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二十二篇 訟賢
-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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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6月25日
《訟賢》延續前篇關於人才與政治的討論,但焦點轉向對「賢者」資格的辯論。賢良認為,真正的賢者應具備高尚品德與深厚學養,即使身處草野也值得朝廷重用;大夫則質疑許多自稱賢士者缺乏實際能力,只擅長議論而無法解決問題。本篇反映漢代選才制度中的重要矛盾:德行與才能究竟何者更重要?一個國家需要的是品格高潔的理想家,還是能夠處理實務的行政人才?雙方在此展開激烈交鋒,也使本篇成為理解漢代人才觀的重要篇章。 |
能力治理理論 Competency Governance Theory 主張公共職位應優先考量解決問題與執行政策的能力,而非單純依據道德聲望或學術名氣。 | ![]() | 德性領導理論 Virtue Leadership Theory 認為領導者最重要的是人格、品德與道義感,唯有德行足以服人,政治權威才能獲得長期支持與信任。 |
第一回合 自然之法阿奎那神色悲憫而堅定,雙手合十於胸前,片刻後又緩緩攤開。殿中原本低伏的議論聲漸漸止息,眾人皆望向這位神學博士,只聽他的聲音渾厚響亮,如鐘聲在長堂之內迴盪。 「諸位大人,天下之法,莫大於自然之理。天主創造萬物,本是為了全人類的福祉,而非為少數權貴或國家機器所獨佔。那些銘刻在人類理性之中的神聖律法,才是世間一切法律的判準。」 他目光掃過殿上諸臣,語氣中沒有怯意,反而更添幾分沉重。 「如果世俗的統治者所立之法,違背了自然法與神聖正義,那便不再是真正的法律,而是一種赤裸裸的暴力!朝廷若以法令強行剝奪百姓依自然權利所享有的生計,這絕非治國,而是假法律之名的掠奪!」 此言一出,賢良席間有人神色肅然,大夫一側卻已有冷意浮上眉梢。 | ![]() 「不義之法,與其說是法,不如說是暴力。」 ——《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ae) |
第二回合 實證之秩阿奎那話音方落,漢斯·凱爾森便冷峻地扶了扶眼鏡。 他的神情毫無波動,彷彿方才那番激昂之辭並未觸動他分毫。待殿中稍靜,他才以近乎手術刀般精準而冰冷的聲音開口。 「阿奎那先生,您口中的『神聖正義』與『自然之理』,不過是無法被科學檢驗的形上學幻想。法律之所以有效力,絕非因為它符合了某種虛無飄渺的道德或神意,而是因為它存在於一個由基礎規範所推導出的實證法律秩序之中。」 殿中幾名掌法之臣微微頷首。凱爾森目光平直,語氣沒有一絲起伏,卻愈發顯得強硬。 「國家透過合法的程序制定法律,其效力便是主權的最高體現。只要程序的合法性完備,這條法律就是有效的法律。試問,若人人皆以自己心中的『天理』來否定國家的律令,那法律的確定性與國家的秩序將置於何地?這只會帶來法秩序的崩潰與無政府的混亂!」 殿內氣氛頓時一沉,彷彿道德與法律之間的裂縫,已被這番話冷冷劈開。 | ![]() 「任何內容都可以成為法律。」 ——《純粹法學》(Pure Theory of Law) |
第三回合 法本於理凱爾森尚未完全退回席間,程頤已拂袖而起。 他面容嚴肅,目光如炬,直視對面大夫陣營。那一身儒者氣度並不張揚,卻自有一股不可輕侮的正氣。 「漢斯大人此言差矣!法者,天下之公器,然法必本於理。天下之理,本於人心之天理。若捨天理而專務形名法術,以國家之威權強令百姓屈從,此乃霸道,非王道也。」 幾名儒臣聞言,神色微振。 程頤繼續向前一步,聲音愈發沉著。 「人心理性,本自具足,為政者當順此天理以教化百姓,使之各得其所。今朝廷徒法而無德,視法令為不可挑戰之神聖,卻不知失了人心的法,不過是束縛手腳的枯骨。為政不本於仁義天理,國家雖有嚴刑峻法,亦只會使百姓貌合神離,離心離德!」 話音落下,殿中有人低聲稱是,也有人面露不耐。法與理、威權與人心,在這一刻正面相撞。 | ![]() 「天下之理,未有不本於人心者。」 ——《二程遺書》 |
