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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 裕 

百廢初興算舊債

業立先求德可傳,
盈虧毋使亂心田。
一家若守尋常道,
自有清風到百年。

卻說同治三年冬,金陵兵火已歇,焦牆下已有人支草棚賣米。城牆可以補,真正難辦的是失散的人、停歇的作坊、荒廢的工具,以及多年戰事留下的官欠、商欠與無主貨物。

曾國藩移駐金陵後,案上更多的是善後清冊:種子、耕牛、欠餉、撫恤、遣勇、修城。李鴻章往返上海與蘇南,另在查看機器、煤鐵與修造條件;左宗棠的書報也反覆說,西洋槍炮若只會買、不會修造,各省便永遠受制於洋行。

同裕臨時櫃前,舊票、待證權利、新貨與戰損已分開。殘帳清明後,又露出一批戰前舊借:帳證多數真實,債戶卻有的失屋,有的只剩工具與半間鋪。照原期全收,市面未重開便先關門;一概減免,戰亂中賣貨、借高利小銀仍照數清償的人,又像成了最吃虧的一群。

周敦德先做一張比例表,主張能證明受兵火影響者先收大半,餘款分期;同一比例至少不會因誰聲音大、誰眼淚多而改數。周啟謙也先准試算,因江寧已認近五百兩戰損、永久缺口與官署沒收,資本究竟還能減到何處,誰也沒有底。

第一名到案前的,是一名油坊寡婦。丈夫死於逃難,留下幾件油榨、一間租屋、幾名夥計與同裕舊借。她把油榨契、存油與工錢簿推到比例表旁:「照這張表,我今日拿不出;若賣榨,往後也不會再生出一文。你們要人人相同的比例,還是一間能繼續還債的油坊?」

另一名婦人站在相反一邊。丈夫曾借給木器作坊一筆小額,她與孩子靠它租屋;作坊同時欠同裕大款。若照比例,現有木料先被同裕取走,她只能得不足一半。「同是兵亂,欠債人還有鋸、刨與木料,為何因同裕帳大,我們孤兒寡母便排後面?」

又有一名陣亡腳夫的母親,拿著未領候工與護貨工錢。這不是借貸,也不是分紅,卻夾在無力清償的船行舊帳裡。「貨是你們的,命是我家的。不能因銀數小,最後才算。」

那張整齊比例表忽然擺不進三個人的生活。周啟謙命重排:受託家款、工錢與具名小額生活債先於同裕商業本金;仍有工具、存貨與持續營業可能者,以保留生業重排期限;隱匿貨物、重押或轉移財產者不減;確無財產而家屬願以新業清償者,可公開列明同裕承擔後減去一部分本金。女性債權人、遺屬與債戶都自己具名,不由周家女眷代言,也不因哭訴免查。

油坊先付一部分,餘款分期,最後一小部分由同裕減記;油榨在清償期不得另押。木器作坊現有木料先付工錢與婦人的小額生活債,餘數才由同裕與其他商業債權人分受。船行先清陣亡腳夫未領工錢,再處理貨主與票號。數戶把貨轉到親族名下,申請當場駁回。

二十七戶重排後,原本金一千二百八十四兩六錢;七百八十六兩四錢可由現銀、貨物與應收清回,三百一十五兩改作分期,確定減記一百八十三兩二錢。減記由同裕自有資本承擔,另列「戰後復業減債」,不與江寧戰損、木行永久缺口與官署沒收重複計算。

守約戶很快聯名來問:自己當初賣貨、借小銀也照數清償,為何拖欠者反而得減本金?他們要求退還已付利息,周啟謙不允。已結清之債若全部倒算,任何按期清償都只會變成等待未來翻案。但他也不能用「守約本應如此」抹掉犧牲,只把守約戶列入往後新額優先核辦。

