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 Back

第64回 她不肯戴上「中國」工作證

1955 年 4 月 18 日清晨,萬隆會議第一場分組討論還沒開始,林秀雲先把工作證放回登記桌。

「這不是我的。」

印尼會務人員看了一眼照片。「名字是妳。」

「照片也是。」

「那哪裡錯?」

林秀雲用手指點國籍欄。

中國。

「我拿的是馬來亞聯合邦旅行文件。」

「妳做華文翻譯。」

「所以?」

「妳又不屬馬來亞正式代表團。系統要有一個分類。」

「那就分類工作。」

「表上沒有這種填法。」

「所以你們就把我送給中國?」

後面的人開始排隊。有人催她先戴上,休會再改;會議室裡的中國、印尼、印度與其他代表已經到齊,缺一名能在華文、馬來文與英文之間工作的翻譯,整場都得等。

林秀雲把掛繩往桌上推得更遠。

「先不戴。」

這三個字不是臨時起意。

她出發前,六大商館先把各地員工最常被錯認的身分問題送進十七館議:華文教師被當中國人、馬來亞出生的技師被當華僑、印尼本地員工又可能因商號與語言被算進另一套政治名冊。十七館議只准林秀雲這一名外派先行:蘭芳可以替她爭會務工作,不能替她預寫拒絕、不能要求她自稱哪一國;爭議若被任何一方拿來要求蘭芳代表「海外華人」表態,五值年可以先停後續人員安排,再回館議重議。

她從馬來亞出發前,黃玉梅就把兩張紙擺在她面前:一張是蘭芳替她爭到的萬隆會務工作函,一張是區域商館自己用的員工名冊。

黃玉梅指著名冊說:「印尼把華文商號當華僑,中國說華文人有文化關係,馬來亞又怕本地華人不夠本地。以後每一個跨境技師、翻譯、教師、採購員,都會卡在這裡。」

林秀雲問:「所以妳們明知道分類可能出問題,還讓我接這個工作?」

「對。因為工作是真的,風險也是真的。」

「如果他們真的把我印成中國人呢?」

黃玉梅看著她。「先別替公司證明什麼。妳若不接受,就別戴;妳若覺得先工作比較重要,也由妳。」

「所以沒有標準答案?」

「沒有。錯的是證,不是妳。要不要替它付代價,由妳決定。」

林秀雲笑了。「妳現在倒很會先說。」

「被罵久了。」

「那如果我到現場不照你們想的做?」

黃玉梅改用客語低低說了一句,旁邊年輕辦事員沒聽懂。

林秀雲卻問:「什麼意思?」

「意思是,筆在妳手上。」

「我不會客語。」

「所以我再說一次。」黃玉梅改回華語,「筆在妳手上。」

現在,萬隆登記桌前,那支筆真的不在蘭芳手上。

會務人員又把工作證推回來。

「先進去。二十分鐘後更正。」

林秀雲問:「我若現在戴著這張證翻錯一句,算誰說錯?」

「什麼意思?」

「中國?馬來亞?還是我?」

對方一時答不上。

這場爭執很快把 蕭玉燦引來。

他拿起工作證,只看兩秒。

「她是中國公民嗎?」

會務人員說:「不是。至少旅行文件不是。」

「那為什麼寫中國?」

「華文翻譯,又不在馬來亞代表團。」

蕭玉燦把證放回桌上。

「最接近,不等於是。」

旁邊有人不耐煩。「會議今天談的是亞非國家,不是一張工作卡。」

蕭玉燦回頭。「正因為今天談國家,才最好別先把別國公民印成自己的。」

印尼會務官員趕到。他奉總理 阿里・沙斯特羅阿米佐約(Ali Sastroamidjojo) 的命令維持議程,第一句就問還要多久。

「五分鐘內能不能進場?」

林秀雲說:「可以。」

「那請戴證。」

「換掉國籍。」

「現在沒時間重印。」

「那就重發。沒有正確證,我不進場。」

林秀雲沒有再碰那張證。她把桌上的翻譯耳機和會務時程一起推回去。

「那今天第一場就少一個華文翻譯。」

會務官員怔住。「妳為了一張工作證不進場?」

「不是為一張證。是你們要我戴著一個不是我的國籍進去替別人翻譯。」

排隊的人全安靜了。

「妳先工作,錯證我收回。」

「收回不等於作廢。」

會務官員看了一眼牆上的鐘,最後拿起紅色印泥,在錯證正面蓋下「作廢」兩字。

林秀雲看著印章乾了,才說:「現在給我一張空白的。」

「不能每個人都自己改。」

「我沒有叫每個人改。」

這時有人從走廊另一端過來。

周恩來的隨員先到了,接著才是周恩來本人。

中國代表團顯然也聽說「有個華文翻譯不肯戴中國證」。一名隨員低聲說,這種場合若處理不好,很容易被解讀成中國與海外華人的關係爭議;幾天後,中國與印尼還要處理雙重國籍問題。