第四回合 禮法治性程頤方才止聲,荀子便雙手負於背後,冷笑一聲。 他高傲地昂起頭,目光中沒有半分退讓,聲音如洪鐘般震動殿宇,將方才的儒雅辯說一舉壓了下去。 「程夫子,您口口聲聲『人心之理』,卻忘了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若放任百姓順從其本性,天下只會陷入爭奪與暴亂。禮與法,正是古代聖王為了治理這種混亂、劃分社會界限而制定出來的。」 武臣與法吏席間頓時有人露出贊同之色。 荀子神色冷峻,語勢更盛。 「法者,治之端也;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沒有國家強制力的律法約束,沒有明確的等級與刑賞制度,你們那套溫情脈脈的道德教化在現實的狂瀾面前,根本不堪一擊!治國者若不依靠威權與制度來總體調控、齊一百姓,國家拿什麼來維持大一統的安定?」 殿中一時鴉雀無聲。那番話如鐵石墜地,使眾人不得不面對人性與秩序最冷硬的一面。 | ![]()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 ——《荀子·性惡》 |
第五回合 正義之魂阿奎那聽罷,不以為然地搖了搖頭。 他再度向前,神色中悲憫更深,語氣也添了幾分急迫,彷彿不能容許法律與國家被徹底剝離於正義之外。 「荀大夫,您過度貶低了人的神性天賦。人具有趨向善的本能理性,國家權力的合法性,唯一來源於它是否促進了『公共福祉』。」 殿中燭火微微跳動,映得他面容愈發莊嚴。 「如果一個統治者僅僅依靠恐懼、懲罰與強制來維持統治,這與強盜集團有何異同?正義才是國家的靈魂!」 短短數語,卻如利鐘再鳴。賢良一方神色激動,而大夫席間的冷意也越發濃重。 | ![]() 「法律若不合正義,便是法律的扭曲。」 ——《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ae) |
第六回合 法秩之界阿奎那聲音未盡,凱爾森已緩緩站起。 他沒有拍案,也沒有怒喝,只是冷冷扶了扶眼鏡,目光如刀,彷彿要將殿中所有關於正義、天理與良心的言辭一一剖開。 「阿奎那先生,程夫子,你們始終將兩件事混為一談。」 殿中漸漸安靜下來。 凱爾森語氣平穩,卻冷峻得沒有半分溫度。 「一件事,是法律是否合乎你們心中的正義;另一件事,是法律是否在既定法律秩序中有效。前者可以爭論,後者必須判定。若兩者混同,法律便不再具有確定性。」 幾名廷尉官不由得微微點頭。 「今日有人以自然法否定詔令,明日便有人以天理否定刑律。人人皆可宣稱自己握有更高的正義,那麼國家法度將永遠陷入無休止的爭辯。」 他望向滿朝文武。 「法律之所以為法律,不是因為它令人感動,也不是因為它符合某種神聖想像,而是因為它屬於一套有效的規範秩序。它有制定程序,有適用範圍,有執行機關,也有制裁後果。」 凱爾森聲音微沉。 「若一條法不義,人民可以批評,學者可以辯論,朝廷也可以修正。但在它被合法廢止之前,它仍然是法律。否則,任何人都可以用自己的良心宣布法令無效,秩序便無從維持。」 殿內一片沉默。 凱爾森最後看向阿奎那。 「我並非否認道德的重要,而是拒絕讓道德取代法律。法律若要穩定,就必須先從道德神學的爭論中被分離出來。這不是因為法律高於正義,而是因為沒有確定的法律秩序,連討論正義的公共空間都無法存在。」 話音落下,大殿之中無人立即回應。 | ![]() 「法律是一種強制性秩序。」 ——《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General Theory of Law and St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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