澤本人下午來了。

他是新加坡最有名的華商之一,與英國官員、清廷使節都熟。郭順發見他進門反而站起來。

胡璇澤先問祖籍。

「廣東。」

「哪裡?」

郭順發說出村名。

林雪琴聽見後,用客家話問了一句。

郭順發愣住,也用帶土音的客家話回。

他母親大埔人,父親廣府一帶做工,家裡兩種話都說。他在新加坡更多用福建話、馬來話,早不覺得自己應該只歸哪一個會館。

胡璇澤問:「你願以大清子民身分具狀嗎?」

「具了有什麼?」

「領事向總督交涉,要求不得按你沒理解的英文把人轉走。」

「代價?」

「什麼代價?」

「你們會不會把我名字、家裡人、匯款全記走?」

胡璇澤看他一眼。「要證明你是誰,總要有資料。」

郭順發笑了。

「你們兩邊都一樣。先問我哪裡人,才說要不要幫。」

第三日,三方在華民護衛司看契。

畢麒麟叫來同船工人。

有人說中介只念中文。

有人說聽過「可能轉工」,但沒人說清楚可以把剩餘債與勞務一起賣給另一雇主。

中介急了。

「所有新客都照這張簽!每個都說不懂,誰還敢墊船費?」

胡璇澤把英文條款譯成中文,當場念。

郭順發聽完第一句就說:「這不是我答應的。」

畢麒麟問:「船費、飯錢欠不欠?」

「欠。」

「願不願還?」

「還。」

「原雇主呢?」

「不回。」

「中國呢?」胡璇澤問。

「也不回。」

「那你要去哪?」

郭順發看向林雪琴。

她沒有替他準備答案。

「我能給你三個現在真的有的位置。」她說,「修船棚、碼頭、新山一處倉。船費會跟著你,已核的飯錢也會。沒有哪一個免費。」

「修船棚。」

「為什麼?」

「不搭船。」

屋裡有人笑出聲。

郭順發沒笑。

「我這輩子先不要再被人推上船。」

新修船棚願接他。

只接英方核實的船費與飯錢,不接未說明的轉讓條款。

畢麒麟同意,因為這能證明護衛司阻止不公平招工。

胡璇澤也在具狀上蓋印,說領事替一名大清子民保住自擇工作的權利。

兩個官署都把同一件事寫成自己的功勞。

郭順發走出門時,卻發現三份冊子都多了自己。

領事館記祖籍、家屬。

華民護衛司記契約、雇主、住處。

蘭芳記技能、欠款、匯款、下一工作。

他回頭問林雪琴:「妳不是說幫我不要被一張紙綁?」

「嗯。」

「那為什麼現在有三張?」

她看著他,第一次沒答得很快。

案件傳開後,更多人來。

扣薪的。

被逼賣身的女子。

外港失蹤的船員。

被冒領匯款的家屬。

胡璇澤的領事入口需要蘭芳家書、籍貫、跨港尋人。

畢麒麟的華民護衛司需要商館通事、住屋、雇主紀錄。

兩邊開始在同一張桌上競爭。

一名女子說雇主扣她賣身契。

領事館說她是大清女子,願出名義交涉。

護衛司說可以直接搜查持契場所。

林雪琴問女子:「妳要哪邊先動?」

「能今晚把妹妹一起帶出來的。」

護衛司能。

另一個船員在暹羅失蹤,英國無管轄。

領事館有清廷外交通路,蘭芳又有曼谷商館。

林雪琴就敲另一扇門。

胡璇澤很快看出來。

「妳不是讓華人多一個保護。」

「那是什麼?」

「妳拿案件讓兩個官署競標。」

「你也可以不接。」

「我不接,妳就全送畢麒麟。」

「他不接,我也送你。」

胡璇澤盯著她。「最後誰最大?」

林雪琴沒回答。

因為答案正在變得難看。

兩個官署得到權力。

蘭芳得到的是選門的權。

普通人以為自己在選保護者,其實很多時候先由商館決定哪個案件值得敲哪一扇門。

新加坡會館開始自己請訟師、通事,不願所有華人都經蘭芳。

秘密結社也開始警告會員:進三夜住屋等於把自己送進三套名冊。

畢麒麟則公開懷疑蘭芳利用住屋藏人、讓清廷插手英國內政。

「你們到底是商號、慈善,還是官署?」他問林雪琴。

「看你今天要我做哪一個。」

「這正是問題。」

東萬律同時換人。

劉阿生在1876年退下,提劉亮官。

父子關係讓很多人第一個反對。

「公司不姓羅,難道改姓劉?」

劉亮官沒有坐上大總制位。

他先把父親交來的關隘印、外約箱、私人家產分三處放。

「家產,我收。」

「關隘?」

「館議授我才收。」

「海外輪值?」

「照舊。」

「你父親留下的親信?」

「他們自己選。」

三條溝後人冷笑:「話都會說。」

劉亮官回:「所以別聽話,看我先拿什麼。」

他最後被推,不是因姓劉,而是荷蘭壓力加深,海外又突然多了領事、護衛司、電報與新法律,需要一個讀得懂父親外約也讀得懂新文書的人。

林雪琴把郭順發案送回東萬律。

不是只報「解決」。

她把三個官署各拿到的資料都寫上。

劉亮官回信只加一句:

「任何一署,只拿它處理這件事所需的那一段。」

林雪琴讀完,笑了一下。

「這句像你阿爸。」旁人說。

「不一樣。」

「哪裡?」

她把郭順發三張名冊攤開。

「他阿爸怕一個政府拿完整公司。現在我們得怕三個政府一起把一個人拼完整。」

1880 年初,劉亮官病重。

他沒等死後再分。

河防、地界、荷蘭外約交回劉阿生;新加坡、香港的領事與護衛司案件留海外輪值。

劉亮官死後,劉阿生重新被推上大總制位。

父親回來了。

兒子四年放出去的權卻沒有全部跟著回去。

同一天,郭順發又到商館。

他已在修船棚做三年,想接母親來新加坡。

三份冊子的姓名拼法、年齡全不一樣。

領事館不肯單獨證明護衛司那個人就是自己冊上的人。

護衛司也不認蘭芳匯款冊能作正式身分。

郭順發把三張紙推到林雪琴面前。

「你們三個以前搶著說能保我。」

他指著紙。

「現在誰能證明我就是我?」

窗外一聲電報鈴響。

林雪琴沒有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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