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回 三十七輛車堵在橋上
2012年4月的一個星期一,清晨五點半,柔佛通往新加坡的橋面堵了三十七輛蘭芳貨車。
最前面的司機拉赫曼・伊斯坎達爾(Rahman Iskandar)已經在駕駛座睡了第二夜。
後面第三十七輛剛上橋。
他手機響了。
馮國經問:「看得到前面嗎?」
拉赫曼低頭看一眼來電名字。
「看得到車屁股。」
「動嗎?」
「你猜。」
「多久?」
「第一輛三十六小時。」
「你呢?」
「二十三。」
「水?」
「剩半瓶。」
「廁所?」
「你要不要來試?」
馮國經停了一下。
「三十七輛,是我叫排程的人集中到今天的。」
拉赫曼皺眉。
「你故意的?」
「對。我拿三十七輛真貨去跟兩邊政府證明,這條路值得給固定的橋前預檢時段。」
馮國經一個月前已把不同工場、不同貨主的星期一延誤攤在同一張圖上。平均三十六小時的等待正在吃掉蘭芳跨境分工省下來的成本;要兩邊政府為橋前預檢排人、接資料,蘭芳就得先拿出足夠而穩定的車量。於是他把三十七輛本來分散在本週的急件集中到同一天,用真貨量去換一個固定預檢時段。
「我原本要換的是:三十七套文件在車到橋前先被兩邊看見,之後蘭芳每週都有固定預檢時段。」他說。
「結果?」
「兩邊最後都沒在今天以前批下來,先照舊走。車卻已經照我拿去談條件的日期排進來。」
拉赫曼握著電話,足足五秒沒說話。
「所以你先拿我們排成一支隊去談固定時段,條件沒談成,我們替你堵?」
「對。這個責任算我的。」
拉赫曼握著電話,足足五秒沒說話。
「所以你現在要做報告?」
「不是。既然三十七輛已經堵在這裡,我要逼兩邊今天把橋前預檢談出來。就用這批真貨,不再另外找車。」
「拿已經睡兩晚的人繼續做?」
「你可以拒絕,任何一輛也可以退出。等待費蘭芳先付;退出的車照原關口走。」
「等下你來橋上。」
「會。」
「自己走過來。」
「好。」
這批貨沒有一車是假的。
國強塑膠等控制板。
新加坡一座電子工場等接點。
兩家馬來西亞小供應商靠這批交貨發下一輪工資。
排程表上,三十七個原本分散在本週的急件都被改到同一個談判日,旁邊有馮國經的簽字;另一欄「固定預檢時段/兩關文件互見」仍停在待核。車期沒有跟著撤。
在現代資產配置委員會裡,第一個追問的是李顯龍。
「這三十七輛是你故意排的?」
「是。我要拿固定車量換固定預檢時段,不是為了製造塞車。」
「固定時段還沒准,你先把真車排進來?」
「我押它會在星期一以前談成。沒談成,車期也沒撤。」
「誰的司機?」
「承運商。」
「所以你要的是自己的固定時段,先替你付談判代價的是司機。」
馮國經說:「這批等待費蘭芳先付。」
「人睡兩晚也能用等待費買?」
「不能。」
「那你現在想做什麼?」
「把原本沒談成的固定時段今天談成。就用已經排進來的三十七輛做橋前預檢,不再另外叫車;任何承運商可以退出。兩邊不同意就照原關口走。」
李顯龍看著他。
「那就別把『先手』寫成『司機替你承擔所有談判成本』。」
他把另一份文件翻開。
「但到了政府那張桌,我不會給你私人車道。」
「我也不要免查。」
「你最好真的不要。」
「我要橋前預檢。」
「誰檢?」
「馬來西亞做出口,新加坡預看進口資料。」
「封條?」
「一次序號。」
「誰的章?」
「都不要。」
李顯龍皺眉。
