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回 修纜船只准走四十八小時
2016年9月,南海仲裁裁決後不久,一條區域海底電纜在爭議海域附近故障。
兩端登岸站已用反射測試、供電電氣量測與最後正常遙測,把故障從幾百公里海段縮到一個仍有誤差的作業區。修纜船裝著備纜、接續器材、不同海床用的抓鉤與ROV;甲板上的纜機、止纜器和接續室都已備妥。
船長卻連纜都沒解。
法麗達・奧斯曼站在碼頭,看著七十二小時離線倒數只剩五十八。
馮國經從新加坡打來。
「還不能走?」
「不能。」
「哪一邊不准?」
「每一邊都沒有說准。」
「有什麼差?」
「很大。」
「平台開始出現對帳差異。」
「我知道。」
「銀行呢?」
「也知道。」
「那妳還等?」
法麗達看著停在港內的修纜船。
「你要它去哪一國?」
馮國經沒有回答。
作業座標落在各方都不願讓文件變成主權證據的海域。
海警要航線。
港口要作業範圍。
電纜公司不肯公開精確故障點。
保險公司又不肯在沒有許可時承保下錨。
蘭芳最初送出的方案很大。
商業中立修纜通道。
所有區域海纜故障時,專業修纜船享優先通行與限制作業權。
馮國經覺得這才有用。
「不然下一條斷了又重談。」
法麗達把文件翻到海床資料那一頁。
「這也有用。」
「什麼?」
「你會得到每一條修纜航線、海床狀況、登岸站和政府窗口。」
「我們本來就做通信。」
「所以才更值錢。」
「妳反對?」
「反對拿一條斷纜,換一整片海的永久入口。」
這份爭議送回蘭芳現代資產配置委員會。
李顯龍看完第一頁就把「所有修纜船」圈掉。
「太大。」
馮國經說:「小了下次重來。」
「那就重來。」
「每次都可能拖三天。」
「總比你拿永久通行權好。」
「那你要多少?」
李顯龍看向法麗達。
她說:「一艘船。」
「多久?」
「四十八小時。」
「幾個故障?」
「一個。」
「修不完?」
「重新申請。」
馮國經搖頭。
「這會把公司最值錢的協調能力切得很碎。」
李顯龍說:「對。」
「你是股東。」
「所以我知道那能力值多少。」
「那還切?」
「就是因為值錢。」
最後送出的不是「中立航道」。
只是一份很難看的單案許可。
一艘船。
一個纜線編號。
一組經緯度。
四十八小時。
設備清單公開給兩個聲索方。
兩名觀察員登船。
海警可以檢查,也可以中止。
修完靠港,許可失效。
文件不寫那片海「屬於」誰。
有人要求放地名。
另一方拒絕。
最後只剩經緯度。
有人又要求在經緯度旁註國名。
還是談不攏。
法麗達說:「那就不要註。」
「會不會被解讀成默認?」
「文件再寫一句:不影響任何海洋主張。」
「誰先簽?」
沒人願意。
馮國經看時間。
「我們現在是在等一個人第一個承認自己沒承認任何東西?」
法麗達說:「對。」
最後兩邊幾乎同時簽。
四十八小時卻沒有立刻開始。
因為艾蓮娜・德拉克魯茲(Elena dela Cruz)來了。
她跟丈夫在巴拉望經營一艘小型延繩釣船。
她把一張港口公告拍到桌上。
「這是你們的通知?」
法麗達看了一眼。
英文。
正式航海頻道。
只寄給登記船主。
「對。」
「我鄰村三艘船昨天就出海了。」
「港口有廣播。」
「他們收不到。」
「海警會清場。」馮國經說。
艾蓮娜轉頭。
「怎麼清?」
「叫他們離開作業區。」
「網已經放下去呢?」
「補償。」
「誰判多少?」
「事後申請。」
艾蓮娜笑了一聲。
「你們的平台掉一個小時,有數字。」
她把自己的漁具單放上桌。
「我的網掉一片海裡,要事後證明。」
馮國經說:「許可只有四十八小時。」
「那不要從現在算。」
「每晚六小時,離線資料都會更亂。」
「那是你們的倒數。」
「也是銀行、商戶、司機的。」
「我知道。」
艾蓮娜指著海圖。
「所以先把我們也畫進去。」
法麗達支持她。
馮國經火了。
「妳知道再延六小時有多少筆對帳會變人工?」
「知道。」
「那還延?」
「不延,你們會在四十八小時裡把沒收到通知的人叫成妨礙修復。」
「他們真的會妨礙。」
「對。」
法麗達看著他。
「所以更要先讓他們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開始變成『妨礙』。」
許可起算往後推六小時。
艾蓮娜沒有拿到整片替代漁場。
她只拿到一條臨時替代帶、已放漁具的移網費、油料與可核對的短期損失。
未登記小船可以由村內兩人具名證明。
蘭芳先付,後面再核。
馮國經問:「有人亂報呢?」
「會。」艾蓮娜說。
「那妳還要村內證明?」
「你們系統裡沒名字的人,除了讓別人說『我見過他』,還有什麼?」
「可以去登記。」
「出海前一天才知道要登記?」
馮國經沒有再說。
修纜船終於離港。
兩名觀察員上船後,第一件事就把設備櫃一個一個核。
清單最後多出一套ROV聲納與海床成像模組。
海警立刻問:「為什麼沒寫?」
