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國會奪回多數仍無法接管總統的政策機器

5小时前
讀畢需時 5 分鐘

二〇〇七年五月,美國眾議院試圖以撥款條件逼迫布希政府改變伊拉克戰爭的時間表。民主黨在前一年的期中選舉奪回國會兩院,卻發現控制國會並不等於指揮軍隊。布希否決附有撤軍期限的緊急軍費法案,眾議院也未取得推翻否決所需的三分之二票數。戰爭沒有因多數黨換人而立即結束,雙方最後仍須重新協商撥款條件。這段歷史揭露美國分權制度中最容易被席次統計遮蔽的區別:有能力阻止新法律,不表示有能力自行執行舊法律。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的美國期中選舉,再次將這種權力分割帶回華府。美聯社十一月四日的報導確認民主黨取得眾議院與參議院控制權,結束共和黨同時控制白宮與國會的局面。新一屆國會於二〇二七年一月開始履職,川普的總統任期則繼續。選民改變了立法機關的多數,卻沒有同時換掉行政部門負責執行法律的人。


對政策制定者與企業而言,兩院易主造成的經濟後果,必須按政策所依靠的法律工具分類。需要國會重新立法的稅制與支出改革,和依現行法律授權即可實施的行政措施,受到的限制並不相同。把所有政策都當成民主黨可以叫停,與把國會當成完全無力介入的旁觀者,同樣誤解了制度。


否決權有價格也有使用期限


美國總統對一般立法有否決權;若國會要在總統反對下使法案成為法律,原則上須兩院各取得三分之二支持。新多數可以不讓總統偏好的法案通過,卻未必能讓自己提出的替代版本生效。當民主黨支持的政策缺少跨黨派票數時,立法議程的價值主要是提高談判成本與設定議題,而不是確保政策交付。


預算更接近可以實際施壓的交易場所。每年撥款、政府機關的運作資金以及部分法定計畫的延續,經常需要行政與立法部門共同處理。國會可以要求附帶條件、縮減某項活動資源,或以調查權取得資訊;但已由永久性法律授權的支出,不會因一次年度撥款談判便全部消失。參議院對行政人事任命另有確認權,眾議院沒有同等職權,兩院因此也不能被視為兩把完全相同的鎖。


這種分工使權力成為有條件的選擇權。反對黨不必承擔每日行政決策,就能在需要新法律、額外預算或人事確認時要求交換;另一方面,總統只要能依既有法律運作,便有理由避開重新立法,將政治資源轉往行政命令、執法優先順序與既有授權。國會的否決能力愈強,行政部門利用既存裁量權的誘因便可能愈高。原本用來約束總統的政治力量,於是反過來改變政府選擇政策工具的方式。


企業不能僅從國會席次推斷一項關稅或產業措施即將取消。某些貿易政策依行政機關既有授權運作,另一些稅收、補助與法規變動則需要新立法。若新國會只能阻止擴張,卻無法撤銷已有的執行依據,企業面臨的可能是規則長期維持但未來增修更難,而不是立即的全面政策逆轉。


三次朝野分治測出的是三種不同權力


一九九四年共和黨取得國會兩院控制權時,柯林頓政府對福利制度改革提出另一種結果。共和黨先後通過兩項改革版本,柯林頓予以否決;雙方繼續協商,總統最終在一九九六年八月簽署經修改的福利改革法。白宮當時的聲明明確把托育與醫療保障的調整列為接受新版法案的重要理由。這不是反對黨單方面取代行政部門,而是國會多數與總統在彼此否決能力下,改變了最終能通過的制度設計。


二〇〇六年民主黨同時奪下兩院後,伊拉克軍費爭議顯示不同邊界。國會可以拒絕或附條件撥款,總統則能否決國會送來的版本。當眾議院無法推翻否決時,反對黨仍須面對國防部署持續運作與撥款中斷可能造成的代價。否決能力如果無法轉化為足夠的政治支持與可承受的停擺成本,就不等於執行自己政策的能力。


二〇一八年期中選舉後,民主黨只掌握眾議院、共和黨繼續控制參議院,與二〇二六年結果又不一樣。美墨邊境圍牆預算爭議導致跨越二〇一八年底與二〇一九年初的聯邦政府部分停擺,凸顯控制單一議院就足以卡住部分撥款,卻不足以提出可自行生效的完整替代方案。比較這三段歷史,決定政策結果的不是反對黨是否『贏』,而是控制幾個否決點、哪些議題必須取得共同同意,以及各方能承受多少談判失敗成本。


二〇二六年的民主黨雖然比二〇一八年更完整掌握國會,但可否改寫川普政策,仍取決於具體法源、兩黨內部分歧與總統否決。對外軍事行動、關稅裁量、行政調查與人事任命的權力來源不同,無法由同一種選後政治口號統一判斷。新國會的真實影響,也不能在尚未就任時以宣言代替執行成果。


政策不確定性會改變市場和政府彼此的行為


第一輪效果是新法案更難通過,政策業者可能因此推遲投資,等待稅制、補助或監管方向明朗。第二輪效果則更重要:預期國會不會放行時,行政機關有動機把政策包裝成現有授權內的執法或規則調整;企業因而把遊說資源從立法委員會轉向主管機關、法院與州政府。政策風險由『法案是否通過』轉成『行政權限能否經得起訴訟』,司法程序與遵循成本便可能上升。


國會同樣會調整策略。當無法直接改寫行政命令,委員會可以利用調查、聽證、人事確認及預算條件施壓,要求揭露政策執行成本。若政策依賴持續性撥款或新增職位,這些手段較有實際效果;若政策已有充分法律授權與既定資源,立法制衡的短期槓桿就弱得多。限制的強弱不能從『控制兩院』四個字得出。


僵局也有可觀察的反面結果。當雙方都無法獨力取得所需成果,政策可能向有跨黨派支持的部分收斂。九〇年代福利改革即顯示協商如何改變法案內容;二〇〇七年軍費案則說明高政治衝突未必能讓反對黨取得全部條件。是否達成折衷,取決於雙方的退出選項與停擺成本,不是分治必然提高或降低治理品質。


驗證新國會權力,最應追蹤的是按法源分類的實際結果:法案通過與否決覆決比例、年度撥款附加條件、政府停擺日數、參議院任命確認、行政措施訴訟結果,以及關稅與補助在既有法源下的執行變動。股市選後單日漲跌可以反映預期,卻不能代替這些制度變化。投資人真正需要估計的是政策存續期間、遭撤銷機率與企業在不同情境下的合規成本。


美國的國會多數不是一份行政權的轉讓契約,而是一組在不同法律節點行使的談判權與否決權。民主黨取得兩院,足以改變川普推動新政策的交易條件,未必足以立即改變政府每天依現行法律做出的決定。二〇二七年權力重新分配的經濟價值,將表現在哪些政策不得不重新協商、哪些政策反而轉入行政與司法渠道,以及這些變化究竟讓誰承擔更高的等待與不確定成本。



 
 
 

留言


國會奪回多數仍無法接管總統的政策機器
加拿大的政策自主取決於歐洲制度准入權
日本退稅改制讓旅客的等待時間變成購物成本
公共採購的產地優惠也會消耗出口市場的互惠
巴西匯率震盪正在改變全球食品的定價權
英國用電商稅收替實體街區降低經營成本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