周恩來先問林秀雲:「妳希望上面寫什麼?」

「照旅行文件。」

「馬來亞聯合邦?」

「對。」

「那工作語言?」

「華文。」

周恩來看了看桌上那張蓋著「作廢」的錯證。

中國隨員說:「總理,如果這樣處理,外面可能說中國主動切割海外華人。」

蕭玉燦立刻接話:「她本來就不是中國國民,何來切割?」

隨員轉向他。「文化不是只有護照。」

「那就寫文化。」

「你不能把歷史關係變成一個工作欄位。」

「那也不能把工作語言變成國籍。」

兩人越說越硬。

林秀雲忽然說:「你們可不可以先不要替我吵?」

走廊靜了。

周恩來反而笑了一下。

「好。妳說。」

「我會中文,不是因為中國政府今天給我工作。我在馬來亞出生、讀書、教書,也不是因為英國政府替我決定。我今天來翻譯,誰要知道我是哪國人,看旅行文件;誰要知道我做什麼,看工作證。」

周恩來問:「如果有人仍把妳看成華人呢?」

「那是他的看法。」

「妳介意?」

「我介意他把看法印成我的國籍。」

蕭玉燦在旁邊點了一下頭。

會務官員看鐘。「已經晚十七分鐘。」

他轉向周恩來,顯然希望中國總理乾脆說一句「改」。

周恩來卻沒有替林秀雲簽。

「這張證不是中國代表團發的。」他說。「她說哪一種語言,是她的工作;她是哪一國人,照她自己的文件。」

會務官員問:「中國方面沒有異議?」

「你為什麼要問中國?」

這一句讓對方怔住。

走廊另一頭,印度人員也來催。賈瓦哈拉爾・尼赫魯(Jawaharlal Nehru) 的代表已進會議室,主權、不干涉、反殖民正是今天議程的一部分。會務官員顯然不想在門外先演一場分類殖民地人民的笑話。

他叫人拿一張空白訪客證。

「姓名。」

「林秀雲。」

「國籍。」

「馬來亞聯合邦公民。」

「工作。」

「華文翻譯。」

「代表團?」

林秀雲說:「沒有。」

會務人員停筆。

「一定要填。」

蕭玉燦說:「留白。」

會務人員皺眉。「表格不能留空。」

林秀雲說:「那就第一次留空。」

最後,「代表團」一欄真的留白。

蕭玉燦在旁邊簽名,表示主辦方有人承認這張臨時證;周恩來沒有簽。他若簽了,反而像中國總理批准一名馬來亞公民不是中國人。

林秀雲把新證掛上胸前。

第一場討論已晚二十七分鐘。

她走進會議室後,第一段碰上的正是「尊重主權與不干涉」。

代表在桌上談國家不該替另一個國家決定;林秀雲只低頭翻譯,沒有把走廊上的事加進句子。

她的聲音一開始有些抖,很快便穩下來。

休會時,幾名東南亞華人工作人員圍過來看她的新證。

有人說:「我寧可留中國國籍。本地政府哪一天真的把我們當自己人?」

另一個說:「我在印尼出生,還要被問幾代?」

第三個問:「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這樣改?」

林秀雲搖頭。

「我只要求他們重發我的。」

「那我們呢?」

「你們自己決定。」

「如果會務處不讓?」

她看著他。「那就輪到你跟它吵。」

蘭芳的人很快來找她。

不是黃玉梅,而是一名負責印尼商館人事的辦事員。他第一句就是:「臨時證借我抄。」

林秀雲沒給。

「為什麼?」

「你們要做什麼?」

「送新加坡、吉隆坡、雅加達。以後公司員工可以把國籍、工作語言、商館隸屬分開。」

「所以你們果然等這張。」

「不是等妳被印錯,是等有人真的要求主辦方自己把錯誤改掉。」

林秀雲把證摘下來,讓他看,沒讓他拿走。

「抄。」

「不能借一晚?」

「不能。」

「公司安排妳進來——」

「公司安排我進來,不等於這張也是公司的。」

辦事員只好站著抄。

消息下午就傳開。

印尼華文報紙把事情寫成「華文不等於中國國籍」;中國方面則更願意強調自願選籍與對東南亞國家主權的尊重。商館辦事員當天下午把抄本重新畫成三欄:國籍、工作語言、商館隸屬。

馬來亞殖民官署很快要求林秀雲返國後說明她在萬隆與中國代表團接觸的情況。她拒絕被印成中國人,反而因拒絕的過程見過周恩來,更容易被安全機關注意。

張月鳳收到她寄回的照片後,只問一件事:「這次妳又自己改嗎?」

林秀雲回信:「沒有。我把錯的留在桌上,等他們自己作廢。」

萬隆會議期間,會務處沒有重印所有證件。有人照樣戴著分類錯誤的工作卡完成整週;林秀雲的二十七分鐘只替爭議者留下一種拒絕上工、要求主辦方重發的做法,並沒有把所有人自動解放。

幾天後,中國與印尼簽署雙重國籍條約。那是國家之間處理真正雙重國籍的安排,不會因一張翻譯證而改寫。

會議結束,她把那張蓋著「作廢」的錯證和新證一起收進信封。

蘭芳商館辦事員又問:「這張錯證也給公司留檔?」

「不給。」

「有歷史價值。」

「所以更不給。」

1955 年下半年,馬來亞本地政府承接更多行政權。一批橡膠準備出口時,蘭芳又設了一個局:英國主管整日不簽,看看本地人能不能把驗貨、銀行、海關與裝船一起做完。

林秀雲站在碼頭旁,看見桌上最後一格空白。

這一次,上面沒有寫中國。

只印著:British Supervisor。

她用手指敲了一下那一格。

「又來了。」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