船長說:「岸站只能把故障縮到一段距離。我們還要確認纜線有沒有被拖離原路由,抓鉤或ROV才知道在哪裡下。」
「也能測海床。」
「不做近距離成像,怎麼確認纜線現在還在圖上的位置?」
「拆。」
技師急了。
「沒有近距離定位,抓鉤下錯一次就可能多耗十幾個小時,還可能碰到別的海床設施。」
馮國經在遠端問法麗達:「留不留?」
「留。」
海警轉頭。
法麗達接著說:「但只掃故障座標兩端的窄帶。」
「誰鎖?」
「兩名觀察員一起輸入範圍。」
「超出?」
「設備停。」
「原始影像?」
電纜公司立刻說:「公司保存。」
法麗達搖頭。
「不進一般商業庫。」
「那日後怎麼分析?」
「故障兩端、接續深度、施工安全範圍可以留。」
「原圖?」
「兩名觀察員共同封存。」
馮國經問:「蘭芳不能留副本?」
「不能。」
「我們付修理費。」
「你也不是因此買下海床。」
聲納留下。
資料權沒有一起留下。
第一天傍晚,抓鉤已經下水。
艾蓮娜的無線電突然響。
「有一艘小船進作業區。」
船長第一個反應是罵。
「海警拖走。」
艾蓮娜問船名。
沒人知道。
「哪個村?」
觀察員報位置。
她聽完。
「不是我村。可能是北邊那個。」
海警用英語廣播。
小船沒有反應。
再用官方語言。
還是沒反應。
船長看倒數。
「剩三十個小時。直接靠近示意他走。」
艾蓮娜問:「你船多大?」
「什麼?」
「你的浪會不會把他網打亂?」
「那要怎麼辦?」
「收抓鉤。」
船長瞪她。
「現在收,至少一小時。」
「那就一小時。」
馮國經在通訊裡說:「不能每一艘沒聽到廣播的船都讓修纜停。」
艾蓮娜問:「那你要哪一艘先被撞?」
沒人回答。
抓鉤真的收回來。
修纜船停工。
小艇載著翻譯靠近小漁船。
船主根本沒聽懂前面的港口公告。
他的延繩已經放下。
艾蓮娜在無線電裡跟他講替代區與補償。
船主先罵。
「我今天魚在哪裡,你們知道?」
「不知道。」
「那你賠什麼?」
「油、移網、今天可核的損失。」
「明天魚跑了呢?」
「賠不了。」
「那你還叫我走?」
艾蓮娜停了一下。
「對。」
船主又罵。
最後還是收線離開。
沒有被列違規。
海警在紀錄上寫:通知未達。
修纜船重新下抓鉤時,只剩二十六小時。
馮國經問艾蓮娜:「現在滿意?」
「沒有。」
「又沒有?」
「他少了一天海。」
「我們付了。」
「錢不是一天海。」
「那妳要我說什麼?」
「不用說。」
夜裡,兩端登岸站再次量測,船上的估算與岸站的故障距離終於收斂。維修班先確認供電安全,把故障支路降到可作業狀態;ROV沿核准窄帶找到偏離原路由的纜線,抓鉤才下水。第一端拉上甲板後,技師先切到測試顯示正常的位置,接入一段備纜,做光纖衰耗與導體連續檢查,再把這一端繫到浮標暫存。船移到另一側,把第二端同樣取回。
受損段被完整切除,兩端進接續室。
最後接頭封閉以前,岸站與船上反覆核對每一芯纖的連續性、光損與供電路徑;任何一項不過,接頭就不能封。接續完成後,多出的備纜形成一個比原路由更長的弧段,船按張力與水深把整個bight慢慢回放到海床,ROV只沿核准走廊檢查接頭與落點。
兩端登岸站再做端到端光學與供電測試,確認修復路徑穩定後才准恢復承載。
傳輸設備把流量逐段切回修復路徑,平台沒有在「接好」那一刻全部恢復;先回的是可重放的交易與查驗佇列。
銀行先核對斷線期間的交易序號、入帳時點與餘額。
關口把離線新增紀錄逐筆併回中央帳,衝突項保留兩個版本等待具名裁定,不能直接用線上版本覆蓋。
第二天下午,修纜船還剩兩小時許可。
船長問:「要不要多掃一段?順便看旁邊是否還有受損。」
法麗達說:「不要。」
「我們人都在這裡。」
「許可不是給順便。」
「以後再斷又要重來。」
「對。」
馮國經也不喜歡。
「這就是把效率丟掉。」
法麗達說:「也是把退出留著。」
設備收回。
船離開。
靠港後,兩名觀察員共同簽「修復完成」。
文件上又寫一次:不處理主權,不得引用於其他航行或測繪。
許可失效。
馮國經看著那一行。
「我們下一次還要重新求兩個人簽。」
李顯龍在電話裡說:「對。」
「你很高興?」
「不。」
「那為什麼一直對?」
「因為永久權最容易在大家急著修東西的時候拿到。」
蘭芳得到聲望。
也得到了一份誰會在海纜故障時接電話的名單。
沒有得到永久海上通行權。
艾蓮娜拿到補償,卻沒有拿回那一天的漁場。
未登記小船仍然最難證明。
兩名觀察員與海警也看到了以前只有電纜公司知道的一部分技術。
沒有人乾淨地只付一種代價。
修復後重新同步的訂單裡,有一批標著「越南製造」的小家電零件被美國海關扣住。
紙箱在越南換過。
最後幾顆螺絲也在越南鎖上。
主要沖壓、熱處理與測試,卻仍在中國。
馮國經看著扣貨通知,只問一件事。
「紙箱什麼時候開始比模具更像原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