「都不要?」
「馬來西亞仍簽自己的出口,新加坡仍保留進口開箱。中間那個只是一組號碼。」
「如果新加坡到關口還要拆?」
「就拆。」
「那你到底要改什麼?」
「把異常車在上橋以前拉去旁邊,不要一臺文件錯,後面三十六臺陪它一起等。」
李顯龍沒有批准。
「去跟馬來西亞談。」
馬來西亞關務的人第一句就是:「不要叫共同封條。」
馮國經說:「好。」
「也不要寫聯合查驗。」
「為什麼?」
「出口是我們的權,進口是新加坡的權。」
「那叫預先互見資料。」
「可以談。」
「一次性序號?」
「可以。」
「異常車分流?」
「誰判異常?」
「兩邊各自判。」
「新加坡認為異常,我們已經放出口呢?」
「照樣去旁側。」
「我們認為異常?」
「留在柔佛。」
「蘭芳車能不能優先?」
「不能。」
馮國經笑了一下。
「這條本來是我想問的。」
關務官員看著他。
「所以先替你答。」
橋前有一座閒置貨場。
馮國經想拿來換成固定的橋前預檢場。
大貨主聽到消息,第一通電話就來。
「我有藥品,能不能排前面?」
第二通:「我是冷鏈。」
第三通:「我的違約金最高。」
馮國經原本真的想按貨值和交期排。
拉赫曼從橋上走到貨場時,衣服都是汗。
他聽完就問:「我的車第幾?」
「按急件程度,可能二十幾。」
「我原本第七。」
「但有些貨——」
「你叫我來排隊,現在又用你客戶比較貴把我往後推?」
「醫療貨——」
「那你一開始要拿三十七輛去換固定時段,就該先問我們願不願意都押在今天。」
馮國經停住。
拉赫曼指著橋。
「你要真堵,就真排。」
「如果高價貨遲?」
「那才叫你的成本。」
三十七輛最後按原抵達順序。
不讓蘭芳大客戶插。
這個條件先把馮國經自己最急的兩輛車壓到後面。
上午九點,第一批車進預檢場。
馬來西亞關員核出口文件、車重、箱號。
新加坡關員在另一張桌看同一份電子資料。
第三輛就出問題。
品名一邊寫「塑膠件」。
另一邊寫「電子機構件」。
報關代理說:「一樣的東西。」
新加坡關員說:「那為什麼不寫一樣?」
「客戶品名不同。」
「改。」
「改完要重印。」
「那就重印。」
司機在旁邊罵。
「以前這個錯要到橋頭才知道?」
關員說:「對。」
「然後後面都等?」
「對。」
「很好。」
「哪裡好?」
「現在至少我可以在這裡罵。」
三輛異常車被留在旁側。
其餘掛一次性序號。
馬來西亞出口章照蓋。
沒有所謂蘭芳通行證。
另一個爭議是手機定位。
技術組提出:貨場出場後到新加坡關口,全程GPS開啟,證明沒有繞路換貨。
拉赫曼第一個拒絕。
「不開。」
「只這段。」
「不開。」
「為什麼?」
「你已經有封條、重量、出場時間。」
「手機可以補證明。」
「證明什麼?證明我的手機在車上。」
「也證明路線。」
「我去加油呢?」
「可以標。」
「上廁所?」
「也可以。」
拉赫曼看著工程師。
「所以我快過一個關,要拿整路去換?」
工程師說:「公司本來就有車隊定位。」
「那是公司車。」
「你是承運商。」
「所以更不是你的。」
馮國經問:「不用GPS,你給什麼?」
拉赫曼拍了拍貨箱。
「封條。」
「封條可以被動。」
「那你剛才掛它幹嘛?」
沒有人笑。
最後改成掃描封條、記出場時間、記關口到達時間。
超出合理區間,再要求說明。
不做持續定位。
李顯龍在政府會議上看到這一條時,直接圈起來。
「保留。」
安全官員說:「定位比較完整。」