仍有數戶不接受,撤走百餘兩寄存,新貨改交別號。油坊、木器作坊與遺屬得以續命,是以同裕一百八十三兩二錢資本缺口和守約戶信任流失換來。周敦德原想撕掉比例表,見撤存短札又停手,把舊表壓在新方案後:「公平不是每人減一樣比例,而是小責任不能被大數吞掉。」這句話也叫不回已離櫃的百餘兩。

裁定一經具押便不倒算。同裕可立即動用的自有資本再少一層,往後遇機器、煤鐵與官局大額採辦,不能再憑全額先貸,只能分段入棧、驗收、付款,或引入外銀與其他商戶共同承擔。

一名舊木料商此時來問多年懸帳。平遙覆函列作「入帳可核,票根待證,經手人可尋」。周啟謙先付核明部分,餘額待證;新貨另開小額,不以舊債抵價,也不因舊債未清斷新業。木料商領銀後立刻去蘇州尋船,將修屋木料與架機器的大木報入新清冊。

金陵督署議事時,李鴻章將幾份機器、鐵件採辦單攤在曾國藩案前。一份以洋元計,一份以庫平銀計,另一份把運費、倉租、保險、折色與驗收全混進總價。貨看似同價,拆開後相差甚遠。

上海送來的對照簿把每筆分作入棧、驗貨、放款,洋行原價、折色日、倉租與支付人各列。貨未到不付全款,到貨不合只付已認部分,銀色以同日可查之價折算。曾國藩命李鴻章把上海碼頭、倉棧、匠人、外商機器、銀行兌換與本地供應商逐項查清,若移入金陵,新增船運、搬卸、保管、翻譯與日後換件成本也須列明。

李鴻章在黃浦江邊看到同一木箱貼著洋文貨號、華商譯名與收貨印記,旁邊依次是洋行提單、章記交割、官中驗收與放款單。李和泰將紙按責任排開:提單證貨權來源,章記證碼頭至倉內,驗收單記規格,放款單記折色與付款地;任何一紙都不能提前代替後一段。

上海已有碼頭、倉棧、翻譯、外商、銀行與內地商路,機器與材料可直接入棧,內地軍需與重建貨又可由水路送出。曾國藩問官局設在上海如何不受洋商牽制,李鴻章答:「正因牽制看得見,才可逐項分開;避開上海,只會把牽制移到看不見處。」

京師奕訢、文祥看到上海清冊,也看見貨在何處、銀何時折算、誰驗、誰付。江南試辦修造遂有了可執行的入口。

一次驗貨,鐵件數量相符,尺寸卻不合。洋行要求貨既入棧便付,採辦也怕耽誤。匠人說勉強使用須重新鑄修,李鴻章遂列「到棧未收」:必要倉租可付,貨價不付,返運、更換與延誤由供應方承擔,不得轉入官款。開辦慢了一步,官款卻沒有因洋文貨單先流出去。

同裕上海分號也把往來拆作三冊:官款只記奉何文、付何人、用何事;商款按商戶信用;洋貨採辦另記入棧、驗收、折色與付款。三冊互相查證,不互相墊補。官局催急,可以另立短期承兌,不能偷換商戶銀。

號規草案只註「試行」。眼前方法適用於已辦過的官款、商款、洋貨與復業;未來若遇輪船股本、電報、銀行帳戶、海關稅款或礦冶長投資,仍須另按實際修訂。

同治四年,江南製造之局在上海逐步成形。機器、匠人、廠房與款項一項項交割;提單不能替驗收,驗收不能替運費,運費回單也不能替機器效用。戰時防錯付的分段辦法,成了製造之局真正開門的條件。

年終,江寧米鋪、蘇州作坊與上海倉棧都已有日常聲息。周敦德把新號規草案封回平遙,原比例表仍壓在油坊案卷底下。油榨沒有被賣,寡婦仍須按期還款;被減去的一百八十三兩二錢也不再是假作資產。舊債分明,新業才有地方落腳。

正是:

舊債分明新業起,海濱聚貨百工興。
欲知同裕如何把戰時權宜定成百年號規,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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