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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 裕 

廖案驚魂分歧生

先行正己後教人,
德重方能服眾心。
一念常存誠與敬,
千秋門第自森森。

民國十四年七月,廣州國民政府成立未久,省港罷工仍在延續。船班、糧價、匯水與機關印信日日變動,香港總號白日付家款、南洋匯款與到期買單,入夜才核廣州轉來的政府函、商會收據和救濟名冊。來電凡只寫「公用」「急需」「善後」而無具名經手者,先回電補問;同一筆銀若在廣州、香港兩處都有人催領,抄件便分按寄款人和用途各留一份。

羅啟南的廣成洋貨行也被各方催迫。新機關要紙張、藥品、電料與制服布,罷工委員會又要米袋、粗布與醫療用品,外商卻要求更多定銀。他把貨單排作已入香港棧、仍在海上、廣州已有收貨人與只有機關名義四類。幾名承辦人嫌他問得太細,他便將同一機關、不同經手所開的兩張採買單並在桌上:「先說哪一張作廢。」來人相顧無言。

八月二十號清晨,廖仲愷前往國民黨中央黨部,忽遭槍擊,送醫後不治。省港罷工、政府財政、工農政策與軍政整頓多繫於其身,死訊一出,黨部、軍校與政府各處立刻增兵戒備。汪精衛、許崇智、蔣中正等掌握調查與軍政處理,胡漢民、許崇智所涉疑雲與派系舊怨相繼浮現;街上有人說兇手已捕,有人說軍中將變,也有人先把銀票塞進往港小輪。

小輪正待解纜,船上商人便把原來的買貨匯款改寫成「避亂存港」;另有承辦人把未到期的政府採辦票塞給船員,想先換現。章敬川命人把提單與票據分封:已上船的貨照原收貨人走,未裝貨留棧,改了用途的匯票由出票人另發電。船能把貨和信帶過珠江,不能替忽然換了名目的銀找出新債務人。

刺殺當日下午,一名藥材承辦人持舊採辦票到香港,說原經手已被帶走問話,軍校和醫院不能等。票上三箱藥已驗收,兩箱仍在廣州棧房。王新鳴先將三箱照原價付給原商號,餘款仍掛貨單號下;翌日新機關補來收貨函,兩箱才重新起運。舊經手失勢,沒有抹掉已交的藥,也沒有替未交的兩箱先完成驗收。

外銀隨即縮短廣州票報價,提高押品折價。梁紹和逐條譯出廣州付款、香港付款、政府印章與商戶背書的差別。有人想將所有廣州舊票改成香港票,他只把原買單和到貨證明推回去:「出票地可改,欠銀的人不能跟著搬家。」

廣州報館又催印遇害號外、治喪通告、政府公告和各派聲明。有的直指兇手,有的仍寫調查未定。陳景初只將政府公布者照原文排印,評論另版,無來源名單不入鉛字。有人願出高價印一萬份「定案特刊」,他只先排五百份由報館自負的評論頁;數日後調查方向再變,未印的紙仍可留給政府公報與罷工通訊。

刺殺急電抵平遙時,周敬安未等香港、上海掌櫃回覆,便以接班人急電格發出:「廣州相關票據一律停付三日。」命令未滿半日,王新鳴即回電質問:已有貨單與驗收的南洋藥款被攔,商人隨即扣住後續兩箱;兩戶夥計家款也停在櫃上,其中一戶正等銀交租,只得向同鄉借短款。

第二批藥材因此遲了四日。醫館另買較貴的替代品,數名病患到次日才換藥。周敬安把原電、貨單與家款密押鋪開,才看見自己只抓住「廣州」二字,沒有分清政府新借、商戶舊責、家款與已驗貨款;更要緊的是,他原有的是分類與補救權,並無越過現任掌櫃發出跨埠總停令的權力。

更正電文當日發出:新開政府長票、未具名籌款與無新機關承接者暫停;已有貨單、驗收、背書、家款密押和舊商戶責任者逐筆續辦。王新鳴先放藥款與兩戶家款;總號負替代藥差價、倉租、電報費及借息,不准從收款人處扣回。