「完整對誰?」
「執法。」
「也完整到司機幾點停車。」
「只是暫行預檢。」
李顯龍說:「很多永久的東西都從『只是暫行』開始。」
下午第一批車到新加坡關口。
掃序號。
核重量。
車牌對。
第十一輛被隨機抽中。
司機立刻下車。
「不是說預檢?」
關員說:「預檢不是免查。」
「那我前面做什麼?」
「讓另外二十幾輛不必因為你被抽,全部停在後面。」
拉赫曼在旁邊說:「拆。」
司機轉頭。
「你站哪邊?」
「站後面不要再睡兩晚那邊。」
關員剪開封條。
貨物正確。
重新封記。
車走。
真正吵翻的是錢。
拉赫曼把等待單放到馮國經桌上。
「從預約時間開始算。」
貨主代表說:「不行。關口延誤是政府造成。」
拉赫曼問:「那政府有叫你把貨交給我?」
「運輸是合約。」
「對。所以我的時間也是。」
「塞車本來就是司機風險。」
「那你以後自己開。」
馮國經問:「多少?」
拉赫曼報數。
「飲水、休息呢?」
「也算。」
貨主代表火了。
「你把橋上等車變酒店?」
拉赫曼看著他。
「你昨晚睡哪?」
對方不說話。
馮國經說:「三十七輛,蘭芳先付。」
貨主代表轉頭。
「為什麼你們為了談自己的固定時段把車集中在一起,最後還要我們先吞等待?」
「所以這一批我先付。」
「下一批?」
「誰文件錯、誰排程錯、誰超時,再追。」
「政府延誤?」
「再談。」
「最後還不是進運價。」
拉赫曼說:「可能。」
「那你有什麼好處?」
「至少不再免費睡橋上。」
附近居民也來了。
他們不是反對通關。
反對貨場變成新的夜間車站。
一名婦人指著自家窗戶。
「柴油機整夜開,我小孩不用睡?」
蘭芳原本想二十四小時預檢。
柔佛地方直接拒絕。
「第一階段白天到晚間。」
「夜班貨呢?」
「照原關口。」
「那效率少一半。」
「我們的夜晚不是你效率的另一半。」
地方再加飲水、廁所、熄火區、司機休息角。
馮國經看成本表。
拉赫曼在旁邊問:「又嫌貴?」
「對。」
「那不要做。」
「也沒有那麼貴。」
六小時後,三十七輛車不是已通過,就是停在旁側等自己的問題。
主車道空了。
國強塑膠等的控制板趕上夜班。
手機狀態第一次不是一個「關口等待」。
封條核對。
旁側查驗。
已入境。
等待費。
四個不同狀態分開亮。
拉赫曼沒有看手機。
他去貨場洗臉。
馮國經走過去。
「還罵我嗎?」
「會。」
「今天快很多。」
「你先把我們一起排進來跟政府談條件,時段沒談成。」
「對。這一筆是我的。」
「那就會罵。」
「等待費拿到了。」
「錢不是免罵費。」
馮國經笑了。
一個月後,橋前預檢已經開始固定排班。
大貨主真的在搶熱門時段。
小車隊也真的更常被風險分類叫去旁側。
拉赫曼拿著三次抽查紀錄去找馮國經。
「為什麼又是我?」
「系統說你的路線變動比較多。」
「不是說不用GPS?」
「沒有GPS。是到達時間和報關變更。」
「所以不用GPS也能把我標成高風險。」
「對。」
「你們很厲害。」
「不一定是稱讚。」
「不是。」
還沒等這個問題吵完,預檢場的光纖被道路工程車挖斷。
螢幕全部黑掉。
三十七輛車又在貨場裡。
封條完整。
紙本也在。
馬來西亞關員看著新加坡那邊打不開的資料頁。
「不能放。」
拉赫曼把自己的紙本封條記錄拍到桌上。
「線斷了,封條又沒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