周厚仁看完兩封電稿,令周敬安三個月內不得獨擬跨埠停付令;凡整區停付,須有王新鳴或范敬之其中一人具名覆核。錯令、更正、掌櫃回電與五筆受阻款同存一頁。王新鳴又發短電:「凡只署周敬安一名、未有現職掌櫃共同具名的整區停付令,香港照退,不先辦後問。」周敬安說,急變時各號恐各行其是;王新鳴只答:「你尚未取得那個全局之權。地方若不能退回越權命令,具名便只剩替總號承擔結果。」

同月,一個新設籌款處持國民政府名義求大額銀款,將軍餉、工人救濟、治喪與日常辦公混在一張單上。王新鳴請來人拆成四表。治喪已有捐款名冊,救濟已有領米簿,兩項照現有銀款支付;軍餉與行政費另須財政機關承接。次日送回的兩份分表,數額已比原單少近半。

廖仲愷治喪期間,各地弔款湧入。有人指定撫恤,有人供治喪,有人要印紀念冊,也有人借悼念名義,請政府一併清三年前舊工程欠款。一名道路承包商捐出一千元後,拿未驗收路基票來求通融。捐款照收,工程票仍須施工里程與舊驗收。年底,新政府只承認有測量簿和工段簽收的一段;其餘因原機關撤銷、監工失聯而拒認。承包商賣掉壓路器具,遣散數名工人,捐款沒有替無憑的路基生出新債務。

廣成棧房裡,一批電線、藥棉與印刷器材原由廖仲愷所主持財政系統下屬經手簽發。刺殺後,羅啟南將已付定銀、已到港與仍在海上的貨分開。到港器材由新機關逐箱點收,海上兩批補開收貨人;外商見棧單、定銀與新簽收齊全,同意將餘款期限縮為十五日,不即刻取消。省港船期仍亂,章敬川另記哪一日因罷工、哪一日因軍事封鎖、哪一日因貨主未補提單;米糧、藥品、公文與普通洋貨不再共吃一張延誤單。

八月底以後,廣東軍政逐步整合。九月許崇智所部被解除與調整,許崇智離粵,胡漢民亦已離開;商人更不肯只憑將領或黨務人物姓名承接長票。已交貨的仍追原責,未交者補新印。重驗中,竟查出兩張已被不同機關重複領用的軍鞋訂單。

黃埔政治工作、軍校供應與罷工安置仍不能停。一批教材紙原列軍校款,後有三成搬去工人夜校。陳景初叫兩處各出收件單:軍校照原採辦結算,夜校由救濟教育款支付。紙仍是同一批,搬進不同房間後,便有不同的人須在門口簽名。

香港成了華南資金最密的轉折處。王新鳴每日將現銀分作小額提款、家款、貨款與臨時避險四匣。有人要求把存港的避險銀轉作某機關保證金,櫃上請他重具授權;翌日他改變主意,原存款仍完整留在戶下。另有電料商因廣州政府欠款被外銀拒絕,羅啟南將政府應付款與私人買貨款拆開,以香港棧內銅線辦到七日短款,先付工人工資;政府欠款仍留廣州,沒有轉嫁給銅線。

十月以後,國民政府再度東征。軍毯、米藥與電料依實際收貨點分批起運。十一月,一批以許崇智所部名義採買的軍毯,半數八月已交,半數仍停香港。新機關承認已驗收的一半;未交的一半只願按現價減量接收。羅啟南依舊單退多餘定銀,章敬川改開提單,外銀按新數額續期。承辦商少了預計利潤,沒有把全部差額塞進新政府帳上。

年底,周敬安先翻八月錯令,再看四日遲到的藥材、家款補付與商票續辦回單。周厚仁問錯令頁要不要抽去。周敬安搖頭:「命令是我發的,改令也是我發的。只留後一封,往後的人只會看見補救,不知道總停先傷了誰。」帳房遂把兩封電文縫在一起,旁邊仍留替代藥價、借租短款與五筆受阻款。廣州街頭戒備已稍緩,錯令頁卻沒有因三個月期滿便失去墨色;那兩箱藥晚到的四日,也沒有被更正電報追回。

正是:

廖案風高驚粵海,港櫃燈寒辨舊新。
欲知東征如何收合廣東,北伐軍需與全國商路又將如何重排,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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